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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张丽艳等五人被关押两年

更新: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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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五名法轮功学员张丽艳、王玉芝、郭洪霞、单金丽和儿子王东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两年。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五人接到起诉书。

这五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被抓后,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将卷宗移送到尖山法院,在法院停留十七个月,打回公安三次。

近日律师阅卷后,高志新又通知律师七天后开庭。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律师阅卷后至少十天后才能开庭,高志新给律师打电话通知开庭时间,律师抗议,高说,已经定了,就这样吧,挂断电话。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案子到已经法院十七个月了,已经严重超期关押。

案子到法院最多只能打回公安补充两次证据。但高志新在所谓的“协调”中,私自又将案卷不经检察院给了公安。每次律师要阅卷,高都说,案子还在协调中。这所谓的“协调”就是利用职权私自串通、捏造证据。

二零一四年十月,双鸭山公检法的所谓“上级”,为了立功,非法抓捕这些法轮功学员,为了制造所谓的“大案要案”,把抓到的这些人打成“团伙”,把她们自家的存款说成境外资金,制造舆论和影响,邀功请赏。

可是,在办案过程中,迫害者发现没有他们想象的证据,就捏造证据,可是,公检法毕竟还有很多不想与之为伍作恶的人,所以各部门互相推诿,迟迟拿不出证据,反复打回公安三次也没弄出什么。

高志新作为傀儡心甘情愿地被当作工具利用犯罪而不自知。

高志新曾参与诬判三十名法轮功学员,给当事人及家庭带来伤害,他们中有六人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十多岁的学员孙永芝被高冤判三年半,现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目前这五人,其中单金丽的丈夫,也就是王东生的父亲王亚凡,在营救自己的妻儿中不断被骚扰、威胁,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在思念亲人的孤苦无依中离世。

善劝高志新不要继续麻木地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看清形势,你的“上面”自身都难保,还怎么保你?想一想自己的未来,别在迫害好人的路上傻跑了。


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相关电话:区号0469
法院院长: 王占林 13339333007院长室:0469-4288497
办公室:0469-4280458
刑庭庭长:高志新 15604690678 4284239
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
尖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树立 13664699557
朱维新:(分管公诉科的主管领导)13351162346
黄建中电话:13766680388 6107230(办公室)
牟丹电话:13305888557
双鸭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恒源4625718 4235718 18345825718
中级法院 0469-4278461
王连荣 院长 6168001 13903688168
刑庭庭长 钱吉臣 6168103、4293977、13846999966、
控申科
610主任赵景涛18904690069、13945797979办4286610
610副主任王晓东13555150577办42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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