Advertisement


山东日照市七旬徐玉芳被非法判三年

更新: 2017年11月1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2017年11月7日上午时分,山东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派出所的警察伙同日照市岚山区和碑廓镇派出所的警察数人突然闯入碑廓镇徐玉芳家中,又是一番翻箱倒柜的乱翻而一无所获之后,将徐玉芳老人暴力绑架而去,直接劫持至莒南法院,不知名姓的法官宣称判处她三年,随后把她投入临沂市看守所关押。

徐玉芳老人否定邪恶的迫害,开始绝食反迫害,同时给每一个遇到的人善意地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及受到的邪恶迫害。徐抵制着警察的威逼利诱,就是绝食,滴水不进,坚持自己无罪。

看守所的警察派人看护,曾经十几个人一起按住徐玉芳企图强行灌食,并一天中数次给徐量血压,血压都高达200多,身体出现严重病业表现。

11月10日,徐玉芳老人被绑架的第四天,临沂市看守所通知徐玉芳的家人来接人,徐的家人拒绝配合,说你们怎么把人绑走的,你们怎么把人送回来。看守所派人派车将徐玉芳送回碑廓家中。

据不完全了解,在2017年10月份期间,徐玉芳在家中两次接到莒南县法院的所谓“传票”,声称要对徐开庭审判。徐玉芳认为是无稽之谈,绝不配合他们的迫害,将传票撕碎扔入炉中烧掉了。11月7日这天是直接来人绑架了。

徐玉芳乃一位年近七十的农村妇女,几乎没有文化,早年一身疾病既无钱医治,也无有效手段治愈,在得到法轮大法后身体全面康复,疾病一扫而光,红光满面。徐玉芳非常高兴,逢人便夸法轮大法好,到处讲真相,宣传法轮大法的美好。

在2017年5月12日世界法轮大法日前夕,徐玉芳老人去团林镇发放真相期刊,贴真相不干贴,被不明真相之人尾随至家中,随后警察上门骚扰迫害。

2017年5月22日至26日,团林派出所警察绑架了老人,妄图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进一步迫害,无奈身体检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徐玉芳老人回家。

团林派出所的恶警不甘心,编造非法搜罗来的所谓“证据”,11月7日直接绑架到莒南法院开庭,非法判徐玉芳三年徒刑。


莒南县团林派出所:
电话:05397224744。
所长江晃晴、副所长李洪森

莒南县检察院:
电话:05393012558、05397212816
检察长李政国,副检察长史晋军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