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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劳教绑“死人床” 吉林王萍控告恶首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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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现年五十一岁的王萍女士,原通化市五金公司(现通化市五金商厦)职工,因坚修法轮大法,被无理免职。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四年,王萍两次被非法劳教,遭野蛮灌食,被绑“死人床”十六天。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王萍女士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给她和家人带来严重灾难的首恶江泽民。

下面是王萍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讲述的其部分事实和理由。

第一次非法劳教:长春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晚九点多钟,龙泉派出所片警领着多个警察到我家,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说炼。他们就非法抄家,抄走两本大法书,非法批我劳教一年。

在长春女子劳教所三大队,我被强迫观看洗脑录像,不让睡觉,超时劳动。三小队的狱警王小兰指使已转化的人让我写“决裂书”,我不写就被带到管教室,狱警说:“不写决裂书,你是不是没见过老虎凳和电棍呀”我说:“没见过,怎么你们还有这个呀?”她说:“这是国家允许的。”我说:“允许你有,还允许你随便用吗?你私自给人用刑,你就不违法吗?”她不吱声,叫来大队长付玉芬,副大队长席桂荣及三个女警一起打我。我退到门口,开开门大声说:“你们身穿警服,称自己是人民警察,却在管教室里偷着打人,走,咱们到劳教所院子里去,在这偷偷打人算什么?!你们不是警察,简直就是土匪!”她们把我拉回来,把门关上,说:“你还了不起了!”我说:“我学法轮功,做的是世上最好的人不怕你们!”她们怕我揭露她们的罪行,就说:“回去吧。回去把嘴闭上。”

还有一次,狱医说我有病,让我吃药。我说:“我身体好好的,没有病,不吃药。”狱医气急败坏的找来几个刑事犯:“撬开她的嘴也要把药灌下去。”几个人把我按倒在地,我说:“你们强行给我灌无名药,我就是不吃。”这时,副大队长席桂荣进屋,看她们把我按在地上,说:“这是干什么呢?不吃就不吃吧,起来吧。”

第二次非法劳教:

1)撬门绑架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午,东昌区国保大队副队长田月楠、王作富、曹秋霞和龙泉派出所片警到我家外,王作富说:“我是房管所的,你家楼下漏水,我们来修管道,你开开门。”我知道他是在骗人,不给开门。一会儿,曹秋霞又穿上送报纸的服装说:“我是送报纸的,给我开门。”我说:“我家没订报纸,不给开。”他们看骗不了我,就去找来开锁的把门强行撬开。进屋看我门闩着,田月楠就用脚把门踢坏,强行把我抓走。路上,我喊着“法轮大法好”,田月楠就说:“等会儿收拾你。”

2)看守所:野蛮灌食

到了国保大队,田月楠对我拳打脚踢,当晚把我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遇到了好几个同样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绑架来的公民,她们对我说出了她们都不同程度遭到的酷刑迫害。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龙泉派出所警察蒙上眼睛绑在椅子上拳打脚踢,用电棍电,拿抹布粘辣根捂嘴和鼻子,差一点窒息过去。警察还把她不满十八岁的儿子也抓进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哭着对我说,国保大队的人多次给她用刑:用马蹄子扣她的双手,双脚绑起来,对她拳打脚踢,拿抹布粘辣根捂嘴和鼻子,用几个电棍同时电她的手心、脚心,乳房和阴部,身体几处被电糊了,脑袋上的包几个月都没消,头一直都痛。我说:“你们为什么不告他们?却在这消极承受呢?”她们不说话,只是流眼泪。

我看了看她们就想:怎么才能把大家遭到的严重酷刑迫害反映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的犯罪行为。消极的在这里承受不会有人理我们的,因为看守所已经说了:“我们这就是一个仓库,看管好你们就行。”我决定绝食反迫害。狱警李欣春问我为什么不吃饭,我就把国保大队的人怎么撬门非法抓我,使用酷刑迫害大家的事讲给他们,同时要求他们把我们遭到的迫害反映给各级领导,无罪释放我们,并严惩那些违法的警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他们让我写一下经过,说帮我递上去。我和大家一起写好交给他们。他们看了之后,几个人找我谈话,说让我先吃饭,然后慢慢解决。我不答应,他们就把我绑在铁椅子上给我灌食。狱医一边给我灌食,一边说:“这胶皮管插到胃里几次,你就得大出血。”就这样,有时一天灌两次,有时三、四天灌一次。每天我都坚持背法、发正念、炼功、讲真相。二十天过去了,他们看我人一直很精神,就说“她怎么跟别人不一样?”看守所把我写的揭露材料送到国保大队,而不是检察院,结果他们将我非法劳教三年。

3)长春女子劳教所:十六天十六夜被绑“死人床”

把我送到劳教所时,劳教所拒收。他们回来后又非法把我关押在看守所。第三天,田月楠和曹秋霞带上礼品给劳教所送礼,最后把我留在劳教所。我把我写的揭露材料底稿拿给劳教所的人看,他们说:“到这就回不去了,吃饭吧。”

我想,我二零零二年的时候一直被关了那么久,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我为劳教所干了很多活,我意识到,给他们干活,帮他们赚钱也是助长他们的邪恶。这一次我不听他们的任何安排。他们就把我关进小号,把我双手、双脚绑在死人床上。我就背法,喊:“法轮大法好!”最长一次连续绑了我十六天十六夜。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夜班的警察听我讲真相,接班就把我解开,交班再扣上。夜班警察跟我说:“我们私下里谈话都很佩服你。三十多天不吃饭,精神状态这么好,真是不可思议。”狱警找我谈话说:“我们不转化你,你到寝室睡觉,别说什么,不用你干活上车间,坐着就行。”我说:“这次我决不认可对我的非法关押。”

我不顺从他们的任何安排,他们受不了了,要把我送出去。可国保大队不来接我,他们把我送到医院检查身体,可她们没想到,我的各项检查都很好。又过几天,到二院、三院检查都很好。没办法,他们托人给我办了个假冠心病,把我送到公安医院,跟我说:“你在这住两天,不住院国保大队不来接你。”过了两天,没来接我,医院开始给我用药了。我猛然惊醒,我上当了。我拔掉针头,下地炼功。狱医走到我跟前,我含着眼泪告诉他,我不是病人,我是法轮大法弟子,是因为遭到恶人的迫害才到了你们这里。我决不扎针。狱医给劳教所打电话,让他们接我回去。

我否定迫害,劳教所给国保大队打电话,说我住进医院了,大吐血,快死了(可我却没吐一滴血)。过了两天,国保大队长来接我,狱医和狱警跟我说:“你要装的像个病人似的。要不他不接你。”我说“我不会装。”狱医和狱警就架着我往外走(其实是按着我)把我送上车,跟国保大队长说:“出了门,赶快交给她家属,可别死在道上。”

就这样,我五十天闯出魔窟。到了家,我的家人在楼下等我,找个小伙子要背我上楼,我说不用,我自己上楼。

无辜被单位除名,失去工作

一九九九年八月,市五交化经理姜忠义、副经理刘学香到我家找我谈话,让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我说法轮功教人做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做人要真诚、善良、宽容别人,这不就是好人吗?我表示坚持我的信仰。九月三日,我被单位无理除名,从此以后,靠打工维持生活。

被京、乡两地非法拘禁三次,遭殴打和勒索

一九九九年九月,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进京上访。在北京被警察询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就被带到派出所,关在车库一宿。第二天,警察开车带我走,我问去哪?他说:“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你扔掉。”我被送进房山看守所,我在看守所炼功,被一女警察叫到办公室,问:“是不是你领头炼的?”我说:“我不知别人是怎么炼的,我是我想炼就炼。”那位女警察骂骂咧咧的踢了我几脚。几天后通化市东昌区政保科梁萍把我和另外四人带回。回来的途中,我们每个人被勒索了一佰五拾元钱。回到通化,我又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因家人被勒索,才提前十五天回到家中。

被非法拘禁四次,目睹多人被强迫洗脑、写“保证书”、交保证金。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龙泉派出所伙同龙泉办事处把我和多名大法学员非法拘禁在派出所二天。后又拘禁在东风小学七、八天。有的大法弟子被强迫“写保证”,才让他们回家。我拒绝写保证,拒绝交保证金,被带到龙泉派出所,所长车占军和副所长找我谈话,问为什么不写保证,我给他们讲真相,所长说本来想把你送进看守所,可你这人挺好的,就回家吧。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龙泉派出所伙同龙泉办事处,把我、张宏带到办事处办“转化班”(即洗脑班),让写“保证书”、“悔过书”、“批判书”,我和张宏不写,主动给他们讲真相,第五天洗脑班结束。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龙泉派出所副所长王某某,片警和社区人员到我家把我又抓到二道江驾校办洗脑班十多天。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我去一个朋友家串门,结果东昌派出所的警察非法去抓她,就顺便把我也抓到国保大队。在那里,我因无罪所以拒绝照相、按手印,他们就打我,把我的脸都打青了。第二天早晨,他们就把我送到看守所,又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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