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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代东武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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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经过两次非法庭审后,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张玉贞、魏启荣、孙立菊等五人做出非法判决:戴东武三年半,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三年,张玉贞三年缓期执行。

博兴县法轮功学员戴东武、张玉贞和桓台县法轮功学员巩君玲是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被桓台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桓台县法轮功学员魏启荣、孙立菊被绑架日期不详,两人都在二零一四年取保候审。

桓台县法院先后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六月四日两次对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戴东武曾在庭上揭露,被非法关押期间遭桓台国保大队酷刑逼供、殴打和诱骗。国保警察曾用钻了孔的重铁桶扣压,罩在他的头上,用长铁条连续反复敲击铁桶如敲钟,致使其听力减退失聪耳聋,还反复对他扇耳光击打面部,致下巴缝了三针。国保大队长庞某气焰十分嚣张,恶声高喊:打,就是打,继续打,打死他。警察不允许他大小便,往衣裤里拉尿,还连续数日不让睡觉,还给他灌脏水。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铁桶敲头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铁桶敲头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下午两点,桓台县法院打电话给被取保候审的老年大法学员魏启荣说:“明天上午九点到法院等待判决。”并要求魏启荣带一名旁听者,让魏启荣通知孙立菊前去。结果在九月十一日,魏启荣和他的妹妹、孙立菊及家属共七人到法庭,发现只有公诉人、审判长、书记员三人出现,戴东武、巩君玲、张玉贞三人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法庭人员只给了魏启荣、孙立菊判决书。魏启荣说自己没罪,表示要上诉。

目前,戴东武仍被非法关押在桓台县看守所,巩君玲被关押淄博市看守所。

桓台县公安局:
地址:索镇公安街2号,邮编256400
电话:05338180265
电话:05338180265、2139311
主要责任人:13989502666
国保大队长巩义兵 13325207979、13325208989
国保副大队长庞云风 13506438097
桓台国保警察穆某 18853322677
专案组负责人:13589502666

桓台县看守所:
地址:桓台县寿济路4516号,邮编256400

桓台县检察院:
地址:索镇建设街西首3112号
电话:05338180304、3012801、8262000
公诉人岳阳05333012834

桓台县法院:
地址:索镇建设街3018号,邮编256400
电话:05338262001

桓台县“610”:05338267610
桓台县维稳办:0533818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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