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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两次国际审判的省思

更新: 201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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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最近一个月来,两则国际上的法律新闻备受各界关注。这两件看似不相关的独立事件,却给世人指引着同一结论:迫害法轮功,一辈子也逃不掉。

其一为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Stockholm District Court)以曾参与一九九四年卢安达种族大屠杀为由,将原籍卢安达的六十一岁瑞典公民贝林金蒂(Claver Berinkindi)判处终生监禁,罪名包括种族灭绝,以及在卢安达进行谋杀、谋杀未遂与绑架等国际法的严重罪行。这是瑞典第二度以这起大屠杀的罪行判刑,瑞典法院曾在二零一三年依涉及卢安达种族灭绝案,判处另一名男子终身监禁。

其二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德国西部的德摩得法院将曾在纳粹德国党卫军(SS)麾下担任奥斯威辛(Auschwitz)集中营警卫的韩宁(Reinhold Hanning)判处有罪,刑期五年。检方指韩宁当时负责看管,虽非正犯,仍是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的帮助犯。法院宣判时指出,“他(被告)知道奥斯威辛当时的大规模谋杀,毒气室里每天都有无辜的人遭杀害”。

这两则陈年案例被国际媒体广泛报导的意义在于,首例贝林金蒂虽然隐瞒身份加入瑞典籍,瑞典和卢安达远隔万里又时隔二十二年,凶手还是逃不过正义的审判。次例受瞩目的是:二战结束虽逾七十年,韩宁如今是九十四岁老翁,但他曾以警卫身份于纳粹德国占领波兰期间帮助集中营杀害十七万人的罪行,依旧无法抹灭。这两件判决清楚表明,贝林金蒂与韩宁分别是两宗大规模谋杀的罪犯,是残忍杀人机器的一环,若没有与他们一样的人积极参与,卢安达种族屠杀与奥斯威辛集中营惨案就不会成真。

焦点转到中国,江泽民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千古冤案,迫害之严酷惨烈犹甚于卢安达种族屠杀与奥斯威辛集中营两案,更值得世人关注。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江泽民与中共动用整部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对一亿名遵循“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暴的迫害。在江氏“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下,数千万名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与监狱中,长期遭受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与精神摧残,更令人发指的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这种骇人听闻、天地不容的暴行。十七年来,至少有3925人被迫害致死,数以百万的人至今失踪。

邪恶固然猖獗,人间自有正义。在海外,从二零零二年以来,江泽民及罗干、周永康、薄熙来、夏德仁、赵致真、黄华华等近六十名严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多个国家及地区遭到刑事控告其触犯“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在中国大陆,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已有超过二十万人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由于网络封锁和信息传输的不便,实际数字不止于此。堂堂正正在中国国内“诉江”,一年来将这股惩恶除奸、匡扶正义的呼声,推向另一波高峰。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法则,因果报应,如应斯响。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党羽,恶报已然现前。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诸如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李东生、王立军、万庆良等中共高官锒铛入狱,也预告了首恶之徒的下场。从四年前的王立军、薄熙来事件,到中共劳教制度废除,再到李东生、周永康这些“610”头目的相继落马,“善恶终有报”的指向路径清晰而明确,迫害法轮功者必遭恶报的天理让歹徒惶恐不安,报应已直逼首恶元凶。

殷鉴不远。二零零九年,联合国与柬埔寨共同组建的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开庭,红色高棉统治柬埔寨期间S-21集中营、钟屋杀人场和一个杀戮场的负责人康克由被控犯有反人类罪、战争罪、酷刑和谋杀罪。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驳回了其上诉,并将原判35年的监禁改为无期徒刑。

人类社会的正义,曾经将希特勒法西斯、南斯拉夫的独裁者、红色高棉的杀人魔王都押上国际法庭,也同样可以将中共与江氏集团押上审判台,这一时刻不日即到。

除了人间的法律,还是天理的报应,做了大恶者,除了受到法律的制裁,死后还会在地狱中偿还罪恶。有的恶人,即使暂时逃脱法律之网,也逃不出天理之网,恶报时刻会以各种方式降临到其头上。

俗话说:树倒猢狲散,追随迫害元凶的附和之徒也该深思自己的未来。这些判例足以让曾受中共蛊惑的人们警醒,为中共卖命就如同为虎作伥者,都没有好下场,古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了自己仍要承担苦果,那些短视近利的取巧之辈,给自己留条退路方为正办。

身为公检法人员,如果上司命令你参与迫害,“枪口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的抵抗与良知的自救,也是明哲保身的智慧宝典。

柏林墙倒塌两年后的一九九二年二月,一名东德卫兵因为开枪杀死偷越柏林墙的青年接受审判。二十七岁的卫兵英格·亨里奇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说:“那个时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执行上级的命令,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无辜平民的卫兵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当庭指出:“作为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枪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尊重生命与维护人权,是普世原则。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不道德的行为不能以是奉政府的命令为借口而求得宽恕。

目前在大纪元退党网站公开表明“三退”(即退出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人数已经超过二亿四千万人,越来越多的民众渐渐觉醒、不再对中共心存幻想,天灭中共是时势所趋。面对真相日益广泛传播,中共即将解体覆亡已经指日可待。对可贵的中国民众而言,退党保平安才是明智之举。

长夜将尽,曙光已现,正义终将彰显。无论首恶或帮凶,都逃不过人间法律、道德法庭的终极审判。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应该赶快停止迫害,保护法轮功学员,收集其他人的犯罪证据,将功补过,为自己的未来留一条后路,才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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