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三年 学法修心救人

更新: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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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转眼得法已有三年,在这三年的时间里,通过不断的学法炼功,修心性,我的身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的一些沉疴旧疾都在不知不觉中被慈悲伟大的师父给我拿掉了,心情舒畅,全身有使不完的劲,真正的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感恩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感恩师父把我从地狱里拽上来!

修去面子心和利益之心

学法时,也明白了一些法理,慢慢的学会了向内找。师父说:“我们这一法门,在常人中修炼的这一部份,要求就在常人社会中修炼,最大限度的保持着和常人一样,不是在物质利益上叫你真正失去什么东西。不怕你当多大官,也不怕你有多大的财,关键是你能不能把那颗心放下。”[1] “我们这一法门就是直指人心,在个人的利益上,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当中,能不能把这些问题看淡看轻,这是关键问题。”[1]师父教诲我们在矛盾来的时候,能够把大法记在心中,记住自己是个炼功人,出现问题就会处理好。真的是这样。

我在一个厂里打工,开车送货。在今年的一次送货中,我将货送给了客户,与她结了帐。可我回来后,出纳告诉我那个客户打来电话向厂里告状,说我多收了她三十多元钱。我立即给她打电话讲明我确实没有多收。可那女老板不依不饶,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听了真的觉得很委屈,想我送货到她那里,货要搬到哪就搬到哪,有时累的满头大汗也从不喝她一口水,有时七元、八元还不收她的,不和我联系,告状到厂里,一点面子也不给我,耐着性子听完了她说我的难听的话,真想说她几句。转念一想,我是炼功人啊,不能和常人一样,她这样对待我,不正是对我的执着心来的吗,这不正是去我的面子心、利益心的好机会吗?我应该感谢她才对,怎么能觉得委屈呢!真得好好的谢谢她才行!我马上热情的对女老板说,你说的多收的钱你记在送货账目上,下回我付给你。一场小小的风波就这样简单的平息了。三年前的我,不说是三十余元,就是一元钱我也会不依不饶的!

大法让我宽容;大法让我忍让;大法让我心胸宽阔,大法真好!

修去大男子汉之心

我送货,有时去的早,回来的晚,为节约,一般都是回来在家里吃饭。我走入修炼前,妻子为了多救人,都是利用上下班的空当时间去讲真相。因为我的时间没有规律,有时我回来了她还没回来;有时我回来了她还没有把饭做好,我都会对她大发雷霆。自从她走入修炼后,从不与我计较,总是笑笑说:不发火!不发火!发火对身体不好!我走入修炼后,才明白了修炼人的胸怀,才明白了“得与失”的关系。

送货去的早,我回来后会把饭菜做好,等她回来有一口现成的吃;送货去的晚,我会在家做一些家务事,好腾出时间让她出去多讲一会真相,多救一些人;也算是我对她出去讲真相的一种鼓励和支持吧!没修炼的时候,别人叫我去赌钱,我二话不说跟着就走;现在不管谁叫我我都会说:我炼法轮功了,不赌钱了。大法使我变成了一个好人,修炼佛法的好人!

证实法,救世人

记得一次我送货到湖南省的一个集镇,路过一检查站时,交警看我证件都合格,就打开我的驾驶室,看见了我挂在驾驶室里面的“法轮大法好!”的吊牌,就大声的对我说,政府对法轮功都定性了,你还挂着这个,赶快给我拽下来!我不慌不忙的说:政府说的哪样是对的?从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都搞错了,都平了反。“六四”屠杀学生难道是对的吗?九九年至今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炼群体,不是错,而是犯罪!你说政府哪样是对的!?

我说,挂“法轮大法好!”的吊牌,能保我平安吉祥!谁能做的到?告诉你,记住“法轮大法好!”诚念就会得福报!他点头称是,把证件递给了我。只可惜我当时还没有勇气跟他讲“三退”,至今感到遗憾!

在去年的诉江的大潮中,我也向两高递交了诉江状,并收到了两高的回执。我一定要在正法的最后的最后时期,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修好自己,救度众生,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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