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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惨无人道迫害 内蒙古通辽市范晓丽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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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江泽民在1999年7月血腥迫害法轮功后,内蒙古通辽市范晓丽女士十六年来,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格名誉受到侮辱,失去了工作,被监视、窃听、跟踪,被绑架(4次)、抄家(2次)、被劳教(2次共4年,1次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9个月后保外就医)、蹲监狱(1次5年);家人受到极大的伤害和牵连迫害。

近期,范晓丽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于法,并赔偿她背负冤案,饱尝牢狱之苦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1999年6月10日,江泽民在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1999年7月20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統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导致范晓丽女士遭受到了种种惨无人道迫害。

下面是范晓丽女士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一、为治儿子的怪病 寻寻觅觅得大法

我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是法轮大法的信仰者、也是亲身受益者,这是事实。我修炼前,表面看我身体很健康,其实我患有多种疾病:重症肌无力,行走半小时全身无力瘫软、懒惰、半身麻木、鼻炎、左腿骨刺、风湿、严重的胃病(从小就有)、头部血管先天畸形以致头晕眩、神经衰弱、气管炎、眼睛长期刺痛、亏气亏血,等大小疾病30多种,使我长期挣扎在病痛中。修炼大法后,那些疾病奇迹般的消失了、脱胎换骨,再也不被身体的病痛折磨,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而且,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没在单位报销一分钱的医药费,背包里再也没有“药条子”了。我没有见过师父,没有花一分钱,大法书籍《转法轮》只花了我12元,其他书都没超过8元,加上五套功法,就使我身体的顽疾很快消失了。

我虽然患有这么多疾病,但我还不是因为有病而修炼法轮功的。是我儿子的病,引导我去找还有比治疗身体的病痛更深层的东西。我的儿子从小就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特别明显的是上小学的时候,每当学期既要结束的时候,大概都是在还剩两三节课时的时候,就得住医院,记得有几年总复习和考试时他都是在医院住院。发病的症状是,全身不能动,更不能直立和坐着,只能平躺着,弯一点都不行,就哭喊着,每次他爸爸抱着他都象端一盘豆腐一样平平的。我找遍了各个医院都不知道什么病,就当心肌炎治疗。我第一胎孩子生下来就死了,这个孩子是第二胎,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了。

为此,我找“大仙”看过;1994 年学过某功想给孩子治病,第一部第二部功花了多少钱记不清了,第三部功学习班我参加了报名花70多元,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来了一个气功师,讲了半天什么也没学到,说等着张大师来给灌顶,最后也没来,只感到那个“气功师”走过来时一股风飘过凉飕飕的。我还花了很多钱买过几本书,各种信息物,当时好像都算起来花了2千多元,我也按他们的要求给人治病,结果别人的病没治好,我一伸手整个胳膊手又疼又麻,我的手心开始像气团一样转,脑门也转,我问那些人他们说不知道为什么转。

从长春来了一个姓鲁的“气功大师”,脸很黑、瘦,说专治疑难病,也没给我儿子看出什么病。他见到我后,就让我和他学,这正符合我想学气功给人治病的心理。他治病就让我看着,结果什么也没学到,去了十几次的时候,全身无力,脸色发黄,只能躺着,得休息几个小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社会正出现气功热,身体出现的状态越不好,就越想找个气功师看看,当时也不知道有真的假的之说。最后一次去那个“气功师”那里(他租了一个宾馆给人看病)是个中午,他正给人看病,我刚刚坐那,他突然回头跟我说别动,看着我说:你的身上有金字,然后就念出声来,三个字三个字组成一句话,他还没念完,金字就消失了。我也没记住什么。后来这个“气功大师”就再也不敢看我了,我自然也就不去了。我的姑婆婆让这个“大师”治类风湿,那天说已经花了5000多元了,后来也没治好,这人又去南方给人治病去了。这是我的亲身经历。看过《转法轮》之后我就明白了什么是假气功、骗人的。

一路走过来,孩子的病没治成,我自己却又添了病:脸长了蝴蝶斑、亏气亏血、四肢没力气、全身瘫软、脾气暴躁,脸色发黄、喘气费劲等状态,我只有放弃这些。后来学法轮功才知道,真正的气功师,有能量,显得年轻。炼法轮功后,我们也体会到了有能量时身体是热的,不是冷的凉的阴的。

1995年夏天,我的同事刘丽华的大姑姐是一个尼姑,说1999年要发生大灾难,只有皈依佛门才能幸免,她领着我和孩子到辽宁省黑山县双龙寺,为了孩子,我皈依了,那些和尚给孩子做“法事”。

五台山一个喇嘛收我为徒,为我治病,但是,病不能完全消除。他只是不断的给人治病,不收钱的,有时为了答谢给他十块、八块的。我在他那里,半年多还不知道自己学的是什么法门。单位同事也是我的同学,告诉我有个法轮功,我从此走上了真正修炼的路。

法轮功讲“真善忍”,说真话。要不是自己亲身的感受和经历,我还不知道法轮功、师父有这么神奇呢。只要你想炼师父就管你,看《转法轮》书中说的,按照去做,就能感受到和书中说的情况一样,就能改变身体、改变思想,整个人真的能脱胎换骨,身体、思想变的越来越好。法轮大法是真法、真道,是万古难遇的。尽管1999年以来中国大陆的迫害没有停止过,但是我们通过修炼法轮功,知道如何去做人、做个好人,才能走到今天,其中的感恩、感受千言万语、无以言表!过去不是有句话叫做“朝闻道,夕可死矣。”

我在单位得到领导的提拔也是修炼法轮功以后。工作兢兢业业从不给领导找麻烦、出难题。工商银行客户很多,以前为了自己方便,向客户要东西,这是一个普遍现在。我在学法中明白了,做好人、为别人着想,占便宜会失德的道理,企业也不容易,所以再不向企业吃拿卡要,也不利用工作的方便损公肥私。一次单位两个主任下企业,他们把外出的补助分给我一份200元钱,我就把钱拿出来给职工买吃的,大家工作都不容易,不往家拿一分钱。在百分之三涨工资时候,已经先给一把手涨完了,这次该我涨了,在我组织涨工资会议上我首先主动让出这个名额,在利益面前不争。

二、江泽民操控其亲信、“六一零办公室”人员、司法机关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江泽民及其帮凶违犯《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来了这场迫害,下令党员不许习炼法轮功。我知道,我的生命是师父、法轮大法给的,我不能因为个人、家庭的利益出卖自己的良知。法轮大法,已经在我的生命中扎下了根,是任何力量、金钱、人间的财物、名誉及任何人也夺不走、改变不了的!

我被“留党察看一年、调离原单位、降职”处分(单位只给我“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另两项没有执行)。时间不长,我单位孙明行长找我谈话,准备提拔我为通辽市工商银行(现为通辽市科区工商银行)副行长。可是风云突变,公务员也不许习炼法轮功。大概9月份,通辽市工行总行(当时还是“哲里木盟工行总行)人事科孙玉霞科长找我谈话说:为了你,我们层层欺骗组织(单位没有上报我修炼法轮功的材料)。让我赶快写个保证“不炼”,就能留下继续上班,炼,就开除了。我当时的压力非常大,那时银行在社会上还是一个很令人羡慕的工作:相对其它企业工资高、待遇好,最重要的是,将来孩子可以接班,这是我家人最为自豪、认可、寄予很大希望的。特别是,我热爱我的工作。在公职提拔、调离、个人分房子、通过修炼使身心健康、道德升华后工作前途等等都是最好的时期;我的家人、亲朋好友、领导、同事等等对我寄予的希望,都让我不知道怎么处理眼前发生的变故,他们感到莫大的压抑、惶恐,共产党的历次政治运动太可怕了,当把法轮功说成是与“政治”相联系的时候,人们都望而生畏,再不敢越“雷池”一步,对我惋惜、可惜!当时这种来自国家的矛盾、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压力实在太大了,我有些无法承受了,自己默默的流泪,当时谁都无法解脱、化解这个矛盾。

江泽民利用他的权力和从上到下的共产党支部,对法轮功进行进一步的迫害。很多职工给我打来电话,大家都很关心我的处境。而且我经常同上级行“会计专业检查小组”去工商银行各旗、县、市管辖区单位检查会计、出纳专业工作。当时的小组成员也是我的搭档冯素梅给我打电话着急的说:你要走了我和谁搭档啊?单位受到了株连,上级下令:如果工行系统有一个炼法轮功的,就取消参加评选“精神文明单位”资格,同时也给银行下了死令:公务员不许修炼法轮功。

当地公安局向北京公安部上报了我的炼功材料,公安部与北京总行核实时,我上级单位没有向北京总行上报我炼法轮功的材料。1999年10月31日省工商银行迫于压力,“传真”到我管辖单位上级分行”,勒令对我“迅速买断”,我被迫以买断工龄7万2千元解除公职,我因此失去了工作。

当时同事听说我炼法轮功被认为“反革命”开除的时候说:现在哪有革命的了,咋有反革命的了?还有罪啦?都觉的太可笑了,可我就这样被挂上与“政治”有关开除了。他们还在给我竖大拇指:了不起。有同事说:范姐呀,你成立个公司,我还上你手下干活。

江泽民及其帮凶还犯有如下的罪恶:

(一)刑讯逼供罪

中国《刑法》第247条禁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图牧吉劳教所对我进行如下迫害:

2000年6月2日,为反迫害、反对针对大法学员频繁非法搜身、体罚、长时间的奴役劳动等,17名大法弟子集体绝食绝水。为了镇压这次绝食,劳教女队、劳教局、公安局联合起来动用全部警力,女队院内布满了警察,雇用治安员专门打人。绝食到了第7天,也就是2000年6月8日,镇压升级,医生先给法轮功学员检查心脏、血压,然后实行暴力镇压,我被至少4人群殴。周××(原劳教所女大队长,现调离)、周国玲(副大队长)、两个治安员(男),他们围起来打我,打嘴巴子,拳打脚踢,我被打的站立不稳,几乎旋转起来了,只感觉脑袋发胀,耳朵直响,眼前一片漆黑似的,分辨不清方向了,头上被打的好几个大包,全身无力,鼻子、嘴角流出了血,打够了问我吃不吃饭?还说要拿最粗的管给我灌食。周国玲看我仍继续绝食,就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用高压电棍逼迫我写吃饭保证,我拒绝她,她就恶狠狠电击我的前胸和脖子部位,随着电棍的响声,我的脖子已经被电出了血痕。那时我们已经绝食绝水7天了。

(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酷刑罪

《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1条第1 款禁止“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

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下列酷刑折磨:

(1)、国保大队警察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把我非法关押在通辽市看守所。期间,经常被罚站、罚蹲,2000年1月份我在号里炼功,看守所警察用根长长的绳子,强行把我高高的吊绑在号里的铁窗栏杆上,坚硬的尼龙绳不断的在我伤口处缠绕、拽拉。因为当时床板铁皮把我手腕处刮伤,血肉模糊,每绕一圈,都钻心的疼痛,两只手腕被牢牢的绑住了,只有脚尖着地,站在厕所台阶上,要躲开水池就得扭着腰,手脖子抻的痛、麻、胀、恶心、腰酸痛的感觉,脚趾头酸疼,所以只能双脚交替着重心,使其缓解,都是一个姿势,几乎无法坚持下去,我在默默的背法。狱警雷某某看到我嘴在动,他马上把随身听收音机放最大的音量,紧紧的贴在我的耳朵上,还不断的换台,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震的好象一下子跌入了万丈深渊,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了,头被声音震着。我从早上开始被吊了七八个小时,解开后,我的手都不会动了,肿的象馒头一样,几乎失去了知觉,拇指和食指麻木半年多还没知觉。手腕处被绳子磨的,至今还有伤痕,还经常发痒。

(2)、2000年3月,我和同修在地上打坐,狱警刘贺燕打开房门,大步的冲进来,用力向我的胸部猛踹一脚,我随即向后倒去,然后他就拿着锁门的铁链子照同修的头部胸部猛打。打完就将我俩强行拖出去,双手被反绑在外面的大铁门两侧,我的两臂胳膊和三角钢柱牢牢的绑在一起,不能动一点, 硌的骨头非常疼,然后他又气势汹汹的随手拿起早已准备好有一米长铁锹把抡起来往我胸部等处猛打,嘴里脏话连篇、骂骂咧咧,直到他打累了,生气的骂道:共产党这个王八蛋,把她们抓来干什么? 看得出,他怎么打我我都不恨他,看的出他打后悔了。同修那时还是个24岁的姑娘,胸部被打了好长时间,鼻涕眼泪流的把衣服的前襟都湿透了,我俩被绑在那里光着脚、穿着单衣服从早站到晚,都不让吃饭。身体早已凉透了。左臂被角铁硌的象拧劲了一样疼的不敢动了。

(3)、2001年6月份,我刚告诉一个犯人炼功动作,就被陈××和孟××两个警察从监控器看到,他们打开牢门,把我强行拖出去,我拒绝犯人给我砸镣子。王力大队长过来抓住我的头发,用力压着我的头部,我的脸几乎贴在地上,呼吸困难,头发被拽掉了几绺,我的双腿被压住,犯人给我砸链子,我被强制戴上了“猪链”。 我的双手、双脚被铁链锁在一起,间隔不到1尺长,行走时弯腰不到90度,什么都做不了,生活不能自理,都靠别人照顾,吃饭、上厕所、换衣服都不行。睡觉时一个姿势,骨头、筋、皮肤都抻的非常痛,每次翻身都得准备一会儿,怎么翻,困什么样都很难入睡,勉强睡着又疼醒了。

为了抗议这种非人的折磨,为了减轻同修和同屋人的麻烦,我当天绝食绝水,白天还能坐着,第三天我就突然脱相了,眼窝塌陷,手脚皮肤明显抽巴的象七、八十岁的老人,躺在那不能动,全身出现燥热,60多岁的同修经常用凉水给我擦身照顾我,稍停一会我就难以忍受了,头部和全身的骨头都痛,心律出现异常,还出现吐血,说不出的难受,我第一次感到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周围的人不断的喊警察,可是他们只是看看。第7天早上才拿掉链子。拿掉链子后,我的腿还是团着,伸不直。

(4)、2001年11月27日,在我被非法劳教三年期间,在图牧吉劳教所二中队学唱歌曲,因一多半人不唱,二中队长罗进芳问我为什么不唱,我说:师父被通缉,大法受迫害,大法弟子被关押,我父亲住院了,我也上不来气,所以我不唱。但是,她只针对我、逼迫我念歌词、不发声嘎巴嘴。我不想在那里做样子,告诉她那不是骗你吗?她让犯人把我拽到内卫室,进屋抬手就打我。我制止她说:不许打人,这对你不好。她拿电棍时不好使,过一会又电我,我当时就觉得全身突然无力,强忍着站住,两肢胳膊颤抖两下,三天后,我的心脏突然出现异常现象,心律快,有时无脉,全身抽,头不停的抖动,口吐鲜血,头晕目眩。劳教所的护士说不抢救就有生命危险了。

后来我就生活不能自理了,身体只有80多斤,四肢严重变形、变细、左脚走路时、向里翻掌,严重的心绞痛,心力衰竭,几次出现昏迷状态,有时大量便血,胃溃烂,肚脐淌水发出臭味,心抽搐、手脚不听使唤,不能写字,自己无法站立行走,让人扶着,严重时两个人架着才能走。4个多月只能躺着吃饭,她们还说我装病,让犯人看着我,方方面面找我的麻烦,不给我打饭,床上的铺盖都收走,经常被辱骂。为了不放我回家,拖我出工到大地干农活,每天给我强行灌药(说营养药和治心脏的),让两个犯人用一尺多长一寸宽的铁棍横卡在嘴上,我的嘴角被划破、卡出血。4个月后,在我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到医院检查身体。劳教所隐瞒医检实情,但从他们的语言中知道我的胃出现了严重问题,还有血压高、心力衰竭;严重吐血、心抽搐等还没检查结果。

(三)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7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00年3月18日我刚到劳教队当天,教一个劳教人员炼功,被一个班长(劳教人员)发现,便找来四、五个犯人其中有一个姓张,还拿着手铐,一齐把我围在中间,动手就连打带抓,把我按倒在地上,一条腿蹲着,另一条腿跪着,双手被他们扭到后背,准备强制性的给我戴手铐。我挣扎着,不知是手铐还是手指,划破了我的手脖子火辣辣的痛,但我很清醒,我不是犯人,犯人竟然拿手铐铐我,绝不能这样对我。我猛的站起来了,她们五个犯人立即全都向后倒去坐在地上,我都不知道怎么会这样?然后我指向她们说:我不是犯人,你们给我戴手铐是对我的侮辱,你们拿手铐是对国家法律的无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好人,你们是坏人,你们才是在这里应该接受劳动教育的人,你们不配这样做!有事你把警察找来。她们无话可说,有人跑去找警察,警察也没来。这时我发现我的手臂已是道道血痕。看守所为了对付法轮功学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把手铐交给犯人随意使用,伤害、侮辱我的人格,侵犯我的人权,让我精神受到莫大的耻辱和伤害。

(四)故意伤害罪

中国《刑法》第234条禁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我在图牧吉劳教所被关押期间身体上遭受的伤害如下:

(1)、2000年3月18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图牧吉劳教所。在这里被强制长时间的超强奴役劳动,干农活,天没亮就出工,夏天铲地,一条垄一眼望不到头,又渴又累体力消耗殆尽。天黑才收工,如果哪个警察家有活就不能回去接着去干活,队里的干完,还有队长家的,身体疲劳到极限了,超极限。如果冬天没活干,就去外边、院内搬砖,从东挪到西,然后再从西挪到东,反复地做。多数都是法轮功学员参加。即使是劳教,国家也有明文规定,大概每天劳动不得超过6小时。在这里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休息的时间全部被剥夺,回来后,还要被洗脑,苦不堪言。

(2)、吃饭,上厕所都有人看着,集体去,其他劳教人员可单独去,法轮功学员就不行,有个辽宁瓦房店的四进宫的抢劫犯姓张,是班长,她拿个一米长的竹条看着我们,谁要动、手触地就用竹条打我们。长期罚蹲在那里,不许上厕所,有的大便在裤子里。这是对肉体和精神的摧残。

(3)、我被强迫冬天零下20度左右的气温里,穿内裤在雪地里站着,不许说话,长达两小时之久。当时我在二中队,有狱警杨杰、娜仁花、罗进芳等。

(4)、2000年6月2日,为反迫害、反对针对大法学员频繁非法搜身等,17名大法弟子集体绝食绝水。6月5日早晨起来,不法人员就让我们出去跑步,我们四名同修拒绝这种加重的迫害,2个男治安员(据说是200元雇来的打手)把三位同修拖到屋里毒打。一治安员无理的打我一个嘴巴子,还让我站着,几个小时后回到屋里,仍罚站、罚蹲,我四天没吃饭已经痛苦难以忍受,即便躺在床上,也不能免去饥饿后、被惩罚的痛苦。这时我只有背法,管教科干警尹××(临时抽调劳教局干事,一中队长尹桂娟的姐姐)问我,你动嘴干什么呢?我想动嘴犯法吗。尹××看我没说话,就猛的站起来,抓住我用力的打我,还揪住我的头发使劲往下拽,边打边说:这几天,我就看你说的挺多,早就想收拾你。我的头发让她拽掉几缕,身体呈90度弯腰,打累了,又拿个电棍,把我衣服掀开,贴着皮肤,不停的电我的腰部及周围,只听电棍不断的发出响声,她打累了,直喘粗气。来了两个治安员,又让他们猛拽我的头发,头皮痛的钻心,一切痛苦好象都向我袭来,几乎到了极限,直到同修流着泪不断的向她讲让她停止,她打不动了,才罢手。几天后我的腰电击的伤痕,半年后仍清晰可见。

(五)虐待被监管人罪

(1)、1999年7月22日江泽民以国家的名义打压法轮功,我去长春省政府上访回来时,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通辽市行政拘留所,吃的是玉米面打糕,灶台脏兮兮的菜锅里煮的豆角被一群苍蝇围着。国保大队的警察强行给我们读攻击法轮功和师父的诋毁、造假文章。48小时后,让我的单位领导和我的家人签字我才被放回家。

(2)、面对国家新闻媒体的对我的师尊、对大法的疯狂造谣和诬陷,99年12月23日我去北京上访,26日早8点多当我和3个同修站在北京八宝山第一人民检察院附近与几个行人一起站着,还没弄清法轮功研究会负责人李昌等在哪里开庭的情况下,就被抓上了警车,非法羁押在石景山体育场近11小时,长时间被罚站、罚蹲,当天晚上被关押在“内蒙古驻京办事处”,裤子、鞋都被收走,呆在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房间地上。最后我被劳教一年。

(3)2000年6月6日那天,狱警王桂荣,强行让我们坐在院里的地上曝晒,她在阴凉处看着我们。那天气温很高,象下火一样,只见汗从脸上流下来,热胀的感觉,喘气困难、心慌、头痛、头晕、恶心,有些感受无法形容,我们实在坚持不了,有个同修晒休克了。王桂荣边骂边问:吃不吃饭?不吃就继续在外面晒着。同修再次休克,我也坐不住了,五、六个小时过去了,恶警自己感到累了才让进屋。

2000年6月8日,绝食到了第7天,镇压升级,劳教女队、劳教局、公安局联合起来动用全部警力,女队院内布满了警察,雇用治安员专门打人。医生先给法轮功学员检查心脏、血压,然后实行暴力镇压,开始我被一群警察强制拖到劳教所大门外,双手被反铐到背后,一警察推我还猛踹我的双腿,大喊:跪下,跪下。已经绝食绝水7天的我强迫自己站着。我要跪下就是耻辱。我被至少4人群殴。周××(原女大队长,现调离)、周国玲(副大队长)、两个治安员(男),他们围起来打我,打嘴巴子,拳打脚踢,我被打的站立不稳,几乎旋转起来了,只感觉脑袋发胀,耳朵直响,眼前一片黑似的,分辨不清方向了,头上被打的好几个大包,全身无力,鼻子、嘴角流出了血。

(4)、狱警王桂荣说:偷抢、杀人、放火都不管,炼法轮功就不行。我也确实看到了,那些各种类型的犯人,监狱、劳教所都给她们特权对我们发号施令、监管、施暴。我和同修只为炼功,又不影响他人,不危害社会,却遭到执法人员、犯人无理的伤害、谩骂、侮辱,戴一夜手铐太经常事了。为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取长时间罚站、罚蹲、晚上弯腰闻尿桶、坐飞机、手铐、上绳、电击、打嘴巴、掐、不让睡觉、不准上厕所。

(5)、2000年7月份,劳教所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功,每个人都被单独带到一个房间,武红霞逼迫写“不炼”的保证,不写就打嘴巴子,环境中每分每秒都布满了恐怖、加大压力,还从外面找来两个常人分别到两个监舍和我们一起住,全封闭式的迫害蒙骗、强制洗脑宣传。

(6)、2001年9月11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图牧吉劳教所,在那里我被扒光衣服,拆开被子,用品等检查,每天不许互相说话,坐着必须伸腿,不许盘腿,不许闭眼,睡觉时间不许坐着,集体上厕所,如有一个上厕所,全班的人都得去陪着,与外界隔绝。我从被入所队调来的犯人包夹,在这种迫害下,我每天几乎睡2个小时就醒。

因电棍电击,心脏出现严重病状,吃饭时躺着吃了近4个月,她们还说我装病,让犯人看着我,方方面面找我的麻烦,不给我打饭,床上的铺盖都收走,经常被辱骂。为了不放我回家,让我出工劳动,让两个犯人郭智慧、张伟用一尺多长的铁棍,粗暴的插在嘴上,每天给我强行灌药(说营养药和治心脏的),我的嘴角被划破、划出血。狱警罗进芳、那仁花、杨洁强拖我出工。4个月后,在我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才让我到医院检查,护士李××隐瞒医检实情,但从她们的语言中,知道我的胃出现严重问题,血压高、心力衰竭,严重吐血、抽等还没检查完。

(7)、在2002年1月份晚刘××(二中队警察)叫人给我穿衣服,说是给我去医院检查,车在外面等着。我拒绝,因为不可能晚上出去。警察命令张伟(犯人)、宝西(犯人)强迫的把我抬到劳教所门卫室的沙发上,护士李××用听诊器给我检查身体后,宝西扶着我,刘××和李××、张伟她们三人一齐动手打我,打嘴巴子、头部、掐我的胳膊、腿等处,拳打脚踢的。我只感到右耳处轰轰直响,头部在扩大,喘不上气来,脸火辣辣的疼,眼前视觉错乱,还出现心绞痛,我就要从沙发上掉下去了,她们罢手了。李护士说:你炼功吧,快点炼,你不是要炼功吗,今天给你时间。她们知道,我只有炼法轮功才能好。李护士威胁我说:回去你不许告诉别人,如果有一个人知道了,我就收拾你,他们都出去给我近半个小时炼功。

外面来人或检查,就把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学员藏起来,我曾被强迫关在猪圈,门被狱警把守;被赶出监舍,中午烈日炎炎躺在房间后面的土地上,监舍里铺上白色床单,被褥必须叠的方方正正,蒙上白单,犯人管叫“祖宗”被供着。人都得出去,食堂挂上假食谱,检查人员走后一切都换掉,才能回监舍。法轮功学员说真话被判刑、劳教、虐杀,可我看到的执法部门特别是劳教所、监狱却光天化日之下公开造假、连连造假,甚至成为别人或地区学习的楷模、精英被参观或交流经验。被关押在那里的人却在此时受罪,煎熬。

我身体状况越来越坏,严重的心绞痛,心力衰竭,几次出现昏迷状态,有时大量便血,胃溃烂,肚脐淌水发出臭味,心抽搐、四肢严重变形、变细、左脚走路时向里翻掌,手脚不听使唤,不能写字,自己无法站立行走,让人扶着,严重时两个人架着才能走。吐血近7个多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队仍不放我回家。上级来人检查,又不让我见。直到她们怕出生命危险时,才通知我家人来接。2002年6月27日保外就医,我丈夫把我抱出了劳教所,体重有80多斤左右吧。

(8)、在奥运期间通辽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十几人,听说开完奥运就放回家。结果至少8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2名被劳教。2008年5月30日,我正在家中,我丈夫打开房门(当时我丈夫正在上班,被几个警察困住,逼他回家开门,否则就去找我儿子去),突然闯入国保大队队长王波等十几人把我团团围住,逼迫跟他们走一趟“说清楚”,不容分说就把我绑架到科区公安局,之后抄家,又绑架了去我家串门的同修。在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有个王姓的警察审我,接着又把在我父母家搜到的物品登记清单给我看,问东西是哪来的?我看到自己80岁老父亲的签字,名字写了一半,心里很难过,就质问那个警察:我父母那么大年龄了,你们为什么还去骚扰他们?他说道:你要不承认是你的,我们就去抓你爸。

半夜把我和抓来的同修劫持到了河西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里不让家里拿被褥,只许买那里的棉被,根本就不暖和,掉色又掉毛。我拒绝照相和穿号服,几个男警还有女警乌云紧紧围住我连抓带打强行照相,几天后我的胳膊还青的一块一块的,女警乌云辱骂着、用脚猛踹我的后身。国保大队提审我,我不按手印,几乎没有口供。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一个警察突然打开房门让我和一同修打行李,那肯定是走了。我问矮胖的男警察说:把我们带去哪里?他不说,我拒绝戴手铐,突然那个男警察伸出他的大拳头向我的前胸猛击数下,嘴里还骂着什么。我和他相距有一尺长的距离,过两天,左边的肩胛骨附近一片青紫。他又找来男犯人强行把我俩拖上了车拉到科左中旗看守所,关到那里五个月没有音信,没人过问。我俩在那里炼功,其它号里的人也知道了我们是炼法轮功的,那些犯人大声说:“法轮大姐我们支持你”。有个女嫌疑犯,精神异常,进号里就生气猛砸东西疯狂的用脚踢门,踢了一中午突然倒地不动了,一看呼吸也没了,号里的人恐惧极了,就怕她伤害谁。我着急叫警察,那天女警回家,男警又没钥匙开女号门,门外的狱警告诉我,我就去掐她的人中她一会就醒了。所长告诉她说:是她(指我)救了你,后来又送来一个心脏病的人,警察打开另一房门让我和一同修(从监狱回来后离世)进去照顾她,警察知道炼法轮功的人才能这样做的,他们也放心。在这里除了被关,其它方面,这里的警察对我们没有不法行为。在长时间的关押中,我的身体出现了异常,心脏有时偷停,坐着突然一闪就倒了,站着也突然要倒地,还大量的流血持续一个多月。

十一月份,我和同修再次被送往河西看守所,法院要开庭,我头晕、血压高,科区法院郭(女)庭长、检察院公诉人林某某一行四、五人,到河西看守所开庭,我的家人那天都到法院等着见我。就这样我被架到看守所一个小办公室,躺在沙发上就开庭了,当我问起抄走的一万八千元现金的下落时还没等说完,检察院公诉人林某某马上就阻止说:谁让你在这儿问这事?就面向法官说:范晓丽态度不好,要求法官加重处罚。那时我心绞痛、血压高说话声音都很小、气短,而且是在法官允许时问的。一个月后,科区法院下了判决书,我被判刑五年,我不服判决写了“上诉书”也石沉大海、无人给受理。我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拒绝在执行通知书上按手印,看守所几个男犯人强行将躺着的我从板铺上拖到地上、又从地上拖到了一个办公室里,几个男犯硬是抓着我的手指强行在“执行书”上按上了手印,有个警察还说:按手印是让你见你的家人。结果,我都到了呼市女监了,家人还不知道我的下落。

(9)、到了呼市女子监狱后,其他普犯都被分配了监区,只有我和三个法轮功学员被带到了专门“转化”大法弟子的“攻坚组”,先搜身,衣服和“攻坚组”认为不留的物品全部收起来,监狱说邮回家,结果没人接到。被子棉花撕开看,全身扒光搜个遍,剪掉长发,投进监舍,不许出监舍,全封闭式的。其它监区的犯人都到大食堂去吃饭,只有“攻坚组”和四监区传染病的不能到大食堂去吃饭,饭都用铁桶打回来吃。这里也和劳教所一样,来检查、参观的就改善,结束了还是照常。其他犯人可以自由出入,只有没“转化”的法轮功人员不能出去自由行动。不许买东西、不许与家人通话。为了更快的“转化”我,攻坚组从三监区调来叫敖登(制毒犯人)的包控我,白天有警察来做“转化”、洗脑,三个包夹轮番二十四小时监控,她们叫“值瞪眼班”。夜间不能下地走动、不许坐着,有个包夹叫刘丽祥的吸毒犯,当时很凶,晚上我坐着她就去狱警那里告状说我炼功了,大声训斥、动手拽我,找我的麻烦,犯人被警察用“转化”法轮功能记功的手段制约的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我走哪里她就跟在哪里,比谁都认真的看着我,但我知道他为了记功减刑,我还是一样善良的对待她。后来刘丽祥变了,变的善良了,时时告诉我:好好保护自己吧。我长水泡时,褐色的大泡,从后背横向长到前胸,疼痛难忍,医生说是蛇盘疮。刘丽祥晚上看到我疼的睡不着觉时,于心不忍就从上床下来,把我后背的水泡挑开以解痛苦。她多次暗中帮助我,警察和其他犯人发现后,攻坚组认为刘丽祥失去了包控的作用,把她退回了监区。监狱警察要的是恶毒和凶狠的犯人。

攻坚组借机给我治病为由在我的菜碗里下不明药物。因为我的饭菜都从外边盛好端到监舍给我,里边放什么我也不知道。这是康健伟不注意时说出来的,他看我经常哭就说:哎呀,哭啥呀,捡条命吧。

不“转化”,狱警就不断的调整方式,换“包控”、 “教员”。因为这个“攻坚组”一直都是临时的,几乎两个月就解散。警察也是各监区抽调的,“转化”后的人都下监区,结果两个月过去了,我还是不改变,又调来她们认为比较狠的犯人和邪悟的,一个是经济犯,其他都是制毒、贩毒、吸毒的。谁不“转化”康建伟(男警察)只要他上班就开始不停的给洗脑想尽各种方式强制改变我的信仰,有时还把别的监舍的法轮功学员领到一起,对我和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同时进行侮辱和人身攻击。康建伟用书打我,用手指猛戳我的脑门,戳锁骨下方最软的地方,用脚踢,这样折磨我,他们不敢张扬。过后皮肤都是青的,很疼。

(10)、康建伟说服不了我就管我叫无赖,他在班上大声喊我:老赖!恐吓我说:把你铐在坟地的树上,让你一个人呆一宿。又过了一段时间说:死人你怕不怕?明天我给你铐在太平间里呆一宿得了。康健伟几次要电我,就是找不到电棍,那些犯人说,一要电范晓丽就找不到电棍,你不该挨电呢。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康建伟用电棍施暴,高压下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意志。攻坚组狱警非常清楚现在对监狱使用警械也有要求,就使用另一种手法使用电棍后推卸责任。如:问法轮功学员:你相信你师父吗?说:相信,你相信电棍会反制给我吗?然后,就堂而皇之的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用电棍施暴,这种事情出现多次。我拒不配合仍然坚持法轮功的时候,攻坚组就换人制造恐怖气氛。晚上就有六个犯人三班倒值“瞪眼班”看着我,后来我晚上身体难受就越来越睡不好觉了,几乎没有超过3小时就醒了。记忆力明显减退,很多事情记不住、也想不起来,家人什么样面孔我都想不起来,电话号码也记不住了,想什么的时候,大脑不会动了感觉停在那里一样。每天心慌、心难受的不能躺着,身上、骨头里就象有东西爬一样,怎么呆着都难受,身上发胀腿也发胀、发痒,上不来气,不能静止呆着,总想蹦、走动活动腿才好一点,总想上厕所。但是,他们不让下地走,也不让坐着,谎说我想炼功,不是身体的事。有一天狱警白桂荣值夜班,早晨白桂荣就气的不行,说她没睡好觉是范晓丽造成的,还说:你不让我们睡觉,我们也不让你睡觉。就这样四天四宿不让我闭眼睛,只能坐在一个小塑料凳上,不让走动,那时我身体后背心脏部位已经长了水泡,那种用语言难以言表的疼痛,每分每秒都难以承受。正常人得这种病都要好好休息营养调养,我在这里,不但没有这些,还要雪上加霜、痛上加痛,遭受非人的折磨,精神受到侮辱,承受几乎到了极限。

在监狱,半年没有一分钱,我弟弟让人到呼市女监打听我的消息,没有人告诉,监狱不让别人给我买东西,都到六、七月份了,还穿着刚来时一个犯人杨红那偷偷给我的带海绵的高腰鞋。窗户玻璃被用胶粘纸贴上,不能看到外面,窗缝都用透明胶封住,封的严严的不透一点风,门也不许开。那种酷热让人难以忍受,每分每秒都在痛苦中煎熬。什么时候“转化”了才能解除这一切,才能相对有一点自由。时间不长我的心脏部位又疼痛难忍,坐立不安,他们说是装的,找来姓刘的狱医检查只拿个听诊器听一听,看一看没吱声。那些包控每天还是找茬、谩骂、侮辱,轮番攻击、利用伪善、哄骗给我增加难度、痛苦。他们不让我出去打饭、打水等,他们给我打来后,以此侮辱我:什么不要脸啦,就等别人伺候,还修善呢?等等。不久我的后背长的大水泡一片片的,暗紫色的,一个一个连在一起,白桂荣晚上值班看到我才知道,就给我的儿子打电话要钱说只能到外住院治疗,而那时我的儿子也正在医院手术。次日一姓刘的狱医来看看根本不让出那间小屋,给我打上了吊瓶足足打了19天。长的水泡疼痛难忍,值班的犯人看到,我晚上睡觉时忽然闭着眼睛坐起来,张着大大的嘴、皱着眉头极为痛苦的样子,马上又躺下了。床垫子沾上的血迹还留有洗涤不净的痕迹。

就在我长完水泡的不长时间攻坚组突然把学员全下监区了,法轮功学员就剩下我自己,监狱仍然不许我打电话、不许写信、来信也不给、不许和其他人说话、不许出房间、不许购物、不许犯人给我东西。然后,把包控我的人全部调整了,新来一个包控是最能打大法弟子的犯人陈玉芝,监狱认为的精英,一齐向我攻击,连打带骂,包控陈玉芝边打我嘴巴子边说:你要不“转化”我就回不了家,为了我你能不能“转化”?监狱把“转化”法轮功学员变成那些犯人们回家的动力,对法轮功学员越狠记功越快,还要受到表扬。监狱经常给包控开会,给犯人施加压力、用记功鼓励犯人配合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陈玉芝就被肖梅科长认为的是最好的包控。很多犯人骂陈玉芝是个大傻子,劝过陈不要对“转化”工作太认真,不转就不转吧,干什么那么卖力气还总打人。这是陈玉芝记功很快、得劳模也多、但是迟迟没有减刑时说的。她也很后悔为“转化”法轮功学员那么讨好警察打人出了名。可是攻坚组就要这样的人来充当打手,警察才能在背后顺利的指挥,当面却是伪善的面孔。用狱警的话说:一个唱红脸的,一个唱白脸的。表现在明面的都是“和善”的,极具迷惑性。甚至还在过年开会的时候把法轮功学员摆在前面,其他普犯都在后面;母亲节时多给老年法轮功学员几朵花;八月十五时多给一块月饼,真是“另眼”看待。陈玉芝对此还很滑稽的在走廊到处喊:我也要求迫害。在我身体极度虚弱、生活上制造的艰难、封闭式的恐怖环境、所有人都是针对我侮辱和体罚折磨、这样高压下我邪悟了,伤害了恩师和大法,至今伤痛隐隐,其破坏程度无以言表,这是对我最大的精神摧残和对我信仰的最大迫害,它甚至超出对身体的迫害,我所说的、我所遭遇的是无数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所遭受迫害中的冰山一角。所以,江泽民及其一伙在各地办“洗脑班”、监狱成立“攻坚组”专门给法轮功学员洗脑迫害,一个“不炼”就回家,一个“炼”,就开除、绑架判刑、洗脑、酷刑、活摘等无所不用其极,使无数的法轮功学员惨遭迫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一桩桩件件惨绝人寰、令人发指、罄竹难书。

后来我的身体不但没好反而严重了,脾气暴躁的状况也更加严重;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无名的流泪,总想哭。有时突然的心烦意乱无法控制,接一盆一盆的水往厕所的高处扬,十盆二十盆的往上泼才能使我慢慢的平静下来。水房关门的时候就拉饭箱子狂吃;全身突然出现无力状态,必须马上躺下,连说话都难以发音,两只胳膊洗衣服的力气都没有,头晕;肚子有时候发胀、好像吃多了撑的一样向外扩;牙周红肿,牙齿松动、掉碴,下半截变黑,牙根往出拔成了龅牙,两个门牙之间形成了很宽的缝,(离开监狱回家后上下牙换了九颗)还有六颗没修完;头发白了三分之二;腰痛,肚子经常突然剧烈疼痛方便之后才缓解下来;整个眼皮都是粉红色的,脖子周围也是小点点一片片,钻心地痒,两只胳膊外侧都是小红点点,也是奇痒无比,有一片斑还一点点的白,象是白癜风,脖子上也一片片的红肿钻心的痒,那时攻坚组干活撮穗(围巾和披肩的穗穗),在那个环境,我身上发痒红肿更严重了,身上经常突然就难受了马上就得躺下,只有微微的喘息,可是还让我干活。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我被放回家,教育科长肖梅在当天给我拿了一盒染发剂染了头发,看起来不那样憔悴。

回家后,检查身体看医生、治牙、换牙花了上万元,两次尿血,妇产科的检验报告单把医生吓的慌忙说:你这个结果我没见过,红细胞这么高啊,你赶快到别的科去看吧,我看不了(附化验单)。身体被迫害的程度难以想象,很明显,这是不明药物的毒害,对中枢神经、对肾脏的伤害很大。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我的父亲去世了。爸爸一走,丢下了老母亲。之前我的家人找到监狱教育科长肖梅(主管攻坚组),要求我回去见父亲的最后一面,但监狱不答应而且一直没告诉我父亲的状况。

(六)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1、《刑法》第270条禁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面对国家新闻媒体的对我的师尊、对大法的疯狂造谣和诬陷,99年12月23日我去北京上访,26日有消息说北京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研究会负责人李昌等。当我和谭丽云、符桂英、王淑艳站在北京八宝山第一人民检察院附近与几个行人一起站着,警察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们说是,还没弄清在哪里开庭的情况下,就被抓上了警车。同样站着,那几个不炼法轮功的就没被抓。被押往石景山体育场,近11个多小时没吃饭,长时间被罚站、罚蹲。在被押到驻京办事处之后,驻京办的公安警察哈斯说,你们有钱给我,要让通辽警察搜去,不会给你的。两个女的来强行搜身。衣服全脱光查,把我1000元现金搜走,哈斯还要了我的地址说给我邮回去,可我家至今没有收到。我去北京带了1万多元现金,还有11000元,哈斯身边有一个看起来不到30岁的李姓警察(说是哈斯的保镖),谭丽云和他说把我的钱给汇到我家,他答应给我汇去,还要了地址。我觉的他能冒着风险答应给我汇钱,很感激,为了答谢他,就说给你一千元,其余的给我汇走。我这次被非法劳教1年。回家后,我问我丈夫北京给你邮钱了吗?他说邮了4千,我当时还听成了6千,后来又和他核实一下,他说确实是4千元。到北京我只是按照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想如实的向国家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及修炼者身心带来的奇效,没有伤害他人、更没有违法。

(七)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国《刑法》第245条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
《刑法》第263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包括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及持枪抢劫。
《刑法》第267条禁止抢夺公私财物”。

违反《宪法》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十六年来我遭受如下迫害:

(1)、1999年12月26日我去北京被抓,通辽市科区国保大队警察到驻京办事处接我们回通辽时搜身,到当地公安局时又搜身。搜走我的现金102元,到通辽公安局又被搜走现金500元,没有任何手续,至今都未送回。我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非法投入通辽市科尔沁区看守所,当地公安国保大队警察6、7个人,到我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抄家,搜走大法书籍至少15本,师父法像,法轮章、讲法磁带、录像带、炼功磁带,坐垫十几个,还有记不清了,走时什么文字也没留。有谁参与了我丈夫记不清了。最后被批劳教1年。

(2)、2008年5月30日上午,当地国保大队长王波等十多警察,挟持正在上班的我丈夫打开房门,说要我去公安局核实点事儿就回来,有3个警察王斌、王爱君,还有一个不知姓名,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搜查令的情况下,对我家非法抄家。搜走大法书籍几十本(大概40本左右)、师父法像、现金17,595.00,劫走电脑三台(被我儿子要回一台)、索尼数码机一个、喷墨打印机一台、多功能一体机一台、项链挂坠二袋、手机四部、报警器一台、兜子一个(里边有超市卡、现金数目不详、其它记不清了);仓房也抄走了东西,只记得一小箱护身符。把我家翻了个遍,还绑架了来我家串门的郭秀兰。在国保大队,几个小时后看到了我的兜子被一个女警锁在一个柜子里,我就问她:你拿的那个兜子好像我的,她说,你丈夫说不知道谁的。国保大队长王波说:你的兜子、你的钱都是有罪的。当天,国保大队警察包吉日木图、郭应明,街道主任李凤芹等十多人,闯到我八十岁的父母家抄家,李凤芹从我78岁母亲的怀里抢走师父法像。抄走:大法书籍23本、《明慧周报》149本、挂链2袋、香1盒、双频头二大箱(200个)、八公分器2大箱、变频器一大箱、机顶盒20个、装订机一个(4000元)、挂历一个、打印机一台、切纸机一台、塑封机一台等众多私人物品。用车拉走的,我两家的东西在国保大队的一个房间里堆成了小山。价值至少24万多。同时,国保大队几个警察(记不清了)到我妹妹家里屋外屋查个遍。

三、经济迫害与家人遭受的痛苦

十六年来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无以计数:

(1)、我四次被抓,在劳教所、监狱期间,造成了我家经济损失无数,弟弟给我交了9年的养老保险,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花了很多钱,姐姐弟弟到监狱去看我,到劳教所看我,每次都花钱,劳累颠簸吃了很多苦。至今不告诉我这些年花了多少钱,丈夫去劳教所看我,一次和我妹夫他俩住在旅店,买的鸡在旅店炖好了给我送到劳教所,都是花钱遭罪的事情。一次我丈夫姐夫姐姐妹夫弟弟们开着半截美的车,把3年的生活用的东西都准备了,被、褥、毛毯、衣服新旧的都拿来了,卫生巾就拿了30包,狱警说,把商店都拉来了。9个月后我保外就医回家,那些东西劳教所都不让拿回来,我回家后,穿的用的都重新买的。

(2)、2000年我去北京被抓,通辽科区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崔连成勒索我丈夫2000元现金;被图牧吉劳教所郭颖勒索2000元现金;2002年6月27日我被保外就医时图牧吉劳教所勒索我家人1500元现金,5000元现金分别被图牧吉劳教所教有富、周国玲、郭颖、宋某某,还有一个不知姓名的5名警察勒索。

(3)、2011年12月份,我丈夫去呼市女监看我,给我存3000元,被肖梅勒索2000元现金。2010年夏天,我姐姐、弟弟、我儿子到女监来看我,给我存3000元,被肖梅勒索5000元。四年多时间家里就给我存1万多元,保守数字。

(4)、取消了08年应领的养老保险金,2012年9月才领到最基础的那部份。

2012年7 月6日我从呼市女子监狱出来后,去当地办理养老保险:我应该在2008年9月12 日领取养老保险金的,2008年5月30日我在家被当地警察绑架判刑5年。我被关押在科左中旗保康看守所期间,我的姐姐和弟弟去那里让我签个委托书,弟弟准备给我补交养老保险金(因为我于1999年10月份被单位强迫买断之后人事档案从工行系统转为地方,这9年我一直就没有交保险金)。弟弟基本办理好了一切,只差我本人去按手印然后08年9月份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可我被关押不让出去按手印,只能等我回家。2012年7月6日我从呼市女监回家后,去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当时一个办事人员说,你这回可补不少钱呢。可是,过程中,通辽市社会保险局却没给我如实办理。从2008年9月12日至2012年8月份这4年的工资截断了,不给补发了,不给涨工资。如同2012年初次办理的一样,我从监狱回来是7月份,2012年9月开始只领取9百多元养老金,其它什么都没有。没有按实际应该领取的金额,没有补发4年的、没涨工资的。我的养老保险4年来一直被停止至今。我所得到的是2012年9月才办的1200多元(不知道详细金额),不包括2008年9月至今的保险金,视同我2012年才符合领取保险金一样。

(5)、1999年10月我被单位强行买断离职,当时单位正要普调工资,正要分房子,我怕给领导找麻烦,就没有参加分房子,十六年来一直住着48平米的旧楼。我丈夫也于2010年病退了,所以当时的损失就是不可估量的。

(6)、十六年来,我的兄弟姐妹们全家,在我被迫害期间,都付出了很多钱财精力。特别是弟弟、弟媳给我交了养老保险金,在我被关押期间,弟弟无数次的给我花钱、找人,甚至我的弟媳怀孕7个多月了,还去公安局等地方上下楼找人救我,不惜花几万元。姐姐也总给我花钱操心。这些年究竟花了多少钱,他们都不说。我的表哥表嫂都很关注我,表哥还到看守所看我。我的几个财校同学几经波折有的去看守所看我、有的去监狱看我,给我存500元钱。

十六年直接的经济损失上百万,直接的间接的经济损失真的是无法计算的。给我造成的精神损失、给我家人造成的精神损失也是很大的。我在此均要求给予赔偿。这场人间悲剧,造成我丈夫重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我于2000年10月27日从图牧吉劳教所放回家,看到丈夫瘦了很多,我们就到通辽市中医院检查,结果丈夫得了糖尿病,我不在家,他情绪也不好,经常出车,孩子都照顾不到,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丈夫因此病退了,现在工资近1千8百元。我和丈夫的工资住院、买药、买营养品根本就不够,只能维持简单的生活,没办法,我们就把48平米的旧楼卖了,三年来居无定所,至今我们还租房住,没有自己的房子,生活很清苦。

近16年的悲欢离合、提心吊胆、生活的困顿、被世人歧视等等生活的艰难和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他的病情很不好,现在已经发展成糖尿病综合症、血压高、糖尿病肾病,经常尿血,蛋白流失的很严重,去年检查尿液24小时蛋白流失4个,现在还在发展;脑梗塞、脑干大面积堵塞、脑萎缩,医生说:脑袋堵的就象筛子网了,没好地方。每天磨人摔东西,发呆、脾气很大。自己不能站立,来不及就要拉、尿在床上、地上,生活已经完全不能自理,每天都要别人扶着起来,四肢没有力气,经常摔倒,胳膊腿都是伤痕,扶他起来很沉太难了。去年病危,住了三次医院,不到10天医生就给办出院不给治了。还要求每天2个鸡蛋、半斤肉、半斤牛奶,多吃蔬菜等营养的食物。

我在家照顾他,我的婆婆公公和所有家里的人、在医院病房里的人、医生都很满意,婆婆抱着我哭着说:丽呀你受苦了。我学大法后,学会了善良、坚强,面对生活的艰难,用我的真心维持这个家,否则的话,他也许活不到今天,也许我们离婚了,或许我不在人世了。所以,法轮大法是正法,他能使人从生命的本质上改变,善良、坚韧、真诚、乐观,不为名利而丧失良心、道德。对整个社会的道德提升都是有好处的,这是我说的真实的心里的话。

这场充满血腥的迫害,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我姊妹5个,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妹妹、弟弟,我是爸爸最疼爱的女儿,每周爸爸都在外边等着我,见到我就笑,1999年迫害法轮功这十六年来我父母为了我,怕我、担心我在外吃苦受罪,几乎要哭干了眼泪,伤心、恐惧、担忧、思念,父母在磨难中饱尝了人间的心酸和悲欢离合,接连住院,爸爸在最后住院期间,盼我回家,听到开门声就往门那边看,苦苦的等着我能见上他一面,爸爸病危时已经不能说话了,几经昏迷,我儿子去看他,只见他闭着的眼睛里流下泪水涟涟。就这样,父亲带着遗憾和悲伤离开了人世。12天之后,我从呼市女子监狱回家了,我和父亲四年多没见面了,我回家第一个愿望就是去照顾有病的父亲,令我难以接受的是我失去了最疼爱自己的父亲。我再也没有机会尽女儿的一份孝道了。

这场在中国大陆造成无数人间悲剧的迫害必须立即停止!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讨回公道、伸张人间正义!捍卫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的清白,捍卫我和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不让更多无辜的人(其中包括那些执行江泽民及其帮凶命令,参与迫害法轮功及其法轮功学员的各级政府官员、公检法司系统的官员)继续受害,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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