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迫害致疯、怀疑被迫害失踪案例
(一)被迫害致疯案例
1、李建文,男,三十岁,梅江区城北镇银营村法轮功学员。
李建文读高中时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后身心得到很大的受益,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建文曾翻墙到梅城江南剑英公园内静坐,以此证实大法。
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一零年期间,他连续四次遭梅江区“六一零”、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等的迫害,导致大脑神志不清,不能正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不能自理。
2、钟友兰,女,六十多岁,梅州城区法轮功女学员。
二零零一年,钟友兰从深圳去北京为大法上访,被绑架回梅州芹黄看守所非法刑拘,遭严重殴打折磨。后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一年,期间被勒索她从京回梅的费用八千多元。
因受非法关押、劳教迫害,钟友兰的精神和肉体遭到严重折磨,被迫害到神志不清。回来后又多次遭当地“六一零”及居委会骚扰,于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含冤去世。
3、蔡福珍,女,曾昭凡之妻,梅州城区江北法轮功学员,住梅江区金山东厢新村。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蔡福珍的丈夫被梅江区公安分局东郊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蔡福珍同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每天被迫做超过十个小时的奴工,十五天后才回到家。八月份,她丈夫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蔡福珍遭受洗脑迫害后,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造成神志不清,经常盲目乱走,结果被车撞昏倒地,头部破裂,缝了数针,导致以后几年经常精神失常。有一次离家出走几天后才被找回,至今仍需每天服药治疗。她儿子亦受到抄家警察恐吓,一段时间不敢回家,承包的果园因此无人管理而荒废。
(二)怀疑被迫害失踪案例
1、梅县郑翠云,女,六十五岁左右,娘家在梅县石扇镇,毕业于梅州市梅州中学,据说曾在深圳市开店做生意。据郑翠云的同学说,郑翠云修炼了法轮功,但已经六、七年没有她的消息,现怀疑被迫害失踪(有待证实,也有可能知情人未看到寻找信息)。
2、丰顺县吕文辉(音),女,约三十多岁,梅州市丰顺县法轮功学员。同修知道有关吕文辉的最后信息是二零零一年前后,她在梅州城区的广东梅州卫生学校(现在已与原嘉应大学合并为嘉应学院医学院,是嘉应学院的二级专科学院)读中专,将近毕业。据说当时因为大法上访,被恶徒绑架,摆脱迫害时曾跳楼求生,传说她的腿摔伤,但以后一直没有她的消息,在明慧网发出寻找信息后亦无回音,现怀疑被迫害失踪(有待证实,也有可能知情人未看到寻找信息)。
3、五华县张阿姨,原籍梅州市五华县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报道,信息产业部第七研究所法轮功学员张阿姨在邪党“十六大”前回老家五华县讲真相时被绑架,后下落不明(未见后续报道)。
四、被非法判刑迫害典型案例
(一)梅江区郭雅芬:劳教两年、非法判十一年
郭雅芬,女,五十岁左右,梅城江北法轮功学员,原梅县医药公司职工。从一九九九年起,郭雅芬因坚持法轮功信仰被劳教、拘留、洗脑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左右,郭雅芬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妇教所,不久转移到广州槎头妇教所,到期后被延期,从槎头妇教所又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二零零二年九月转移到梅县城东镇梅州市警官学校里办的梅州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这期梅州洗脑班解体后,又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二零零三年一月底才回到家。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谢汉柱、刘立平、郭雅芬、河北的赵玉梅与周金荣被梅州市、梅江区“六一零”组织恶人绑架。河北的赵玉梅与周金荣过后已回到家。郭雅芬遭非法判十一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一年回到家。
(二)梅江区法官李美萍: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半
李美萍,女,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日出生,原系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员,梅江区法轮功学员。
李美萍原来身体虚弱,疾病缠身,造成记忆差,经常丢三落四,整天愁眉苦脸,脸色蜡黄,影响工作。一九九六年一月有缘修炼法轮功,她的身体得到康复,身心得到升华,年终在单位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非法拘留、关押,遭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半。
一九九九年九月,李美萍在单位因坚持不按上级要求表态而遭绑架、抄家,多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如临大敌乘车到她家,抢走一百多本李洪志师父著作和法像(多幅)等。后被关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十七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李美萍与同修上京上访,在去广州的路上被绑架劫回梅州市看守所刑拘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零时,李美萍参加梅州城区文化公园集体炼功,被绑架到芹黄拘留所,后又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剥夺一切通信、会见等自由,不“转化”就遭“包夹”威逼看谤法书、写“五书”,不从则拳打脚踢,甚至电击。李美萍被关在小房子里,每天由两个“包夾”监管,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或被罚蹲、罚跑步、罚“蛤蟆跳”等。一次,李美萍凌晨一时起来炼功,被五六个人围着拳打脚踢,一直打到凌晨三点多钟才停手。见她不“转化”,将她关进一小房,墙上挂满谤师谤法的图片,地上放满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安排“帮教”整天围着说他们的谤法邪悟、谩骂诽谤大法师父的言语,将她强按坐在法轮功师父的法像上,从精神上折磨摧残她好几天。同时,强迫李美萍每天高强度劳动十五、六个小时,甚至连续通宵干活,进行肉体摧残。李美萍被非法劳教三年二十三天才回到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李美萍在前往梅州市大埔县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路上被绑架,被冤判五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到严酷迫害。恶警以妇科检查为名,借机强行在李美萍阴道内注射毒药,当即导致她阴道出血并直接导致停经两个月,上身前后发痛,尤其是后背,特别严重。第三个月月经来大量血块,打止血针也不管用,血色素一度低至三克,但每天照样被强迫劳动。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李美萍才出狱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李美萍在江南凤尾三巷的家中被绑架、抄家,被先后关押在梅州市芹黄看守所、广东三水省洗脑班,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左右回到家。
(三)梅江区钟昔岭:非法劳教、判刑至少共七年
钟昔岭,私营企业主,梅州城区江北中高峰法轮功学员。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坚持信仰不动摇,多次被抄家,被非法拘留三次,长达半年以上,遭非法劳教、判刑迫害共七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钟昔岭到市政府为法轮功上访,遭绑架、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等,被非法拘留十七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钟昔岭到北京为大法上访,被绑架劫持回梅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抄家,抢走大法书和其它私人财物等一批。
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钟昔岭被绑架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关了五个多月,每天被迫做奴工十四个钟头,后又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晚,钟昔岭到梅州市大埔县原平原镇散发大法真相资料遭绑架、抄家,抢走大法资料和部份现金、财物及男装铃木摩托车一部。为抗议非法关押,他在大埔看守所绝食十多天,多次被从鼻孔野蛮插管长时间强制灌食。恶警将他单独关禁闭,用黑套套头,反铐双手吊起,拳打脚踢,用电蚊拍电耳朵等,刑罚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几小时的暴打折磨,打得他口吐鲜血。后他被冤判五年刑,劫持到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
(四)梅县谢汉柱:非法劳教、判刑迫害近十五年
谢汉柱,男,一九六二年生,广东梅县人,原为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工作屡受表彰奖励,是个优秀的国家公务员。修炼大法前身患胃痛、痔疮、慢性鼻炎(转癌变)等病。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谢汉柱的身体很快恢复健康。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坚持信仰不动摇,遭开除公职和邪党党籍,非法劳教、判刑迫害近十五年。
一九九九年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谢汉柱于当年底被绑架,开除公职和邪党党籍,并被劫往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在三水劳教所,谢汉柱遭到花样百出的酷刑残虐:
1、“下马威”。一进所他就先被拳打脚踢,痛打一顿,被打得肺部受伤,呼吸困难,疼痛无比,无法大声说话,睡觉无法仰卧,否则剧痛无比。
2、强迫长时间劳动。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经常通宵加班。每天完不成规定的“任务”则被电棍电,用包软胶的钢鞭抽打。
3、不准洗澡。“五大队一中队”近五百个劳教人员,共用十二个水龙头,每天就晚上只放水一个半小时,很多人无水洗澡,天天发生争洗澡而打架的事。谢汉柱被强迫早、晚军训,白天十几个小时劳动,连续三个月不让洗澡,身上长满虱子,整天叮咬致皮肤发炎流脓。
4、体罚折磨。不准和任何人说话,不准接触任何人,长时间进行军体操操练,蹲姿体罚几天几夜不许休息;天天在操场上长时间面向太阳曝晒。
5、酷刑拷打。长时间电棍电,两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耳朵、脖子、乳头、腋下、脚窝等敏感部位,将电棍强行插入口中放电,放电时间将近一小时,电过的地方起水泡;拳击胸部,皮鞋猛踩背部,同时抓住头发往地上撞,猛力脚踢,或用皮鞭猛力抽打;拖到厕所的排粪口,将头按在排粪口上,强迫呼吸恶臭十分钟左右。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6、“五马分尸”。五个劳教人员将他按在地板上背靠铁床柱子,两人分别猛拉左右手,两人分别拉左右脚,把大腿伸直往身后压,四肢痛彻心肺。受刑后他的手脚青肿,几天都不能下蹲和弯腰,痛得不能入睡。
“五马分尸”酷刑 |
7、寒冷天气长时间冲冷水。寒冬天强迫他从头顶往下冲冷水,长达半小时,冻得全身哆嗦,嘴唇僵紫。
8、通宵“学习”、“谈话”。晚上十一时左右收工后,恶警指令劳教头子强迫谢汉柱“学习”马克思哲学著作或强迫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读后写“读后感”,写完才可休息。下半夜,恶警还时以“教育”为名轮流找其“谈话”,通宵不让休息,第二天照样强迫劳动。两年的劳教折磨使原本精神焕发、身体强健的谢汉柱变得骨瘦如柴、头发花白、面容憔悴,亲人都几乎认不出他来。
二零零一年底非法劳教两年期满后,谢汉柱坚持信仰不动摇,被劫持到梅县、梅江区和梅州市的拘留所(看守所、警官学校)洗脑班关押迫害近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为抗议超期关押和虐待,谢汉柱与夏显强、邹昔桂绝食,遭残酷灌食。他们双手被背铐,头、手被强按住,鼻子被紧捏,削成尖头的竹管装上稀饭,狠狠插进喉咙、食道,还乱搅乱捅,夏显强的门牙都被撬掉,恶徒还拿牙齿叫他看,并耀武扬威的对他说:“你看!牙齿被我撬脱了!”每次灌食时都发出震天撼地的惨叫声。经过十几天的折磨,夏显强的口腔、喉咙、食道严重刺伤,发炎、血肉模糊,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神志昏迷,生命垂危,才急忙叫家属用担架抬回家。谢汉柱同样坚强不屈,正气凛然,忍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经绝食抵制迫害十九天,身体非常虚弱的他才回到家,恶人还向他的老父亲勒索了二千多元的所谓伙食费。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谢汉柱、郭雅芬与汕尾市海丰县的刘立平及河北省的赵玉梅、周金荣等法轮功学员在梅州一资料点被绑架,后谢汉柱遭重判十二年,被劫持到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
在芹黄看守所和梅江区分局,谢汉柱遭到以下严刑逼供:
1、不给吃饱,每天只吃一餐,大约三两米饭,无油、带泥沙的老黄菜。
2、上“老虎铐”:被李建禄、陈志东等几人将两手一上一下在身后反铐,用棍子长时间猛打双掌和十只手指,打得手掌乌黑、肿胀、麻木,失去知觉,过了好久都还麻木。
3、各种花样逼供。被陈志东等几人强迫蹲下,然后陈志东在谢汉柱背部垫厚书用铁锤猛击,造成严重内伤,呼吸时肺部疼痛无比;被薛清文用牙签刺臀部;被薛清文、田雪龙等穿着皮鞋狠踩脚趾(他穿着拖鞋);被田雪龙等强压住,体重150-160斤的人穿着皮鞋双脚踏上背部,起跳踩踏,使腰部严重受伤,不能下蹲,下蹲时腰部奇痛无比,腰痛不止;被李建禄、陈志东等强迫蹲下,双手反铐在硬木北京椅后,头上压放一张木制北京椅和藤椅,把报警器用绳子系在耳边,不停地响报警噪音。折磨到下半夜两点左右,然后铐双手反铐在水管上,不准睡觉;白天由陈辉和黄瑞章(女)接着进行车轮式的提审问话,五日四夜不给睡觉。
4、“飞机吊”:被李建禄、陈志东等几人将两手一上一下在背后用手铐反铐,用绳子系住手铐挂在水泥棚上的铁水管上往下拉紧吊起,脚不着地,手腕、肩膀等处奇痛无比。
酷刑演示:吊铐 |
5、灌尿水:被田雪龙、黄颂锋、李建禄等将双手反铐在水管上,用垃圾桶装尿兑水,把头强按进桶里,强迫喝尿水、脏水,一反抗尿水便淋湿全身,二月底连续阴雨的湿冷天气,他全身冻得发抖,双手冻得失去知觉,连续两晚施用这种酷刑,每天用了六大桶水,地上也被弄得尽是尿水。
6、“熊猫烧香”:被李建禄、陈志东等强迫蹲下,双手反铐在木制北京椅上,毛巾蒙住双眼,胶纸封紧口,点燃两支香烟插入两个鼻孔,使烟随呼吸进入肺部。一个晚上就用了十支香烟,其中一次因施刑时间太长,造成他缺氧窒息昏倒,用冷水泼头脸,才苏醒。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烟熏 |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非法庭审在谢汉柱等高呼“法轮大法好”的抗议声中流产后,七月五日,梅江区法院由恶人陈学军非法秘密开庭,谢汉柱与刘立平被诬判十二年重刑,郭雅芬、赵玉梅被重判十一年,周金荣被判刑期不详。谢汉柱、刘立平被劫持到梅州监狱迫害。谢汉柱的老父亲多次上访、申诉无果。
在梅州监狱,谢汉柱坚持信仰不改变,遭受诸多毒打折磨迫害。他委托其父就其受刑讯逼供冤判十二年徒刑的问题,代向省高检申诉控告,但申诉如石沉大海。为此,他多次被“严管”迫害,每次三个月之久,被停止会见、购物和通信。
为强制“转化”他,梅州监狱“六一零”办公室头目吴佑鹏、副头目叶新平伙同专管狱警吴××(任警长)、姚志钦(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从副监区长升为教导员)等合谋,指使罪犯许铭益(监督改造大组长,即迫害法轮功的罪犯大头目)、兰胜银、王瑞雄、胡二鹏、陈晓春、王俊丛、林力群、庄楚龙等八名罪犯轮班(交代只要不当场打死就可以),先后在十二监区的610、509、603等房间实施对谢汉柱的“严管”迫害。他被强制从早上六点“学习”洗脑到第二天凌晨三点,不服从配合,就遭按脚按手,几人轮番毒打。为抗议,谢汉柱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他们或将谢汉柱嘴里涂满大便,或用布浸厕所水塞堵他的嘴巴,还给他戴上沉重的脚镣,更拿来两个高音音响放在房间里,只要他一喊“法轮大法好”,劳改犯就马上把音响打开来盖住口号声。为强迫他放弃信仰,八名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时轮番对他进行殴打脚踹,每隔六天只准他睡两个小时,残酷摧残他的身心。这样惨无人道的迫害不知持续了多久。
(五)梅州城区刘彤:劳教一年、判刑三年、洗脑班半年
刘彤,四十多岁,梅州城区法轮功学员,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初二物理老师。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受到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三日左右,刘彤到北京为大法上访,被劫持回梅关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非法劳教到期后,被劫持到梅州市警官学校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近半年,直到二零零二年过年前三天才回到家。期间,其家人被两次勒索“生活费”两千元;回家后,又再次被从其父亲工资里扣了一千多元;被非法抄家时抢走一台时值一万元的手提电脑未归还。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刘彤下班回家途中,前往梅城江北岗子上同修涂晴光家时,被中共恶警守候绑架,非法抄家,抢劫走计算机等私人财物一批,非法关押在梅州市大埔县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到十二点多,梅州市大埔县法院非法开庭,庭审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涂晴光、何清香、刘彤。刘彤委托其父请到了当地的律师一起为刘彤辩护。现场约三十多人(其中法官等工作人员约十八人左右)。庭审中,针对检察院对涂晴光、何清香、刘彤的指控,法官根本不给他们申辩的机会,每当他们开口欲说明修炼法轮大法无罪,欲进一步解释时,立刻被法官以定性问题法庭上不讨论为借口粗暴地打断,不让辩护。“公诉人”在公诉意见里极力抹黑涂晴光、刘彤,被涂晴光和刘彤的父亲当场揭穿。庭审在无结果后草草收场。后刘彤被诬判三年刑,劫入梅州监狱迫害。
(六)梅州城区黄银英:非法判刑二年
黄银英,女,六十岁左右,梅州城区法轮功学员,梅州市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原梅州市建筑设计院)职工。二零零二年四月中旬,黄银英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的洗脑班,被非法关押洗脑迫害一个多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黄银英、曾桓涛及卜伟泉、杨莉霞夫妇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梅州兴宁市境内被绑架。当晚八点多,十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在居委人员等陪同下到黄银英家中非法搜查,抢走大法书籍和李洪志师父法像等一批私人物品。后被非法逮捕。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中共梅县法院对黄银英、曾桓涛、卜伟泉、杨莉霞等进行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受委托为黄银英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这在梅州地区还是第一次。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及众乡亲等近一百多名世人共同见证了这次正邪的较量。
正义律师从控方指控当事人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缺乏法律依据、法轮功是思想信仰而不是邪教、国家保护公民的信仰自由等方面为他的当事人黄银英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还提到公安部所认定的邪教组织中不包括法轮功,黄银英等人告诉世人“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并没有错,更没违法犯罪!律师从专业角度指出,控方提供的所谓证据漏洞百出。律师的辩护,使中共法院、检察院人员不知如何应对。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共梅县法院非法宣判,诬判卜伟泉五年、曾桓涛四年,黄银英、杨莉霞各两年。黄银英、杨莉霞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七)兴宁市陈利东:非法诬判十三年刑
陈利东,女,约四十岁,梅州兴宁市合水镇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法轮功,屡遭中共邪党恶党迫害。
二零零一年,陈利东被绑架至广州天河看守所,后转至槎头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二年被非法诬判十三年刑,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初才恢复自由回到家中。
在监狱受迫害期间,陈利东在二监区遭受了两年的非人折磨后被迫“转化”。当时,恶警采用剥夺睡眠、体罚、打骂、强迫超高额劳动等手段轮番轰炸,她每天被三个夹控犯“包夹”,强迫超高额劳动,还要负责清洁全楼层十二个监舍的卫生,并施行株连迫害,以她不“转化”为由,逼迫全楼层犯人不准午睡等卑鄙手段,并把所谓“心理咨询室”布置成灵堂模样,玻璃窗涂黑,长期折磨陈利东。恶警谢小如还跑到陈利东的家乡,诱骗利用陈利东家人对其软硬兼施,求其放弃修炼。
(八)兴宁市谢育军:非法劳教、判刑三次共计近十年
谢育军,男,三十七岁,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零年起,多次受到非法关押共四个多月,非法劳教、判刑三次时间共计近十年之久。
二零零零年六月,谢育军到北京为大法上访,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非法劳教期满后,谢育军被绑架到兴宁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他绝食抵制迫害,后回到家。之后,他到深圳打工,被深圳边检非法拘禁,强制遣送回兴宁,导致他工作无着,生活困苦。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兴宁市“六一零”将谢育军骗入梅州市警官培训学校洗脑班迫害三个月后,继续将其绑架到兴宁非法关押了一个月,见他仍然坚强不屈,迫于外界压力,才不得不放人。
谢育军回家后,兴宁市“六一零”、街道派出所和居委会隔三差五地打电话或窜到他家中、工作地点骚扰。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九日,恶人们闯到谢育军家中,不顾他家中还有尚在襁褓中的小孩,肆意乱抄乱翻,拿铁锤乱敲,并将他绑架到派出所。当天,谢育军机智走脱,被迫在外流离失所。而居委会以查计划生育之名对他妻子进行骚扰、恐吓、监视,还窜到他妻子娘家,在亲朋好友中到处造谣生事;派出所挨家挨户搜查骚扰,搞得四邻鸡犬不宁,并将谢育军妻子、女儿的照片到处乱派,教唆不明真相的群众监视、告发;还大搞株连,在兴宁市疯狂抄家、蹲坑,肆意盘查,至少有九名法轮功学员的家被抄、被监视,其中,林燕家还被抄了两次。搞得人心惶惶,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谢育军和同修刘尚礼在兴宁市龙田镇路途中修摩托时,跟老板讲真相后遭绑架,谢育军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被抢。后两人均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劫往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谢育军家中留下妻子和一岁的女儿艰难度日。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谢育军与温春如、陈胜辉、廖丽新等法轮功学员到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新五村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遭五华县警察绑架,温春如走脱(后遭到绑架),两辆摩托车被抢。谢育军家遭强行破门抄家,抢走台式电脑、手提电脑、路由器、MODEM、MP5各一台,手机两部等财物。后被诬判五年刑,劫持到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
(九)蕉岭县徐锋:非法劳教、判刑两次共九年
徐锋,男,年约四十岁左右,梅州市蕉岭县法轮功学员,该县工会公务员。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坚持信仰不改变,被非法劳教、判刑迫害两次,达九年之久。
二零零零年十月,徐锋被蕉岭县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徐锋、汤朝瑜被蕉岭县“六一零”、公安绑架,经几个月的非法关押折磨后,被诬判重刑。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上午九点,蕉岭法院非法开庭,对徐锋进行迫害。当时出庭的只有徐锋的父母和他单位的四位同事,而作为徐锋的合法辩护人——徐锋的妻子和其他人却被蕉岭“六一零”头子丘健祥和丘新强挡在门外,一律不许进。五月九日,所谓的“一审”结果出来,徐锋遭非法诬判九年。徐锋提出上诉后,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梅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非法秘密进行所谓“二审”,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草草收场。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徐锋被劫持到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回到家。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