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芳在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严格按照大法的要求“真善忍”的标准去做,身心健康、家庭和睦、重德修心、与人为善、家庭幸福,深得大法的美好!然而在江泽民发动的迫害运动中,她被非法劳教两次,共两年半。她被非法关押期间,丈夫身患重病卧床不起,不能自理,几次住院没人照顾,因女儿上班,还得照顾他父亲,又要承担起家务,在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压力。
因此控告江泽民群体灭绝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罪、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反人类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等。要求赔偿给她的家人和她本人造成的精神损失、经济损失。并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以下是赵玉芳自述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践踏人权,哈市非法抓捕多名法轮功学员,七月二十二日我到省政府上访,警察把我们强行拽上大客车,送到哈市体育场,后又送到一所学校,强行让我们看电视播放关于“取缔法轮功的通告”,晚上把我们劫持到双城公安局院内,强行让报姓名和地址,九点多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我和一位同修进京上访反映真实情况,当我和同修来到天安门时,警察和便衣把我们围住,并告诉我们上北京信访办去反映。
当我和同修来到信访办门前,各地驻京办事处的人都在那等着呢,被一群各地驻京办事处的人围住。双城驻京人员夏文军认出和我在一起的同修,把我们俩劫持到驻京办事处,第二天又劫持双城看守所,非法关押我六天,勒索一个月的伙食费三百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江泽民因妒嫉、害怕修炼法轮功的人数众多,利用喉舌媒体进行铺天盖地的造谣、诬蔑。我再次进京上访,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我走上了天安门。在天安门被便衣警察绑架,关在前门派出所铁笼子里。晚上九点以后,用大客车把各地法轮功学员分别拉走。我被送到北京海淀看守所,一进监号犯人就让我们脱掉衣服搜身,预警只是犯人轮着打,打嘴巴子、用脚踢、连骂带打,站一夜不让睡觉,稍闭眼犯人就打。第二天因我不背监规,狱头告诉了女狱警,她把我带出去打我四个耳光,当时脸都肿了。我绝食抗议海淀看守所对我的非法关押,在绝食期间还要承受三零四室狱警提审(不知叫什么名)。三个男狱警把我带到三零四室让我坐在墙角小缸上(缸是倒过来的),他们问我叫什么名,家住哪,我没有回答他们。三零四室的一个狱警头叫那两个狱警出去,然后把门反锁上,拿起电棍要电我,我和他讲你不要这样做对你不好,讲善恶有报是天理,他不听,还说:“我是法西斯,我就是专治李洪志的弟子的。”电我太阳穴、手指尖、脚趾尖、脖颈,头发都电焦了,大约电了我四十多分钟。然后我被判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我被劫持到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迫害。一间屋里住十几个人,上下铺,早上五点起床干活到晚上十一点,每天的劳动是“包一次性筷子”,不让洗换衣服、不洗澡、不洗手,卫生无从谈起。对法轮功学员辱骂殴打、不让睡觉,室内臭气熏天,一天只让上三次厕所,每次上厕所给五分钟时间,同时还得洗碗,有的大便只解了一半就让站起来,不起来就连踢带打把人拽起来。一月二十日我被劫持到北京大兴县新安劳教所,他们打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幌子,干着扭曲人性的事情,践踏法律与人权,暴力迫害法轮功学员。我刚一进去就单独看管,与队其他人隔开,由警察指使包夹人员逼迫写放弃信仰法轮功的“三书”,如果不写包夹人员会用种种非人的手段迫害,折磨。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诬陷抹黑法轮功材料,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等等各种流氓手段欺骗,威逼学员放弃信仰。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听说国家有赔偿法出台,外地被迫害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得到赔偿,我们双城被迫害死的法轮功家属也应该提出赔偿申请,我们受害人正在讨论,突然省公安厅警察和双城警察国保大队队长王玉彪闯进会场,先是打催泪弹,接着像土匪一样把我们绑架到双城市刑警大队。让我们在走廊一侧蹲着,一个个照相。我不配合他们,四个警察把我抬到照相屋里,把我硬按到椅子上强行照相,十二点又把我们劫持到哈市第二看守所进行迫害,非法关押我四十多天。我绝食抗议他们对我长期关押,绝食两天后,要给我灌食,我不配合,第二看守所所长让狱警又叫了四个犯人,用被子把我抬到医疗室灌食,屋里有四、五个狱警,其中三个男狱警和四个犯人摁着我,一个男狱警和一个女狱警(医生)往我鼻子里插管,插进去又拽出来,来回往里插,让人简直受不了。往里插管的时候在里面乱割喽,憋的喘不过气来,非常难受。当他们把管子拔出来时随着灌的食物都从鼻子、嘴喷出来了,四个犯人把我抬回监号时,屋里的犯人看见我满脸都是血都吓哭了。哈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我三个月,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和摧残。
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强行把我劫持到前进劳教所进行迫害,非法劳教一年半。一进劳教所,把我带到卫生所抽血化验、量血压、做心电图,又被绑架到一大队,一进屋狱警王敏队长叫两个犯人搜身,把衣服都脱掉检查。又把我带到二楼队长室,狱警王敏队长、周丽范审讯我,王敏打我好几个嘴巴子,随后拿起电棍电我后背,辱骂我,侮辱我,逼迫我写所谓的“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恶警和包夹强制我每天背监规,由包夹人员看管,不许和法轮功学员说话。强制我做奴活,早上五点半起床,晚上六点收工,有时晚上七、八点钟收工。狱警为了省钱不用装卸工,让我们装卸,拉一车都几百袋半成品筷子。挑半成品筷子,灰尘特别大,木屑落到身体上,身上起红点并且痒,特别难受,完不成定额,狱警王敏就逼着拿回号房继续做,不让睡觉。这种活干了三个月。接着又打彩板,在闷热的夏天里,彩色和木屑落到身体上,起红点、痒、头晕、心闷、身体没劲,劳教所里为了能挣到钱,根本不考虑有没有毒,什么活都要。到晚上进宿舍更让人受不了,宿舍里一共六十四张床位,两边各十六张上下床位,中间有一米多宽的过道。从二零一二年七月份到二零一三年二月份都是七十多人到八十多人,下床两张单人床并一起睡三个人,大小便都在屋里,因被褥潮湿,长时间不让洗澡,冬天洗头、洗脚、洗脸、都是凉水,其他犯人干活好的天天是热水洗漱。一天除了吃饭、上厕所时间,没有休息时间,整天在车间里坐着干奴活,因总是一个姿势,我的腿浮肿,腰都直不起来。不把我们当人看我们在前进劳教所受尽肉体及精神上双重折磨。当我被释放时,前进劳教所副所长郝微恐吓我说:如果你把这里的事情说出去,我们马上把你抓回来。我不明白我犯了什么罪?我们修炼“真善忍”违反了中国哪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