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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护士马庆华因诉江被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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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我叫马庆华,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矿务局总医院供应室的一名护士。

2015年9月16日上午9时许,我正在单位无菌室工作,突然闯进三名便衣,其中一名警察问我是不是马庆华,我说是,他们说:和我去一趟派出所。我说不去,我问他我犯了什么罪?他们说不出什么,就边说边将我拖出科室。

我说:你们在执法犯法,你们这样做得和我单位领导打声招呼。我要求脱掉工作服(白大褂),他们不允许,竟没有人性的把我工作服的衣扣扯掉,我手上的皮肤多处青紫,多处破皮了。他们不容分说将穿着白大褂的我抬上警车。围观的患者和一起工作的同事,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仅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

警察将我绑架到双鸭山市向阳派出所后,我就和他们讲我为什么要学法轮功,我以前身体不好,这个功法祛病健身有奇效,通经通络,修炼可达到无病一身轻。

他们问我谁组织的起诉江泽民,问我经常和谁联系,在哪儿打印的诉江材料,并问我诉江信是不是我自己写的,然后要给我做DNA,我坚决不做,没有配合他们。随后警察对我非法搜身,抢走我的手机、钥匙、电子书、工作证,并强行抄了我的家,还拿走了我的小广播(播放器)。

一直到下午二点多,他们要把我送到拘留所,我拼尽全力不上车,三个警察把我抬上警车,一个警察一直在无耻的录像。在车上,警察高佩宇死死拽住我的手腕,压住我的左胳膊,另一秦姓副所长压住我的右胳膊,拽住我的手,让我一丝不能动,就这样在他们强盗式的绑架下,我被送进了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到了拘留所后,我依然坚持法法,炼功。这次被绑架,给我的家人带来了伤害,妹妹因担心我,整天的哭泣。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也被警察用电话追了回来,十•一的前一天我才回到家中。警察拘留我,没有开具拘留通知书,抄家时没有出示搜查证,怕给我留下将来控告他们的依据。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违法的,因为信仰自由,做好人无罪。

这不是中共第一次对我的迫害。2002年5月我在发放大法真相资料的时候,被不明真相的人恶告后,当晚被警察绑架拘禁在双鸭山市南山派出所,后来警察把我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我遭受十七天的非法关押迫害。丈夫多方面托关系花钱找人,由家人代写一份保证书才放我回家。由于受邪党株连政策牵连,丈夫被迫下岗,当时他才四十一岁,在当地军分区工作,是副团级。

在单位,我努力按大法师父的教导做一个好,工作认真,不贪不占。可院领导时常找我谈话,让我放弃信仰,并打算送我去转化班(洗脑班),这一切都是江泽民的迫害政策造成的。

我控告江泽民,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权。起诉他上合天意,下顺民心。我控告江泽民自1999年以来对我及家人的迫害,我没有任何过错,善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悬崖勒马,给自己一个赎罪的机会,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善劝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你们一定要看看法轮功的真相,这是让你保命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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