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东武及家人提出上诉,并控告桓台县公安国保大队指导员庞云峰、副大队长田一丰刑讯逼供一案,现已将控告书送至淄博市检察院及淄博市法院。
代东武、张玉贞和桓台县法轮功学员巩俊玲二零一四年六月被桓台县公安局国保绑架、构陷迫害。桓台县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卷宗,桓台县公安局仍不放人,继续编造所谓“案子”搞迫害。淄博市桓台县法院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张玉珍开庭时,代东武当庭揭露被桓台国保大队酷刑逼供致使其听力减退失聪,并被诱骗签字与威胁不让说。
下面是代东武在控告书陈述的事实理由: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早上七点许,桓台公安国保大队伙同博兴县公安国保大队,在我宿舍楼下将我与妻子(去菜市场买菜刚回来)绑架,他们暴力用胶带封住我的嘴、眼,并戴上头套把我们带到桓台县看守所外西侧的审讯室(是刑警五队的审讯室)。上午九点三十分,由被告田一丰把我送进桓台看守所二零一号室。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铁桶敲头 |
当天下午(六月十九日)一点三十分许,由田一丰把我从看守所提出铐在了刑警五队的二号审讯室的铁椅子上,头上套上铁桶(铁桶的底部钻了许多小洞通气用的),他们轮流敲打铁桶,连续十天十夜不让我睡觉、不许从铁椅子上下来大小便。每次他们给吃的时候我都强烈要求放下来大小便,但每次都遭拒绝,并说你就便在裤里,我说不卫生,他们说我们不嫌脏。我被迫不吃饭,每天只喝一点水,但最后我还是拉在裤里,他们就是用这些手段来折磨我。
在这其间,他们多次打我耳光,一次灌水是田一丰抱着我的头堵着我的鼻子,二次逼我写死亡遗书,田一丰、庞云峰(音)打我耳光。有一次,庞云峰命令田一丰把我头上的桶取下来,说:“我看看这个炼法轮功的长什么样”,并辱骂说:“这屌样的还炼法轮功”,并连续打了我四、五个耳光。我说:“你是执法者吗?”他说:“我是执法者。”我说:“你执法者打人犯法你知道不知道?”他说:“我打死你又怎的?”又连续打了六、七巴掌,他每打一次我都喊一声:“打人犯法!”他手打痛了,又令田一丰找来一只鞋,又打了七、八下。
田一丰多次打我耳光,他还说:“我右手骨折现在很疼。”又用苍蝇拍(黄色的)抽打我的脸。
我曾数次向看守所及市里来检查工作的人员反映过此事,我还要求保留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至六月二十九日我在所外二号审讯室的全部录相资料,并进行录音并保留。
参与人员信息
山东省桓台县索镇公安街2号
邮编 256400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庞云峰 13506438097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国保大队巩义兵 13325207979 13325208989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国保大队穆某 18853322666
山东省博兴县政法委:
办公室主任、“610”头目赵福玉 13954316299
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吴亮 15854316988
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国保副大队祁留生 13505436765
邮编:25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