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尤其是民主国家,不存在“公审”这一说法。在法庭定罪之前,被告都是“疑犯”。哪怕是杀人嫌疑人都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有的人说:“某某太坏了,没有资格享受公平的法律待遇。”这话本身就有党文化的因素。大法弟子在这些年来以理智、非暴力的形式证实法,维护自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大法弟子不懈的努力和抗争,实际上会给将来正常的法制社会打下基础。中国人将来真正的可以享受司法公正、信仰自由等正常人类社会应有的生活方式。作为修炼人,在清除“党文化”中,我们还在恢复五千年的中华神传文化。
近来,大批受迫害的大法弟子、近亲及法律代理人在中国大陆的检察院、法院控告了江泽民。大法弟子的诉状有理有据,证据翔实,在任何法庭上都经得起推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犯了中国的法律、国际法和国际公约。《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看清江泽民和中共针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以及《针对法轮功信仰者大规模酷刑罪,江泽民必须承担罪责》,这三篇文章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起的作用,“指挥链”、他发动的斗争运动及其罪责说清楚了。
看到一些标语:“控告江泽民”、“起诉江泽民”、“声援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控告江泽民”、“把江泽民送上法庭”,都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