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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枉判好人 阻挠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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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枉判六十八岁的张玉良与妻子姜月梅四年,金凤英女士三年。三位法轮功学员当即表示自己信仰“真善忍”无罪,立即要求上诉。

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受牡丹江市610的操控,用各种借口推诿,于八月五日才将上诉材料送达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庭。

此前阳明区法院曾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一月二十七日、四月二十八日、五月十九日、五月二十六日、六月一日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在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自行三次延迟开庭。 每次开庭牡丹江市政法委人员和610综合科科长朱家滨及阳明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宇等人都到阳明区法院操控、参与非法庭审;法院门前遍布警车警察,所谓公开庭审只允许两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席坐满了社区和政法委610、公安局国保等人。

庭审过程中,法官钱怡执法犯法,要么剥夺当事人和律师的权利,要么突然延期,要么刁难当事人和律师。

四月二十八日开庭前一天的上午,张玉良新聘请的代理律师孙典军律师到阳明区法院向法官钱怡递交委托手续,钱怡拒接。二十八日早八点半,孙典军律师再次到阳明区法院递交委托手续,钱怡虽然收下,不依法给律师出庭通知书、不让阅卷、不让会见,直接让孙典军律师进入法庭开庭!庭审中,张玉良头痛头昏、腰腿疼痛,无法站立。对当事人及律师提出法庭诸多程序违法,钱怡一概置之不理,并说:“有什么问题你们用其他途径去反映!”

五月十九日开庭前,当事人聘请的许付桂、任全牛、王磊、孙典军、路云龙、陈南石六位律师来到法庭,审判长钱怡不许孙典军、路云龙、陈南石三位律师进法庭,剥夺他们的辩护权,三位律师给阳明区法院徐常禄院长和监察室打电话投诉,均无人接听。庭审中,当事人对法庭违法剥夺自己的辩护权提出强烈抗议,对审判长等人执法犯法提出控告。法庭无视法律,不予采纳,强行宣读起诉书。年近七十岁的张玉良由于九个月长期关押,身体非常虚弱,挂着氧气、痛苦地靠在椅子上被非法庭审。开庭一个多小时,张玉良心脏病发作,身体不断的抽搐,被120急救人员送到公安医院抢救,法庭才被迫休庭。

在张玉良极度痛苦中,公安医院受法院指使,让家属拿医药费才对张玉良进行救治。家人气愤地说:“我们早就说他年近七十岁,这么超长期关押,造成身体状况非常不好,你们不闻不问,不给医治,现在人出问题,你们勒索我们家人拿钱看病,不拿钱不给医治,难道你们没有父母?你们还有没有人性?”后来家属被迫交钱给张玉良医治。

五月二十日一大早,阳明区法院法警把医院住院观察、病情很不稳定的张玉良强行拉上警车,带去非法庭审,后来因为公安医院不敢出具张玉良病情稳定的证明才做罢。张玉良仅住院治疗三天,就被送回看守所继续迫害

五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阳明区庭审持续了四天,过程中钱怡法官滥用职权,对当事人、律师因法庭诸多程序违法和剥夺当事人辩护权等,数次依法提出的申请全部当庭口头违法驳回,强行推进庭审。严重违反常识的是:所有办案人员和证人、搜查材料和搜查笔录时间均早于办案单位接受报案时间;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劳教制度已被废止,<牡丹江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在二零一四年下半年盖章出具当事人被劳教过的证明;证人签字的辨认当事人记录中,将十二名女照片写成男照片,竟被证人准确辨认签字确认;一名办案警察在同一时间能分别提审两名当事人;所谓犯罪情节只有证言,没有证人提供的物证等等。整个案件证据、材料漏洞百出,律师与公诉人交涉退卷事宜,公诉人称本案卷宗内容在庭审中已基本被全盘否定,没法补了。

六月一日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自行放弃辩论。当事人表明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希望合议庭在事实面前不要泯灭良知,构陷善良,盲目听从领导的命令,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将来都要面对法律的拷问和历史的检验,没有人会替他们承担责任!律师指出:这个案子本质是一个拼凑的案件、制造的案件,先抓人,再做证据,是用司法手段对法轮功信仰群体的迫害打压!是对人权的践踏!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律师要求当场无罪释放三名当事人,公诉人、审判长不语。

绑架事件回顾

牡丹江市张玉良、姜月梅是铁岭镇四道村村民,金凤英是牡丹江市东安区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在铁岭河市场上,被阳明区铁岭河警务室朱澄华、张绍杰等警察没理由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十多本大法书籍、一些真相资料(包括光盘)、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涉案警察朱澄华在非法审讯时,双手同时猛击近七十岁的张玉良老人的双耳(此酷刑的名字叫双风灌耳),猛踢张玉良因被迫害而再次疼痛的双腿等方式折磨老人。朱澄华还对当事人金凤英女士多次殴打头部,用膝盖对金凤英腹部猛击,致使金凤英事后头痛腹痛多日,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和铁岭河警务室串通,对张玉良和金凤英不但入所不予体检,还对酷刑的伤情不闻不问,不予救治。而后又将三人构陷到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

张玉良是六十八岁的老人,学大法前患有高血压、双腿疼痛、前列腺等多种疾病,病痛折磨得张玉良脾气也很焦躁。由于学炼法轮功,身体越来越好, 精力充沛,脾气也变好了,处处为别人着想,他和家人都由衷的感谢大法给他带来的身心变化。身心受益的张玉良仅仅因为告诉人们: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曾多次遭受严重迫害。二零零一年南山派出所警察到张玉良家里没有任何理由的绑架了张玉良,被南山派出所恶警苗强殴打,内脏被打坏,以致后来尿血很长时间(明慧网此前作过报道)。后法院对他非法枉判五年,关押到哈尔滨第三监狱,后转到大庆监狱。今天竟然再次被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姜月梅曾经因为炼功,于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一年迫害。

法轮功学员金凤英也多次被中共迫害,二零零零年被劫持到牡丹江市四道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常被打骂,曾遭狱警连续扇脸十几下,啪啪的响声整个楼道都能听得见。

相关人员电话:

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区号(0453)
院领导院长 徐常禄 13845351618 8809988
院领导副院长 井长宏 13945369477 8809901
院领导副院长 王志琨 13845308686 8809929
院领导副院长 张海波 13946343333 8809902
院领导纪检书记 肖伟 13019068897 8809905
院领导院长助理 谢永魁 13845361999
刑庭庭长 钱怡 13845360678 8809926(本案审判长)
刑庭副庭长 孙媛媛 13634635861 8809620(本案法官)
刑庭 赵明杰 13845380081 8809935
刑庭 腾秀云 13946339668
审管办庭长 王伟东 13836360658 8809920
审管办 李坤 18946344441 8809921(本案合议庭)
审管办 张丽 13945383228 8809921
审监庭 吕彦君 13351137377 8809922
审监庭 王泽林 13836302589 8809961
监察室主任 张亚坤 13836356577 8809928
审委会专委 范晓丹 13945346669 8809911
执行局局长 刘斌 13946350007 8809997
执行局 董跃辉 13945350007 8809992
执行局 王迎春 13804807333 8809992
执行局 宋伟 15846766918
执行局 张洪波 8809996
执行局 李春晖 8809996
执行局 初长青 13766669119 8809995
执行局 马永江 13136890127 8809995
执行局 关祖辉 8809976
执行局 张士俊 8809976
执行局 赵海宇 18604533545 8809989
执行局 李新刚 8809989
执行局 张志军 8809989
执行局队长 张德磊 13604831078 8809993
执行局 宋泽涛 8809991
法警队 赵鑫 13604605599 8809991
法警队 吴琼 15246335277 8809991
法警队 王泽睿 13555001812 8809991
法警队 胡金伟 13945307170 8809991
法警队 郭峰 13766592757 8809991
法警队 朱海 13836309646 8809991
法警队 王森 18346331516 8809991
法警队 陈昊 15846765000 8809991
法警队 王俊山 15774530789
门卫 一楼 8809601
二楼 8800011
牡丹江市阳明区检察院通讯院领导 王成才 13845366088 6360001 检察长
院领导 张耀河 13314630777 6360007 副检察长
院领导 许大勇 15846746470 6360003 副检察长
院领导 史琳 13089897066 6360026
院领导 吴长胜 13304530166 6360005
院领导 赵骥钰 13514507777 6360009
院领导 姜开利 13089896808 6360008
院领导 王丽杰 13314532033 6360006
纪检组 邢镓铄 15561975819 6360009 纪检组长
公诉科 张学斌 13069781158 6360011 (本案公诉人)
公诉科 时雁 13945327734 6360028
公诉科 张瑜 13836311311 6360028
公诉科 胡冬冬 13089891008 6360022 (本案公诉人)
公诉科 马智超 18946338666 6360022
公诉科 高凡 13504636359
控申科 闫德强 13284539898 6360013
控申科 尹云峰 15945320777 6360013
控申科 宫卿基 13054338968
控申科 周江俊 13089892599 6362000
控申科 李翠娟 13604531762 6360032
法警队 吕建成 13339536666 6360027
法警队 盖超 13136895678 6360025
法警队 李铁鹰 13089845788 6360010
监察室 刘君成 18245352999 6360016
监察室 关勇 13349534999 6360016
贺凤先 13845356868收发室 6360048
传真室 6337950
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
局长阎剑华 办6367801
副局长王雨(主管社区)办 0453-6367805
办案铁岭社区警务队朱澄华15504532073、13946344006
警察张绍杰,另一警察手机号码:15504533039
铁岭社区警务队副队长赵丰13945301713“
牡丹江610综合科
朱家滨13766662322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339号区号:0453邮编:157000
高金鹏 副院长 18903630008 0453-8902777
孙为群 副院长 13303636811 0453-8902618
王昭义 政治处主任 13836359991 0453-8900333
杜平 纪检组组长 6377120
院领导 徐志国 13359685688 0453-8900288
院领导 贾玉敏 18645300003 0453-8902999 0453-6488222
院领导 钱 军 13945318788 0453-8902988 0453-6256188
院领导 陶志国 13945326619 0453-8902666 0453-6485769
院领导 董春英 13945306208 0453-8902668 0453-6425333
院领导 王 菲 13304536888 0453-8900688
办公室 孙庆喜 13845351270 0453-8902799 0453-6938896
办公室 李 虹 15845319508 0453-8902655 0453-6433088
办公室 陶学仁 13804814999 0453-8902652 0453-6488976
总值班室: 0453-8902715
信访办党支部 田赫 13555004588 0453-8902716
刑一庭:电话6377061,6377062,6377063,6377064,6377065,6377066,6377067
马洪波 男 庭长
王英霞 女副庭长
杨柏苓 女副庭长
高玉喜 18545300137 0453-8902609
张建国 13945383088 0453-8902778
王玉德 13314632000
柳冬梅 女审判员
陈云学 男审判员 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先进个人
崔玉田 男审判员 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武志涛 男审判员
蒋志红 女审判员
陈 丹 女审判员
毕 旭 女助审员
执行局局长孙为群8902799
执行局执行一庭 王凤祥 13604639894 0453-8902638
执行局执行一庭 13945341168 0453-8900105
执行局执行一庭 13945341168 0453-8900105
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 郝强 13945368111 0453-8902613
执行局综合科 田萍 13514569533 0453-89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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