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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庭审 中共公检法司迫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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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正常社会中,司法机关通常通过庭审主持公道,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惩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权益,从而维护司法公正。不幸的是,在中共的暴政下,公检法司成了中共迫害善良的工具,庭审变成了中共利用司法人员执法犯法的现场。

非法庭审开始前,设局作恶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原定借用大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非法庭审十三位法轮功学员,但在四月十一日晚突然通知辩护律师取消开庭。四月十二日上午,大批警察在中院门外绑架前往旁听的家属及法轮功学员。警察欺骗百姓说是“审判黑社会”,原来是大连市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操控大连公检法不法人员,合谋设圈套,出动数百警察,大肆绑架了五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两位辩护律师也一度被绑架,其中程海律师遭警察殴打。

非法庭审进行中,构陷作恶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广东省揭西县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美虹。李美虹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吴淑琴、刘少鹏是被揭阳当地恶人密谋构陷、同时绑架的,而揭阳地区却故意将他们三人分开、单独非法开庭。

广东律师刘正清从多个角度、多方面阐述李美虹跟违法犯罪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同时指出,把本应合在同一庭审的当事人刘少鹏、吴淑琴和李美虹分开、单独审理的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过程中再强行把一些没有经过对质的话随意乱套在他们身上,作为加害他们的佐证,而不是公开公正的让他们一起当庭陈述和对质。这样最大的危害就是作为当事人,他们之间谁说了什么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却被当作定罪的证人证言。他们共同之处就是无法公开指证而却被构陷(编注:这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惯用的伎俩)。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欧阳丽萍多次打断刘正清律师的辩护,并阻止律师谈及法轮功,面对着良善、公理、正义和法律,公诉人仍然坚持迫害,要求欧阳丽萍重判李美虹有期徒刑七年以上。

非法庭审尾声时,“合议”作恶

二零零九年夏季,山东郯城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恶警朱军等非法抄家绑架了孙德建、张炳兰夫妇(郯城县茅茨村民),并非法庭审,北京律师程海与李静林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信仰自由,天赋人权,传播真相是善举,应当无条件释放当事人。公诉人布玉连哑口无言,旁听的家人明白了原来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要求法庭当庭放人,狡诈的法官反而以合议庭“合议”为名把旁听者哄骗打发走了,法警也匆忙把当事人带走。不久,“合议”的结果是无罪的张炳兰被诬判重刑八年半,孙德建被枉判三缓五(审判长:周振山、徐丽)。

非法庭审结束后,报复作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 日,震惊国际社会的“建三江案”被当局宣称再次在前进法庭“公开庭审”。当日,当局惶恐不安,调用大批警力和动用许多其他人员,围堵恐吓当地民众,设卡堵截,大肆劫持前往辩护的律师和准备旁听的民众,法轮功学员崔慧芳(五十岁左右,已退休,曾是佳木斯市劳教所警察)前往旁听关注此案时,也遭绑架。于当晚被 遣返回佳木斯,此后一直遭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监控,丈夫受电话骚扰。

身为司法警察的崔慧芳被确认为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后,黑龙江国安公安甚为不安;对于崔慧芳从追随参与迫害法轮功到修炼维护法轮功的转变,中共当局更为惶恐,深感其末日解体的来临,暗中策划绑架,预谋报复升级加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中午十二点十五分,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警察突然再次对崔慧芳女士非法抄家绑架。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以“个人持有机密文件”为由,强行给崔慧芳扣上“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构陷材料交到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辩护律师认为罪名根本不成立,当局在陷害当事人,要求撤案,公安等部门互相推诿刁难。

司法人员执法犯法更具祸害

身为法律工作者,有意知法犯法,执意执法犯法,肆意枉法渎职,蓄意违法犯罪。十六年来,中共各级执法人员被中共诱惑、胁迫以及洗脑欺骗,只讲政治,不讲法律,对法轮功学员频频制造冤假错案命案,这一切都在证明,他们就是一群被中共利用的迫害工具。

我们说,一个社会上的平常作案者,他侵害的只是一个或多个当事人的财产、人身权益,而一个国家的司法人员作起案来,可就极具祸害。因为他们身着警衣检服法袍,占据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政府,是以法律的名义在侵害民众,以特殊的身份,利用特殊的条件,在特殊的现场作案,当然就会造成特别大的祸害。

十六年来,在汉奸恶棍江泽民的灭绝密令唆使下和在中共抹黑宣传欺骗下,警察把抓押虐杀好人当成了执行公务,检察机关把构陷公诉良民当作正常工作,法官把枉法判决善良当成了职责,司法机关把打压刁难律师等当作份内之事,而非法庭审则成了他们违法犯罪作案的现场平台。他们同中共党政军医等沆瀣一气,一再破坏法律实施,再三破坏司法公正,结果造成了数百万民众被非法劳教判刑,一百多种酷刑被强行施加在善良人身上,难以计数的百姓被迫害致死,其中,成千上万的正义人士被秘密活摘器官、加工成人体标本牟利杀害,无数个家庭分崩离析。神州大地弥漫在巨大的灾祸罪恶之中。

也许那些所谓的执法者们作案害人时,自以为手握重权,别人奈何不了他们,所以听不进声声善劝;也许执法者们以为党是靠山,听党话干脏活不会被追究,所以一错再错,一再作恶。但是,“自古机深祸亦深,休贪富贵昧良心。莫言因果无报应,天道循环理最真。”十多年来,那些死不改悔的恶徒们不是相继遭到恶报从人间走了吗?大恶狂徒薄熙来、王立军、周永康、李东生等不是被中共自己绳之以法了吗?当恶报来时,这些所谓的执法者们往哪儿躲呢?

(注:文中案例均来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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