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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监狱利用“谈话室”折磨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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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二零一四年二月十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遭非人折磨和奴役。由于她坚持信仰真善忍,狱警不准她上厕所、冲凉、睡觉,也不准她购买生活用品等,便在裤子上还不让换裤子,关在所谓“谈话室”强制转化。

由于长期不准她大小便,导致她后来身体出现稍微憋尿就不能排尿,要到医院人工导尿。医生还嘱咐以后不能再忍尿,否则导致失去正常排尿功能。

下面是吴有清自述遭受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的亲身经历:

一入监狱,即被送到专攻“转化”的四监区,从入监第一天,夹控古春丽就逼我穿囚服,我不配合,包夹古春丽就对我拳打脚踢,强制给我穿上,要我配合所谓的学习,不配合就二十四小时不准睡觉、不准坐,整天罚站,站立了三、四天,夹控逼我向监区申请小凳,要我承认自己是罪犯。我不承认自己是罪犯(因为我是坚持按法轮功真、善、忍做好人,不是罪犯),逼我承认自己是服刑人员才申请到小凳。有了小凳后才可以坐。虽然可以坐,但二十四小时都不准我睡觉,强制我看诽谤法轮功的书籍及资料。不看资料就不准我上厕所、不给冲凉洗澡。导致监室的服刑人员埋怨我不配合,连累她们难以忍受臭味。

入监大概十多天后,发展到将我独自关在所谓的“谈话室”(类似禁闭室,约四、五平方米的大小),窗户紧闭还用不透明的纸糊住,使外面看不见里面。整日被强制看诽谤大法的光碟,不给水喝,每餐给两口饭。大小便被逼只能排在身上,这被称为所谓的“憋尿式学习”。瞌睡时用水喷眼,用厚杂志捆卷成棍子打,在蹲下想大小便时用脚往身上踢,大小便排在地上就用我自己带去的干净衣服来擦地。包夹分三班戴口罩夹控。

酷刑演示:纸棍抽打
酷刑演示:纸棍抽打

之前,曾有珠海法轮功学员曾青(湖南人,五十多岁,在珠海被抓捕)四十五天不让出谈话室;深圳法轮功学员钟迎春也在谈话室被关了十八天,屎尿在身上导致大腿腐烂。用如此下流阴毒手段,用最恶毒的言语对我们人身攻击,目的是将你的意志毁掉,强制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达到它们的“转化”率。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在监舍时:恶徒不准我上厕所、不准我冲凉,身体发臭,招致同监室的人埋怨,在晚上点名时向其他女警察反映,遭到包夹犯人报复,在大冬天那么冷的天气用一盆冷水从头顶往身上浇。

参与迫害责任人:
信宜市旺沙派出所办案民警李晟昉、陈荣奇,
信宜市公安局国保欧乙才;
信宜市检察院检察员杨良邦
信宜市法院审判长:许奕文,审判员蔡标荣、林伯海,书记员许晓明

广东省女子监狱
主管狱警:陆燕
夹控:古春丽、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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