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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恶性命案看中共故意杀人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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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据明慧网报导:山东省烟台莱州市法轮功学员吴加俊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山东省监狱迫害致死。吴加俊生前病危时,家人曾要求保外就医,但狱方说:等人不行了才能放人。结果吴加俊死在狱中。

悲痛欲绝的家人要求把遗体运回老家,被一个姓关(音)的警察拒绝,且放言:就地火化,你们不答应,我们也强制火化。省监狱姓盖的科长不准家属带走遗体,竟说:他是我们的人,不许家属带走。十一月二十八日,吴加俊遗体匆匆被火化。

吴加俊
吴加俊

此案中,被害人吴加俊遭监狱摧残致病危,而狱方拒办保外就医,死不放人,最终造成了吴冤死于狱中的恶果。很明显,吴是被中共监狱故意虐杀而死的。

故意杀人,在法律上是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出于主观故意动机,采用直接或间接手段杀人性命或致人死命。山东监狱作为直接责任者或作案者,故意虐杀了吴加俊,显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

不过,人们都知道大陆监狱中的囚犯,除了在押的杀人犯,其他人员都还有病危执行保外就医等权利的,吴在病危时,家人多次要求办保外就医,狱方不但不办,还凶狠的说:等人不行了才能放人。而且吴冤死后,遗体又被强行火化。这种冷血残暴的行径,令人发指。

时年五十九岁的吴加俊,生前长年以维修电器为生。修炼法轮功后,一直按照 “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安份守己的好人,并经常乐于助人,免费为别人维修电脑、打印机等。就这样一个乐善好施、帮助别人的人,在社会上不但没得到褒奖,反而成了被迫害的对象。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吴被山东省莱州国保大队绑架刑拘,警察就一直不让家人探视。后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投入山东监狱。直至被迫害致死。

那么,中共狱警为什么故意虐杀吴加俊?无非就是害怕恶行被曝光;难道他们不知道公民有信仰自由吗?知道,作为执法人员,他们当然知道这样浅显的法律常识;而且他们非常清楚法轮功是怎么回事,因为当局在全面发动迫害前,对法轮功进行了多次调查,发现法轮功有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最重要的是法轮功能带动社会道德的真正提升,对任何一个家庭乃至国家带来巨大福祉,最后得出了法轮功对国家民族“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所以,就连那些当时被派进法轮功里面当卧底搞情报的人员也习炼上了这个功法。

在这样的事实面前,哪个政府国家去故意加害如此善良的群体,真是太荒唐太荒谬,愚不可及。但是,中共是一个以无神论、唯物论为基础的邪教,容不得法轮功的信仰理念,惧怕“真善忍”的纯正力量,更害怕人们觉醒后认清其“假恶斗”的本质而不再与其为伍,又加上汉奸恶棍江泽民心生妒嫉而执意迫害,就这样,令人想不到的迫害突然发生了。

迫害初期,元凶江泽民还有意挑唆手下爪牙说:法轮功讲真善忍,可以放心的打压。迫害升级后,江又下达了如“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等灭绝密令。于是,配合着中共喉舌谎言的肃杀恐怖氛围,中共各级党政军警、国安国保、统战外交、公检法司、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等机关部门全盘运转起来,对法轮功学员故意灭绝迫害,政府机关里的恶徒常说:我们知道你是好人,可是中央给法轮功定性了。执法机关歹徒说:我们知道你是好人,可是上边叫我们这样干。中共整部国家机器里的所有人员把故意加害好人当成了执行公务,把故意杀人犯罪当成了正常工作。

特别是那些执法人员,故意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故意杀人犯罪更加骄横跋扈,明目张胆。他们在施暴过程中,公安执意抓人羁押、刑讯逼供,害人性命;检察院故意批捕、提起公诉,如同儿戏;法院蓄意构陷、枉法判决,草菅人命;牢狱系统随意加期、拒不放人、酷刑虐杀。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杀机,每一个环节都为中共故意杀人而运转。在中共罪恶的暴政之下,被故意打死、电死、毒死、烧死、灌死、拖死、冻死、困死、逼死、吓死、奸杀、枪杀、活摘器官、活人火化等等惨案命案不计其数,令人愤慨的是,中共还把被杀害的善良人冠以“被自杀”、“被病死”、”被精神病死“等之名为借口,来掩盖推脱他们杀人的罪责。

陈光辉
陈光辉

江苏南京法轮功学员陈光辉,男,四十岁,因建立真相资料点被判刑,于二零零四年被苏州监狱电击致植物人。昏迷不醒两年多,虽然陈光辉家人一直坚持向江苏监狱管理局要求保外就医,但都被拒绝,狱警声称死也要死在监狱,致陈光辉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离世。当局调动有一、二百人的军警特务,严密监控陈光辉丧事全过程。

徐浪舟
徐浪舟

四川攀枝花市一大队优秀交警徐浪舟,因坚定信仰,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徐浪舟被非法判刑八年零六个月,被投进四川省广元监狱,后被转到乐山五马坪监狱遭受加害。就在徐浪舟即将刑满回家时,五马坪监狱长祝伟指使狱卒吊打徐浪舟七天七夜,直至生命垂危,然后将他送成都司法警官总医院。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被迫害致死,时年三十九岁。疑被偷摘器官。

王华君
王华君

湖北省麻城白果镇农妇王华君,二零零一年四月,被当地政法书记徐世前打昏后,拖到金桥广场,公安浇上汽油将她活活烧死,反诬她“自焚”,对外宣传成“炼法轮功走火入魔后自焚”。王华君离世时年仅三十岁。

二零零一年二月,湖南长沙市法轮功学员、七旬孤寡老妇邹锦(已含冤离世),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被雨花区井湾子派出所雷震等恶警轮奸性虐致昏死,之后仍遭中共诬判九年徒刑。

许基善
许基善

黑龙江省大庆市石化总厂筑炉公司职工许基善,被绑架到大庆红卫星监狱七监区。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十多名犯人上来将许基善的衣服扒光,并捆绑十字架上,把嘴堵上,抬进厕所平放在地上,用水管往许基善的头部、身上浇水。从上午九点钟一直浇到下午一点钟,四个小时不停的向许基善身上猛哧。许基善颤抖着,呼吸困难,疼痛难忍,由于背着十字架,一动也动不了,痛苦中他将嘴唇咬破,并大喊:“救命!”可是暴行并没有停止,直至被活活浇死。

酷刑演示:浇凉水
酷刑演示:浇凉水

张昌宝,男,是山东沂南县代庄乡人。一九九九年夏,法轮功被中共无理打压时,他多次骑着摩托车进京上访讨公道,回家后被县“610”、当地恶党政府和派出所匪徒列为重点加害人物。二零零零年,乡里又将他非法抓到洗脑班,折磨数日后,恶徒们逼迫张昌宝必须限期交上罚金八千元才能了事。张昌宝被迫回家筹钱时,离奇亡故,慌了手脚的恶徒们立即停办洗脑班,并散布谣言:张昌宝在家盘腿打坐服毒自杀。

习凤云,女,时六十三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乌兰人。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习凤云在家中被恶警绑架,九月份被转入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身体被迫害出现严重的病态,戒毒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通知习凤云的家人将其接回家。二零零九年六月份,习凤云病危,没过多久含冤去世。据习凤云本人生前说,她在二零零一年左右曾遭到严重迫害,头部被打了一百多针。

王光起,男,五十多岁,山东蒙阴县桃墟镇九泉峪村人。他过去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与瘫痪的大哥相依为命,他得法炼功后身体有了很大好转。二零零二年,王光起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被绑架,后由镇派出所副所长李长祥、镇“610”头目石运端、本村书记方国明将其押回镇派出所,原想把他活埋在蒙山上,怕走漏风声,将他转到镇上关押七天放回家。恶徒石运端、王兆洋、李向岩、方国明把他家财产全部砸碎、没收、拍卖,监视居住,还天天在村里的大喇叭上喊:谁给王光起送吃送喝就处理谁,把他饿死在屋子里。后致王光发、王光起先后含冤离世。

近十六年,在中共灭绝政策的驱使下,所有参与迫害的中共党政恶徒、“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暴徒及公检法恶警,助纣为虐,走上了故意杀人犯罪的疯狂不归之路,致使数百万善良信仰者被中共故意杀害,其中数万名善良人被活摘器官,焚尸灭迹,甚至被做成了人体标本。其罪之大,史无前例。给中华民族造成了巨大灾难和难以弥补的创伤。

然而中共故意杀人久矣,六十多年前,为了夺得政权,中共有意用“共产大同”加以无神论、唯物论柔和成迷魂药,引诱中国民众参军上前线与国军同胞拼命厮杀,使数百万年轻的生命血洒疆场;侥幸夺权后,中共先后蓄意发动了杀地主、杀资本家、杀知识份子、杀宗教人士、杀六四学生等的血腥运动,使八千万之多的中华同胞在和平时期死于非命。

一九九九年夏,中共又突然间神经质般的向法轮功群体举起了屠刀,制造了史无前例的大罪恶,为了逃避清算,中共一边迫害善良一边掩盖罪恶,一边秘密杀人一边销毁罪证,使迫害走向体制化、隐蔽化、精致化,妄想蒙混过关。但在法轮功学员前仆后继讲真相反迫害运动中,中共的邪教本质、流氓本性被彻底曝光,中共的巨大罪恶被相继曝光。

面对中共的法西斯暴行,面对中共的滔天罪行,如果让人类中的每一员来当一次法官对中共进行审判,每一个正义的人都会毫不犹豫的做出这样相同的判决结果:判处中共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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