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自卑心

更新: 2017年10月1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我是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新学员。下面我就把自己在工作中修去自卑心的经历写出来,和同修交流。

因为警察的骚扰,我辞去了上一份由同修介绍的超市收银工作,并开始寻找下一份工作,刚开始的时候,因为自己太自卑,不敢去找一份薪酬和工作时间都符合自己希望的工作,心想:我一个大学毕业生不敢找工资高的工作,那么我就找一个打扫卫生的工作总可以吧。相由心生,热心的同修马上帮我找到了一个宾馆的客房打扫工作。说实在的,我并不觉的这个工作低下,但是超强的劳动量,再加上自己一般都是做办公室工作的,一下子适应不过来,还有工资也不是太高,对做证实法的事一点帮助也没有。工作时间虽然还行,但由于自己从心底里不太认同这个工作,干了不到一个月吧,还是决定辞去这个工作,但是因为领导对我很好,我感到很对不起她们,所以我去结算工资的时候,都不好意思,只是不停的跟人事和财务说抱歉。

就这样我再次失去了工作。我坐在电脑前,开始思考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落到这种地步呢?我现在甚至不敢出去见人了,害怕见每一个人,我知道这是自卑,是焦虑症,在当今的社会中恐怕这是很普遍的一个现象,有的人甚至还为此得了忧郁症。这种性格的人很能忍,但有时过了还会走极端,每年有那么多自杀的人,好多是这种自卑心严重到极限了,就发生了这些令人痛悔的事。我现在别说出去讲真相了,生活上都要危机了,我意识到我必须要改变自己,去掉这个心了。

师父说:“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1]。那我们就必须要去掉所有的执着心,自卑心这么强烈的执着心,我不该放下吗?当然要去掉它!当我下定决心要去掉这个心的时候,以前的一幕幕让我难受,而且我最不愿回想、拼命想避免的画面开始出现在我的脑子里:有一次去面试,负责人让我们面试的人计算虚拟收入的金额,我拿了一张纸勉强算好后,去见面试官,他面无表情的瞥了我一眼说:“别发抖啊,别紧张。”搞的我面红耳赤,很不好意思。结局可想而知。又有一次,我应聘通过了初试,结果等我准备好好干的时候,却收到了人事部的电话通知,让我明天别再去上班了。还有一次,那次是面试通过了,领导也对我很好,但是因为还在试用期,我心里老是忐忑不安,总怕被辞退,有一次,老板叫我去谈话,我还以为老板要炒我鱿鱼呢,紧张的发抖。

回忆这种场景是很令人痛苦和不舒服的,就像自己在社会中受到了伤害,自己独居一隅,自我疗伤。身上的伤口好容易结了痂,成了伤疤,但因为时时发作(生活上遇到的不顺心的事,不只是工作的失意,还有情感的背叛,亲情的疏远等等,因为没有彻底放下它,所以会时时痛苦),现在为了彻底医好它,就必须要把这个伤疤揭开来,再上药,才能彻底治好,可是有几个人能有这种勇气,就像关公刮骨疗毒,那份痛楚是可想而知了。

师父说:“人在这个世间上他只享受着生活过程中给人带来的感受。我这个说法比较准确了。什么意思呢?人觉的自己在主宰自己、我想干什么,其实是在后天养成的一种喜好中的习惯与执著,在追求感受,仅此而已;而真正起作用要干什么的背后因素,就利用着人的习惯、执著、观念、欲望这些东西在起作用。真正的人体就是这样,只享受着生活过程中带来的感受,给你甜的你知道甜”[2]

为什么有的大法弟子不敢向内找呢?其实是不敢面对自己内心的伤处,失去这个执着心本身并不可怕,相反是好事,可怕的是不敢真正去面对它,怕再一次受到伤害,人其实都是喜欢追求幸福和逃避痛苦的。

一边强忍住心中的痛苦,我开始了向内找,一遍遍回忆着这些令我痛苦、难受的场面,把那种当时遇到的尴尬、嘲笑,甚至绝望和焦虑再一次毫无保留的又体验了一遍,就像伤口被重新撕开,但我还必须要强忍住,有好几次我都想中断这些回忆,但还是忍住了。等这个痛楚过后,等我的心开始平静下来后,我审视这个“我”:“我”不敢去找合适的工作是因为害怕什么呢?一个声音回答我:是因为我怕被拒绝。为什么怕被拒绝呢?往下找是怕不被人承认和接受。小时候,因为家庭的影响,很少被赞扬,只是经常被严厉的父亲责骂,所以就养成了事事必须追求完美,做的不好,就会心里不安,怕被骂,活的相当累。因为没有得到被承认和接受,所以就忧虑和焦急,然后就是不自信,尽管我很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曾经做到一家酒店的财务经理,但因为我不想造假(因为公司要投资,经常要做一些假的报表来贷款,尽管银行工作人员心知肚明,帮助企业造假,但我心里总是过不了这个关),就得了人所说的焦虑症吧。怕不被人承认和接受,那么就不能得到想要得到的,总而言之是为了自己的那点私心,不是利益就是情感的温暖。

我开始质疑自己以前在人中得到的经验:我问自己,一定要被别人接受才行吗?如果大家做的都是错的,即使大家都接受我了,那我良心上也过不去啊!师父说:“有人说你好,你不一定真好;有人说你坏,你不一定真坏,因为衡量好坏的标准都发生了扭曲。”[1]就比如这个真、善、忍的真吧,现代社会人们处处撒谎和造假,早就让人们习以为常,这个“真”哪还有啊?但撒谎和造假本来是真的不对啊。

还有别人为什么不能拒绝你呢?你很伟大吗?你怕别人拒绝,就不会被人拒绝吗?别人拒绝一定可耻吗?就像人有生老病死,你不想死,可是到寿了,不死也不行啊。师父讲:“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一切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人的命运是早就安排好了的,不会因为你担心和不担心就不出现的。

我意识到自己在人中养成的观念,还有自己所谓的经验,不一定是正确的,师父的法更是震撼了我:“而这些所谓的经验就形成了人的思想观念。人觉的碰到问题我只要这样处理就能处理好,那么久而久之固定的观念这样形成了,很多事你觉的处理的很好了,可你自己却没有了,你自己已经去睡觉了。生活在常人社会里的你,你的肉身被这些后天形成的观念主宰了,做这事、做那事,一天稀里糊涂,就是这样过着日子。而这些观念都是为了维护你不受伤害而产生的”[3]。我不断的重复读着师父的讲法,感觉真是只有师父讲出了这个人活着的本质,太伟大了。

痛苦的高峰过了后,我开始平静下来,从法理中,我更知道了,我所遇到的这些磨难都是自己以前造下的业力,你能去掉它,才能使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你不找到它,不去掉它,那就升华不上来,带着这个包袱是上不了天的,修不好自己,就更做不好三件事的。渐渐的大法的法理在我脑子里不断的充盈,逐渐的代替了我原来的不好的观念。我觉的自己的心已经彻底平静下来了,再也没有了那个焦虑和担心了。

平静下来的我开始从内心深处问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我想找一个能用自己专业特长的、不造假的工作,也不那么太累,还能有时间做三件事的,工资不要太高,我知道太高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压力,我不再为了找工作而找工作,把它当作是一个修心的过程吧,不再好高骛远、不切实际、漫无目地的去找工作。如果不被录取,那也不代表我的能力不行,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适合我的,就像找对象一样,姻缘所定,只能有一个人跟你牵手走过漫漫人生路,真的没必要担心的。

放下了这个心后,我开始在网上找适合我的工作,对能不能录用根本不再去想了,能被录取最好,不被录取也没关系,我就多做三件事,反正是我的不丢,勉强去求也求不来。就在我去掉这个心的第二天,就有一家公司通知我去面试,然后第三天就上班了,我还没缓过劲来呢,怎么可能这么快呢?心里还想着是不是公司是骗人的呢?直到真正上班后,我才相信这是真的,我真的找到了工作!这个公司是个手机营销店,我在里面做库房和收银,跟我以前的专业是有联系的。很轻松,我担心自己会有以前的那个结局,觉的还是低调些好,就没跟同修讲,以至于同修还担心我,还准备帮我找工作呢。当我告诉同修这个结果后,她们都为我高兴,其实我自己心里明白,为得到这份工作经历了多少心里的煎熬,别人谁能想象的到呢?

去掉了这个执着心后,我不再为被别人接受而纠结了,甚至于面对面讲真相,我也不再是有时状态好,有时状态差了,基本上都出去讲了,坦坦然然的,劝退了我也不是太欢喜,不退我也不失望。

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又一次考验来了:晚上下班后,经理让我在手机微信朋友圈里发我们店的推广活动,但因为我很少用微信,竟然不知道到有这个功能,捣鼓了一个晚上也没能发出去,我的心里就开始难受起来:以往被炒鱿鱼的经历又从心底里翻出来,老板会不会因为这个辞退我呢?我还没过试用期呢,怎么办?各种负面思想接踵而来,心也越来越沉重。我立刻意识到这个不是真我的想法,是那个人中养成的观念的想法。真正的我绝对不会是这样想的,我忍住难受,开始发正念,等到了晚上学完法和发完正念的时候,我的心又恢复了平静,就像风雨过后的天空,根本看不到当时暴风雨来临时的惊心动魄。我知道这个考验我过去了。平静下来的我,晚上在微信里跟店长坦诚:我手机上没这个功能,没法发这个推广,公司该怎么扣钱,就扣钱吧。店长好一顿安慰我,没事的。第二天,她亲自给我调好了手机,我才发出去了这个信息。

每个人的修心过程都是非常值得珍惜的,都是很不容易的,常人谁会这样找自己啊?都是觉的自己跟朵花一样,怎么对自己好怎么来,由此,我也想到了另一个不好过的心,就是自我观念很强,不能让人说的心,师父在讲法中还专门讲了几次,我当时很疑惑,这个心有什么难去的呢?为什么不能让人说呢,直到我经历了这个去自卑心的过程后,我才深深的明白:所有这些心都是在常人中养成的不好的观念,自卑心是自己小时候受到的打击太多了,不自信;不能让人说的心,是因为小时候遇到的赞扬话太多了,长大了受到一点委屈,就不能让人说,究实是一样的性质,都是那种在人中养成的观念。看来转变这个常人的观念很重要,真的只有时时把自己当作一个修炼人,处处以法来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才能修好自己,才能更好的做好三件事。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休斯顿法会讲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