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无小事

更新: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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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师父在《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说:“也有一些个很小的事情,修炼中不当回事,结果出了大问题。”反复读了师父这段法,心中暗暗吃惊:修炼无小事。有意无意的事情,不在法上,就可能招来邪恶的迫害

(一)

当时我反思自己近阶段的修炼状态,感觉自己好像各方面做得还行,至少自己没有意识到有明显的事没有按照大法的要求来做。可是,没几天,我就遇到了因小事没做好而招来大迫害的事。

身边有一卷钱,大概一百多元吧,五元、十元的票面,因为打印时卡在打印机里了,所以字迹歪斜、或者只有第二句,第一句没打出来,或者第一句话的每个字都只有一半字迹了。当时,想着把这卷钱过阵子处理,可是往角落里一放,就把这事给耽搁了。结果一天去菜场买菜的时候,又取出了这卷钱。到花钱的时候才发现,这钱上的字不合格,得处理。可是,一张已经花出去了。

可是,第二天一早,这卷钱还是旧模样,没及时处理就往口袋里一塞,就做起了家务。一会儿,去楼下办事时,身边的小车里下来两便衣警察,看着还是以前打过交道的当地派出所的。一会儿,又来了十个左右的人,有国保的、有当地的警察,地毯式抄家,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翻个遍,最后也没找到啥值钱的线索,撤了。最后在派出所,他们从我身上翻到这卷钱,我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一个月。

(二)

写文章,用字一定要准确,与事实相一致,这也是体现了大法中要求的“真”。一同修,家里被非法抄家。警察们在他家里翻箱倒柜,抄走了几本大法书和一些经文,还有一个年久失修的打印机。该同修当晚就被送回家。

但是,后来有同修报道此事时,用的字眼是警察抄家一无所获。这就不符合实际情况了,也就是不真了,而且显示心、欢喜心掺杂其中。结果,该同修隔了不久,又被非法抄家,警察们真是把他当成重要人物了。

我们写文章的时候,遣词造句一定要仔细斟酌,与事实相符,不要随意夸大,也切莫随心所欲,任性妄为,这就是在修“真”。党文化中的捣浆糊、糊弄事的做法一定要修去。小事不小,一不小心,招来邪恶迫害了。

(三)

我地一同修经常外出用各种方式讲真相。该同修知道时间紧迫,现在的时间都是师父用巨大的承受延长来给同修们救度众生的。该同修喜欢抢时间。过马路经常闯红灯,觉的这样做事快,抓紧时间。同修跟他提醒,常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何况修炼人,更应该首先做到了。但是,该同修没有充分重视。结果,一次出去讲真相,身上还揣着真相资料。结果,闯红灯,被一辆汽车给撞了,撞得还不轻。驾驶员提出要陪他去医院检查,但他说声没事,就骑着车回家了。那驾驶员没见过这种被撞转身就走的人,担心万一有事,时间长了说不清楚,因此报了警。结果,警察打开监控后发现是同修,又报国保。结果被邪恶迫害,连续两次非法抄家。家人怨声载道,抱怨连连。

(四)

我中午在单位食堂用餐。餐毕,有一段休息时间,可以回家做一会儿家务。单位里几个工作稍闲的职工,中午总是早早吃好午饭,在单位大门口边上吸烟谈山海经。我是大法弟子,所以,一直以来,不会太早出单位大门,但有时会提前一、二分钟出去。用常人的理来衡量,我已经比他们做得好很多了。

最近我悟到提前一分钟回家都是错的,就老老实实地等下班铃声响了,再出单位。而且回家的路线,原来一直是电瓶车逆向行驶,现在我宁愿拐个弯,兜一个圈子,路线稍长,但不是逆向行驶了。我现在天天上下班都这样做到。常人应该做到的,我们大法弟子更应该做到了。不能跟常人比,而是要用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结果,单位领导的几次抓早走的,就没我的份,交警守株待兔在我小区门口抓逆向行驶的,也是扑了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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