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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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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普洱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二零零七年由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下辖一区、九自治县。在迫害法轮功的十四年中,中共邪党的黑手也没放过这个众多少数民族居住的边陲地区。以下是普洱市部份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杨凤林老人遭恐吓倒地昏迷

杨凤林,男,今年七十六岁,原宁洱县虫胶厂厂长,现住宁洱县虫胶厂职工宿舍。一九九七年,杨凤林看到老伴修炼大法后身体的巨大变化,也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之前,虫胶厂有二十多位法轮功修炼者,杨凤林向虫胶厂租借了一间房子作为集体学法炼功的场所,还向工会借了一台录音机用于播放炼功音乐。通过厂里修大法学员展现高水准的高的表现,厂里的人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杨凤林也向自己的同事弘扬法轮大法,使许多人都看了《转法轮》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当地“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将虫胶厂作为重点迫害单位。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七点多,宁洱县公安局张金才等四、五个警察,闯到虫胶厂,当时的厂长杨治平、副厂长李健云、周兴明通知杨凤林以及厂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到会议室开会,张金才当场宣布说不许大家炼法轮功了,让大家把大法书交出来。第二天,杨凤林找到副厂长李建云,问他:“法轮功好不好?这么多人炼功祛病健身,这是你看到的,你得给我们说句公道话!”之后杨凤林又找到厂长杨治平,杨治平就从抽屉里拿出来一份机密文件,内容是昆明要召开世博会,江泽民亲自发话说要解决法轮功问题,不准炼了。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晚上,宁洱县国保大队警察郑勇林、张金才、岳利红闯到杨凤林家非法抄家,抄走了《转法轮》、法轮大法日历、杨凤林女儿用的电脑和打印机。第二天,郑勇林、张金才把杨凤林叫到国保大队非法审问,从早上八点半一直审到十二点,还威胁杨凤林如果不说就要送看守所。在强压下,杨凤林当场栽倒在地不省人事,之后才慢慢苏醒。郑勇林、张金才见状,只好叫杨凤林的女儿、女婿将他接回家。郑勇林、张金才之后不敢再骚扰杨凤林了,但是却不断干扰他的女婿。半年后,杨凤林要回了被抄走的电脑显示器和打印机,但恶警却迟迟不还主机。

李华琼女士被关洗脑班迫害

今年五十九岁的李华琼女士,是宁洱县林达木业公司退休职工,家住公司的职工宿舍。1998年,熟人送了一本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功》,李华琼一口气看完后就被法轮功的深深法理所吸引,后来省城的同修到宁洱县来弘法,李华琼就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集体学法炼功。修炼前,李华琼的身体非常不好,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肾炎、胃病、腰痛,走路都很困难,修炼大法后不久,她一身的病都不翼而飞。李华琼将自己受益的故事告诉周围的人,还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到邻县、周边的村落去弘法,使许多有缘人都得以听闻法轮大法,走入修炼。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后,李华琼根本不相信电视、广播诬蔑法轮功的谎言,还告诉周围的人不要听信中共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二零零一年“天安门自焚伪案”在殃视播出后,宁洱县林达木业公司的邪党书记黄健忠要李华琼写个保证不去北京。李华琼不写,她对黄健忠说:“这么好的功法,我肯定要炼,我到哪里去是我的自由!”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晚上九点多钟,宁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郑勇林、张金才、岳利红等七、八个人闯进李华琼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公开抢劫,抢走了法轮大法书籍、炼功磁带、法轮功真相资料以及刻有“法轮大法好”的图章以及电脑、复印机、录音机,搜查物品清单上写的经办单位是宁洱县国保大队刘晓珠、岳利红。之后,警察将李华琼绑架到宁洱县一个派出所,所长对她非法提审,当晚十点多钟才让她回家,并称不许她外出,随时会来找她。此后一个星期,每天早上县国保大队就来车将李华琼拉到国保大队非法提审五、六个小时。一个星期后,又对李华琼作出非法监视居住半年的判罚,强迫她去县“610”、国保大队在宁洱县邪党办的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洗脑班主要头目是郑勇林以及县“610”的佘亚。

罗虹女士被非法判刑五年

今年四十四岁的罗虹女士,也是宁洱县林达木业公司的职工,家住公司职工宿舍。一九九八年一个法轮功学员送了她一本《转法轮》,罗虹一口气读完后就再也放不下了,这一生所困惑的、找不到答案的,比如人从哪里来、天上是什么样子这些问题,都从《转法轮》里找到了答案。罗虹不仅自己修炼,还走遍了宁洱县所有的县镇,将法轮大法弘扬到了这些地方。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罗虹依然坚持学法修炼。二零零一年,中共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播出后,林达木业公司邪党书记黄健忠叫她签不炼功、交大法书的保证,宁洱县团委的一男一女来找她,说她是全县唯一一个修炼法轮功的“团员”,叫她不要炼了。罗虹都不同意。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下午六点多钟,宁洱县国保大队的郑勇林等十多个人和宁洱县林业局森林警察李文珍闯到罗虹父母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写有“法轮大法好”的平安符,并将她绑架到宁洱县公安局,晚上九点多钟又将她带到宁洱宾馆,郑勇林等十多个人轮番审问她。

八月二日,罗虹先后被普洱市公安局警察、普洱国保大队岳利红、思茅区国保大队警察苏利华等轮换审问,逼问她,在普洱市万亩茶园万人广场悬挂的“法轮大法好”的横幅以及在迎春巷悬挂的“法轮大法好”横幅是谁挂的,字是谁喷上去的。恶警一夜没让罗虹睡觉。八月三日,罗虹又继续遭非法审问,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

罗虹被绑架到看守所的第二十五天被非法批捕。在签逮捕证前,国保警察苏利华对她说,如果她写一个不修炼的保证书,就可以放她出去。罗虹坚决不写。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普洱市中级法院对她非法开庭。后非法判她五年徒刑。二零零七年三月,罗虹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迫害,每天被逼坐小板凳,每天从早上七点半到晚上十点,坐了三个月,期间不准洗澡,不准拉蚊帐,不准和其他人说话,每天被逼迫写诬蔑大法的心得。专门监控她的警察是孙凌爽、陈晓琼、杨欢(队长)以及一个姓郑的警察。三个月后,罗虹被转到五监区做奴工,穿珠绣、剪线头、翻衣服口袋。直到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才出狱回家。

罗虹回家后,宁洱县“610”主任祁斌、副主任徐还闯到她家骚扰,宁洱县西城社区主任、副主任经常骚扰罗虹的妹夫,探问罗虹在不在家、炼不炼功、有没有到什么地方去等,令家人既害怕又不堪其烦。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天,罗虹有事到昆明后,刚用身份证登记住宿,半个小时后就来了三个警察,问她来昆明干什么,还叫她不要炼法轮功。

张清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

张清女士,今年六十一岁,宁洱县思茅总站二车队的退休职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大法前,全身是病,天天吃药,她患有心脏病、胆总管结石、风湿等病。有人借给她看《转法轮》,她看了一遍觉的太好了,因为没有书,就自己抄书,抄完第一遍全身的病就都没有了。之后,从大法中从获新生的张清就开始四处去弘扬法轮大法的美好。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张清到云南省景东县讲真相,被景东县公安分局的国保四个便衣绑架,四个警察轮番提审她。她先被景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星期,又被劫持到宁洱县看守所,被宁洱县“610”主任祁斌、县国保大队张金才、岳利红等非法提审六天六夜,不让睡觉,宁洱县公安局局长张洪峰曾对张清说:“你今晚签个字,说不炼了,我就可以送你到宾馆去住。”张清说:“我们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这样的人,能是你说送到宾馆去享受就不炼了的吗?”张洪峰说:“我们有一百多号人,我们就熬你,熬你三个月,看你怎么样!”张清说:“我们是你们熬不倒的!” 二零零七年四月,普洱市中级法院对张清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张清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张清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七日出狱回家后,仍遭到宁洱县公安局、东城社区、宁洱县“610”主任祁斌等上门骚扰。

曾世芬老人被强行非法录像

今年七十三岁的曾世芬老太太是普洱市三木集团退休职工,家住三木集团职工宿舍,她曾经身体很不好,半边麻木,手脚胀,肠胃不好,头晕。一九九八年二月,她修炼法轮大法后,这些疾病都不治而愈。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早上,曾世芬在普洱市的街面向有缘人讲真相,被三、四个警察绑架到思茅回梓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警察将《转法轮》等大法书籍、《洪吟》、《洪吟二》、真相小册子抄走,还在她家拍照、录像。之后让曾世芬在搜查物品清单上签字,签字后却不给她清单。曾世芬被绑架到普洱市思茅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天,期间被非法提审三四次,将她带到思茅区公安分局按手印、拍照,逼她念诬蔑之词,还给她录音录像。回家后,她还经常遭到邪党人员的上门骚扰、抄家。

胡存莲老人屡遭骚扰

今年七十七岁的胡存莲老太太是普洱市澜沧县饮食服务公司的退休职工,家住澜沧县养护段职工宿舍。胡存莲曾患有严重疾病:脑水肿、头疼、骨质增生、胃下垂、子宫肌瘤,每个月都要住院,所以她被迫提前退休。一九九七年八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上述所有的病全好了。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澜沧县东朗乡派出所警察、澜沧县“610”主任余世勇、副主任王云锋都曾闯到她家,逼迫胡存莲放弃修炼法轮功。胡存莲说:“我就是要炼,身体好,炼了就好!”

二零零零年,胡存莲回老家元江,给当地村民讲真相,澜沧县“610”主任余世勇逼她离开元江,不许她在那过年。

二零零四年六月,胡存莲在澜沧县向当地民众讲真相,澜沧县公安局王进、李勇等二十多人闯到胡存莲家非法抄家,录相后还在思茅电视台播放。之后,澜沧县“610”副主任王云峰和“610”办事员李世开还到胡存莲家骚扰和监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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