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叙述的是二零一四年下半年中共对云南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七月份至十二月份二十七人次被绑架,其中昆明李培高遭绑架两次
图1. 二零一四年下半年云南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按月分布 |
◇二零一四年七月,个旧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法轮功学员张桂仙,抄家抢劫了私人物品复印机、电脑和一些大法书籍。杨桂芳被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一万多元,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七月六日,武定县公安局国保警察闯到昆明市呈贡洛龙村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唐树华。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王春梅和丈夫带着即将出国留学的儿子和家人一起去西双版纳州旅游。在勐腊县望天树公园旅游时,王春梅用二张十元真相币要了二张照片,给了他们二张翻墙软件,不曾想到被人恶意举报,当他们一行人出来时,在公园大门口被几个武警绑架,王春梅被非法关押在勐腊县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早上十点左右,郑翠兰在昆明市龙头街农贸市场向世人赠送二零一四年神韵光盘,被便衣警察绑架到龙头街派出所,当晚,郑翠兰被送到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法轮功学员汪显树(四川泸州人)、赵祖荔(镇雄县雄华希望小学教师)、王建英(镇雄县南广学校退休职工)在镇雄县大湾镇赶集结束,准备返回县城的车上,被大湾派出所恶警绑架,汪显树、赵祖荔被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唐玉把法轮功被陷害的真相资料递给了一个社区工作人员,就被盘龙巡警抓到巡逻车上,背剑式的铐在巡逻车上吊起来毒打,按着头往车厢上撞,直到“110”的车来了,在“110”人员的劝阻下,才给她松了铐,唐玉头疼得没记忆,手被吊得青紫抬不起来,浑身象散了架,走不了路,被恶警抬上车,绑架到穿金路派出所。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菊珍、李晓玲、王正礼、毕金梅等人在昆明市寻甸县向世人发放神韵光盘时,遭到恶警绑架。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云南玉溪法轮功学员普志明,被绑架到玉溪红塔区瑞彪山庄洗脑班。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何琪琼在昆钢街上送神韵光盘,遭五个协警绑架。当天就移交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早八点三十分,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在丰宁小区菜市附近向民众赠送光盘时,遭人恶告,当时来了四辆面包车和四辆巡逻电动车,很多警察将李培高绑架到丰宁派出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玉溪市红塔区秀溪小学老师、法轮功学员高兴东被红塔区国保警察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三百号法轮功学员董竹英,和海口水泥厂另三位法轮功学员段旭英、伍兰英及一王姓学员四人,在海口二百号街子上,向世人赠送神韵光盘时,遭协警绑架。十月二十二日四位学员被非法抄家,二十三日做了体检之后,被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十点,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在街上发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到东华派出所。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云南省昆明法轮功学员张清秀、杨秀清去盘龙法院旁听昆明市盘龙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郑翠兰的非法庭审,遭到恶警绑架,被关押到昆明小坝派出所,两位学员当天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四点二十分左右,云南省昆明市安宁法轮功学员邢丽琼、吴凤兰在姚安被警察绑架,当天劫持到楚雄州看守所关押,不准家人见,不准送衣物。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早上十点多,云南昆明市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张本君到农业银行去存钱,转让费及货款有三万多元,其中有几十张真相币,营业员叫她去拿身份证来存款,待她把身份证拿到农行时,达贝派出所警察已在银行,将她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红河州个旧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抄家
杨桂芳被个旧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国保警察抢走现金一万多元,非法关押十五天;徐惠琼、高梦云、万惠芬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抢走MP3,大法书籍等。
▼镇雄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英被迫流离失所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英,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在镇雄县大湾镇赶集结束,准备返回县城的车上,被大湾派出所恶警绑架。于次日(八月五日)从镇雄县公安局走脱,之后一直流离失所,镇雄县公安局已经对其进行网上非法追捕。
▼红河州个旧市戴金兰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六月底,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法轮功学员戴金兰被绑架。
▼玉溪红塔区“黑监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洗脑迫害
云南玉溪红塔区瑞彪山庄洗脑班。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云南玉溪法轮功学员普志明,被绑架到玉溪红塔区瑞彪山庄洗脑班。
▼儿子儿媳被判重刑 建水县梁炳仙在迫害中离世
七十三岁的建水县法轮功学员梁炳仙老人由于恶警经常到家中骚扰,给家属子女造成严重的思想压力,加之儿子、儿媳被非法判重刑,都在狱中,梁炳仙也因此失去修炼大法的环境,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在被迫害中离世。
▼七人已回家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陈祥云在发资料后,被云南永仁派出所迫害,于七月三日中午“取保候审”回家。
◎云南昆明海口水泥厂的法轮功学员伍兰英,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十二月初已回到家中。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清秀、杨秀清,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去旁听昆明市盘龙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郑翠兰的非法庭审时,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审问,关押到晚上才放人。
◎在楚雄姚安被绑架的昆钢法轮功学员邢丽琼现已回家。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李培高,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和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两次遭绑架,当天就回到家中。
◎云南昆明市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张本君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回家。
二、云南二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二十一位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四年。
图2. 二零一四年下半年云南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
姓名 | 开庭时间 | 开庭法院 | 非法判刑 |
杨锁仙 |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 江川县法院第二法庭 | 三年 |
苏淑珍 |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 曲靖市麒麟区法院 | 四年 |
汪瑞岚 |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 曲靖市麒麟区法院 | 三年 |
李红梅 |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 曲靖市麒麟区法院 | 四年 |
白美芬 |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 | 开远市铁路法院 | 两年 |
蒋长德 |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 | 开远市铁路法院 | 一年 |
周吉华 |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 | 开远市铁路法院 | 一年 |
许凤英 |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 | 开远市铁路法院 | 一年 |
朱忠富 |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 楚雄州法院 | 三年 |
刘宜君 |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 楚雄州法院 | 二年 |
何高琼 |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 楚雄州法院 | 一年 |
郑翠兰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 昆明市盘龙区法院 | 未知 |
唐树华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楚雄州武定县法院 | 未知 |
吴基美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楚雄州武定县法院 | 未知 |
普梅娥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宣威市法院 | 未知 |
高泽孟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宣威市法院 | 未知 |
马玲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 | 四年 |
张稷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 | 三年零六个月 |
刘蓉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 昆明市东川区法院 | 三年 |
姜海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 昆明市东川区法院 | 三年缓期五年 |
郭友芝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 昆明市东川区法院 | 三年缓期五年 |
高翠莲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 昆明市石林县法院 | 三年零六个月 |
高翠芳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 昆明市石林县法院 | 三年 |
高琼芳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 昆明市石林县法院 | 三年零六个月 |
高夸柒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 昆明市石林县法院 | 三年零六个月 |
杨自强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 昆明市石林县法院 | 三年零六个月 |
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庭审”无一不是在构陷,公检法人员甚至公开声称“对法轮功不讲法律”。云南江川县法院里的一位庭长说:“请什么律师,如有请律师的钱,不如拿来请我们去喝酒,律师说律师的,我眼睛一闭一闭的照样判我的。”凸显中共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真正罪犯。
玉溪市江川县法院第二法庭对杨锁仙进行非法开庭
玉溪市江川县法轮功学员杨锁仙二零一四年二月被绑架关押、非法抄家,其儿子遭网上通缉,被迫流亡。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玉溪市江川县法院第二法庭对杨锁仙进行非法开庭,去旁听的人为她落泪,九月三十日法院宣布杨锁仙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日前被劫持至云南省安宁市监狱。
云南曲靖市法轮功学员苏淑珍、李红梅、汪瑞岚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在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对李红梅、汪瑞岚、苏淑珍非法开庭,庭审结束时并未判决,审判长宴祥和说三天后等合议庭审定才出判决书,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曲靖市麒麟区法院以“(2014)麒刑初字第409号””《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以所谓“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 律实施”罪,分别判李红梅四年;汪瑞岚三年;苏淑珍四年。
云南省开远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白美芬、蒋长德、周吉华、许凤英,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被开远市铁路局非法庭审,家属请来外省律师作无罪辩护,律师逐条反驳公诉人的非法起诉,让所有在场的法官和法轮功学员家属都听明白了:违法的不是法轮功学员,而是江泽民集团造谣生事,栽赃陷害。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中共邪教。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云南省开远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法院偷偷非法判刑。白美芬判二年,蒋长德一年,周吉华一年,许凤英一年,现关押在开远市铁路看守所。
云南楚雄州法院“自导、自演”的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云南楚雄州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非法开庭。在刁难律师使得律师无法到庭、当事人因律师不在拒绝开庭的情况下,庭审三个多小时,被称作“自导、自演”的开庭。
楚雄州法院原定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对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开庭。但律师要求延期,理由是楚雄州大姚县公检法人员在阅卷宗等一系列问题上违法,在律师与大姚法院交涉后决定延期到二十九号开庭,但大姚法院一审还没开始,就选定了二审法庭——楚雄州法院开庭。
法官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非法庭审,朱忠富和刘宜君分别对法官说,我的律师不在,不能开庭,要等我的律师来了才能开庭。但法官不理,继续开庭。家属也向法庭提出抗议,要等当事人的律师来了才能开庭,法官也不予理睬,还是继续开庭。家属愤然退出法庭,以抗议楚雄州法院的违法。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楚雄州法院作出非法判刑:朱忠富三年,刘宜君二年,何高琼一年。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昆明市盘龙法院对昆明法轮功学员郑翠兰非法开庭。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法院对唐树华等非法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武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唐树华、吴基美二人非法庭审。唐树华请有两个律师,其中一律师持委托书等参与庭审,法院不接收辩护手续,不许参加开庭辩护,并令法警帮着收拾律师的东西,强制架出法庭。律师只有据理作出控告。留下另一律师参与辩护。
两位法轮功学员都讲了自己做真相资料、发真相资料都是为别人好,是救人。他们都是法轮功修炼的受益者,都认为是做好事。律师也从法律的角度、道德的角度,有理有据为他们做了无罪、合法辩护,并要求法庭宣布当事人无罪。
宣威市法院非法庭审浦梅娥、高泽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云南省宣威市法院对两名法轮功学员浦梅娥与高泽孟非法开庭,两位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名当事人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经历,否定强加的罪名。
在法庭上,浦梅娥声泪俱下的控诉着她被抓后坐老虎凳的惨状,她的亲人和在座的人受到感染,流下眼泪。
云南大学副研究员和女儿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非法对云南大学副研究员马玲和她女儿张稷(学校教师)开庭。三位律师郭连辉、胡贵云、王全璋有理有据为她们母女二人做无罪辩护,在场人员很受震动,但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罔顾事实与法律,十二月十一日对马玲和她女儿张稷分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
昆明三人一起读书 被中共非法判刑
云南省东川区姜海、郭友芝、刘蓉,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在一起学习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等著作时,被东川区国保大队非法拘留,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非法逮捕,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被东川区法院非法庭审,六月十六日,东川区法庭非法宣判姜海、 郭友芝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刘蓉被非法判刑三年,一直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于六月二十二日提起上诉。九月十六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东川法院重新审判。于十二月四日在东川法院少年审判庭二审开庭。
法庭上,辩护律师说:今天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是宪法的生命和最高原则。可是宪法形同虚设,今天,是结束错误,是开启历史的时候,是依据宪法、刑法宣告他们无罪的时候!
但东川区法院无视法律,于十二月十二日东川法庭非法宣判刘蓉三年,姜海、郭友芝三年缓期五年。
昆明石林法院对信仰“真善忍”的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云南昆明石林法院对一家四兄妹(高夸柒、高翠莲、高翠芳、高琼芳)和他们的朋友杨自强非法庭审。五位法轮功学员和三位律师都做了震撼人心的答辩。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下午,石林鹿阜街道办事处北大村,一家人与亲友正在吃饭,警察闯入,暴力抓走十四人。其中下肢瘫残的高翠莲被打成左肱骨下段粉碎性骨折。
法庭上他们都以自己亲身受益的经历讲述了法轮功的美好,控诉执法人员违法,不顾百姓死活。要求法庭公正,无罪释放,并赔偿一切抄走的私人物品。
高琼芳、高翠芳被石林法院非法各判有期徒刑三年。高夸柒、高翠莲、杨自强三名残疾人被非法各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三、云南公检法机构刁难律师见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云南警察绑架、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相继请来多名律师为亲人辩护,律师们从外地远道而来会见当事人,却遭到警察处处刁难。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昆明法轮功学员唐树华的律师和家属,前往楚雄武定看守所会见唐树华,开始律师见到了唐树华,可是刚做了自我介绍、签了委托,正要开始说话时,教导员李忠俊就突然禁止接见,说要等办案单位过来。律师提出依法不需要办案单位批准,看守所应保障律师会见。李忠俊则说:州上有文件,不让见人。强行将唐树华带走,中断了接见。结果办案单位一直未过来,李忠俊与一女警官又要求律师去“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开证明。第二天,律师和家属到楚雄州检察院反映情况,要求武定看守所允许律师见当事人,并递上一份要求不批捕当事人的律师意见书。交涉的结果是,下午开会讨论是否批捕。下午律师又去,回答是:讨论结果还没出来,人不能见。律师只好向检察院和州人大递上了控告材料离去。
八月十二日、十三日,律师又到昆明一看守所,仍不让见人。律师按指点找到省司法厅、律管处解决,答复是:我们只管本地律师,外地律师不属于我们管,也不能开任何证明;案子到了检察院,不办理换押手续,也不让律师看阅卷宗,让律师到律协会、律管处报备。
八月十三日,律师到楚雄大姚看守所虽已见了当事人,但到检察院看阅卷宗,回答是:案子还未到检察院。律师只好去问国保,国保警察说:案子已到检察院,不过可能近期会退侦。律师又回到检察院,见了办案人员,对方不让看阅卷宗,也不让复制和拍照。说明天他们要开会,后天他们自己要阅卷,只有星期五可摘抄。律师认为这是对律师的侮辱!
八月十四日,律师到宣威市看守所要求见当事人,警察说因要下班了,下午再去。可是到下午又说向上级汇报了不让见。律师依法质问,对方态度十分粗暴。
四、监狱迫害案例
1、何莲春被判十年重刑,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的生命垂危
何莲春 |
蒙自县法轮功学员何莲春于二零零九年被中共秘密判刑十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狱中,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被一直严管,遭受到禁闭、坐小凳子、野蛮灌食等迫害,由于野蛮灌食,何莲春的牙齿被迫害松动疼痛,不能吃饭,狱警不让她买任何食品,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不让换洗衣服和床单被褥等。
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监狱突然要求家属去看何莲春。六月十日上午,何莲春的父母见到女儿已经身体极度虚弱,四十多岁的人牙齿已经松动、疼痛不能吃饭了,何莲春目前生命垂危。狱方怕承担责任,想诱骗何的父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由于何的父母拒绝签字,刘姓监区长说:“以后一天都不让你们来看了”。
家人担心何莲春的身体,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再次辗转来到监狱要求接见,并按监狱规定开了当地公安局的会见证明,结果狱警直接说是何莲春在“严管”不得接见。
2、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和张桂荷在女二监遭受迫害
刘晓萍,女,五十八岁(1956年生),昆明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禄丰做(发)真相资料被绑架。
刘晓萍在看守所被迫害,坐了一年的小板凳,逼写“转化书”,因不配合恶人,被非法判刑十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送云南省二监。有四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看管。
张桂荷,女,六十七岁,通海人,从不承认有罪,自己没犯法,不配合,不干奴工,被罚站、军姿、走正步。监狱有规定五十五岁以上,可减刑九个月,由于张桂荷不配合,她的减刑被取消。她也有二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看管。张桂荷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五、参与迫害法轮功恶人遭恶报事例
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两名云南省高官
一、白恩培,男,汉族,一九四六年九月生,陕西清涧人。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云南省邪党委书记。在其任职期间、利用所掌控的公、检、法、司在云南残酷地迫害法轮功。
据中新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中共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透露,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白恩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白恩培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白恩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秦光荣,男,一九五零年十二月生,汉族,湖南永州人。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任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云南省省长。二零一一年九月起任云南省委书记。
海外媒体报道: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因为给周永康家族输送了数百亿元的利益,并且利用职权送给周氏家族价值上千亿元锡矿资源,日前,已遭到中纪委派员调查。
中共党媒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号宣布,云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秦光荣将不再担任职务。
云南省宾川县教育局局长王志远遭恶报被双规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教育局局长王志远,男,四十岁左右,因贪污腐败现已被当地纪委抓捕。
当地有一名法轮功学员,是一位中学教师,受迫害后,被迫辞职,自办中小学课程培训班,短短几年的时间,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先后有数千人次参加过这个培训班,其中包括王志远的亲戚、几任六一零头目和很多国保警察的子女都来培训班上过课,而且现任六一零头目和另两名工作人员上高中时,还是这位老师的学生。
然而,中共邪恶的组织原则、恶毒的党性以及现实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就使这些人放弃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用尽下三滥的手段对培训班捣乱和破坏。
二零一三年四、五月间,王志远伙同六一零恶人,开了一次所谓“动员大会”,下达死命令,叫县城内几所主要中小学校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不准学生去培训班上课,必须掐断培训班的生源(用他们的话说:“断他的财路!”),并且把此事作为对校长和班主任年终成绩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当事的这位老师亲自找到王志远,指出此等下流行径实属违法,奉劝王志远切勿助纣为虐。王叫嚣:“我不怕,你告到国家教委,我也不怕!”
二零一四年九月下旬,王志远突然被宣布:免去局长职务,另有任用。没过几天,王被“双规”,交代犯罪事实去了。
结语
二零一四年过去了,云南的法轮功学员在风雨中又走过了一年,这一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法轮功学员没有在迫害中倒下,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们却一个个的倒下了。我们每天都能看到高官落马的消息,从李东生、周永康到云南省的白恩培、秦光荣、沈培平,各级高官密集落马,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被抓捕,更有内幕消息说:前军委副主席郭伯雄也已被秘密抓捕审查,前中共邪党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和曾庆红也已被秘密监禁和审查,这些人双手沾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鲜血。
善恶终有报,做坏事一定要偿还。还在参与迫害的,必须立即停止,才能摆脱可怕的下场;天理昭彰,天网无情,请珍惜生命,选择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