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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 辽宁韩崇辉、王秀英上诉案近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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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盘锦市法轮功学员韩崇辉、王秀英被非法判刑后上诉,盘锦市中级法院近期将开庭审理。

韩崇辉、王秀英二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迫害将近十六个月了,韩崇辉身体出现了不正常状况,血压已高达二百。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上午,锦市国保警察、公安局刑警支队、派出所和社区人员,绑架陆家乡赵家村法轮功学员韩崇辉,三厂邹立明和妻子倪兰以及王英,兴隆台王雪飞和王雪涛。

据悉,韩崇辉被绑架时,被罩上黑头套。当天即被所谓批捕,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国保警察说已跟踪韩崇辉一年了。

二零一五年四月初,律师去见韩崇辉,看守所警察百般阻挠,律师极力交涉,最后两名警察架着韩崇辉出来接见,始得知韩崇辉已绝食抗议十天有余。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非法对韩崇辉、王秀英开庭,四位律师据理力争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检察院在找不到韩崇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把互不认识的王秀英编造在一起,说是同案。漏洞百出的假证据当场被律师们揭穿,主审法官、公诉人都无以言对。

在明知法轮功学员被冤枉的情况下,主审法官吴苏仍然昧着良心听从政法委、610的指使,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对韩崇辉非法判刑三年半,对王秀英非法判刑三年。韩崇辉、王秀英上诉。

韩崇辉一直遭当地中共警察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韩崇辉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拘留四天;同年十月二十日,韩崇辉再一次为大法鸣冤,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他因又一次进京证实法轮大法好,被警察非法劳教两年,他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半;于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陆家乡派出所所长王殿军绑架、殴打,非法关押在拘留所。韩崇辉十二天后正念闯出。当时衣兜里的四千一百元钱,连同一部手机和一台摩托车被警察非法扣留。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日,韩崇辉去沈阳出差,在给上中学的女儿买电子词典时,被盘锦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当时还有盘锦另一法轮功学员张亚威等人被绑架。警察抢走韩崇辉身上一万元公款、一部手机等财物;下午五点多钟又到韩家中非法抄家。国保大队警察强行将韩崇辉劫持到市拘留所非法关押,非法劳教,于十月二十五日将韩崇辉劫持到本溪教养院,本溪教养院拒收;警察又将韩崇辉转往抚顺洗脑学校迫害。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盘锦市政法委书记杨权,国保支队长李树成,副大队长刘一麟等人。

李树成手机号:152 4277 3330
主审法官毛晓达 办公室电话:0427——2907082
盘锦市中级法院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云汇北路1号 邮编:124010
盘锦市中级法院电话 0427——2907052


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伟华
国保大队长:李树成 电话:15242773330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邮编:124010
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
诉讼监督部检察官: 邱峰 电话:13700079427
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
刑事庭法官: 吴苏 电话:0427-2907322
张敬红 电话:0427-2907319
王兆臣 电话:0427-29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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