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陷冤狱八年半 王秀英走出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按: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英于二零零七年九月被当地警察绑架,刑讯逼供,之后被非法判刑八年半。在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王秀英被强行洗脑,被强迫做奴工。二零一六年三月份王秀英回到家中。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王秀英,今年六十岁,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中秋节那天,我被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到一个宾馆里,那是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对我刑讯逼供:我被他们吊起来,打耳光,让我承认其他同修在高压迫害下针对我的口供。当时我有怕心,不想被他们折磨,就承认了他们对我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六月我被绑架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陷冤狱八年半。

中共酷刑:吊铐
中共酷刑:吊铐

在监狱里我遭到了残酷迫害,直到回家那天对我都被二级严管。因为限制我用热水,每天只有一瓶热水,所以不管刮风下雨,我一直都坚持用冷水洗头、洗澡。后来她们强迫我参加奴工劳动后才没有限制我用热水,我也一直坚持用冷水洗头。

狱警把我送到转化室强行转化,在生活上不准我买东西,不准我上厕所,狱警操控犯人迫害我。为了达到目的,狱警利用那些邪悟者试图诱导我放弃信仰,被我拒绝后,他们就用恶毒的语言骂师父,骂法轮大法,对我进行大肆谩骂和人身攻击。狱警操控犯人每天只准我打一瓶开水,不准我出监室,进行室内严管。持续迫害我几个月后,由于又有新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进来,狱警才暂时把我调到其它监室和那些刑事犯住在一起。对我进行室内严管,派两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看管我。

二零零九年狱警为了让我穿囚服,除了我身上穿的一身衣服外,把我其它所有的衣服都收走了,当时是夏天,我只穿一件短袖衣服和一条睡裤。到了九月底,天气变冷,我没有衣服穿,就抱着枕头取暖,狱警指使犯人就拿来囚服让我穿,我没穿,那年正好流行H.N流感。狱警到十月一日那天,才指使犯人去保管室让我把自己的衣服拿出来穿上。

到了二零一一年,监狱里又开始了新一轮全监狱强行转化,把每个监区一直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一起,看那些攻击法轮大法、诬蔑师父的录像片,然后让这些人讨论,试图再一次强行转化。没达到目的,她们又把我绑架到转化室,整天逼迫我看那些诽谤大法的录像片。整整三个月,无论她们采用什么手段,威逼利诱,我都用正念否定。最后她们让两个犯人强行按着我,让我在她们事先编写的转化书上按手印,我不按,她们就拉扯我,把我的毛衣衣领都扯坏了也没达到目的,她们自己就在已经编好的转化书上,签上我的名字,按上手印,然后她们就跑到恶警那里去请赏。当时我想转化书与手印都不是我的,所以我就认为没事了。哪知道她们又开始往我身上套囚服。

随后她们对我采取强制劳动的另一种形式的迫害,让我挣工分减刑,企图用减刑来诱惑我转化。两年的强制劳动后,她们说我的工分可以减刑了(因为我从不看工分,也不签字),我就声明:所有企图利用减刑,以我的名义写的转化书我也不承认。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我冤狱八年半回家后,攀枝花市瓜子坪社区的人还到我家进行骚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