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好!
各位同修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边分享修炼大法十三年来的心得体会。我是在二零零二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那个时候正是大学三年级。我在修炼八年之后,有幸加入大法弟子办的讲真相的媒体。接下来是我这十三年来的修炼心得。
一、从常人工作走入专职媒体工作
二零零二年我得法时,中共已经开始迫害大法了。透过学法,我了解了讲真相对一个大法弟子的重要性和使命。所以这几年来,除了常人的工作及学习时间外,我脑袋都没有闲着,我总是想:“如何助师正法?如何停止这场迫害?怎么更大面积的救度众生?如何减轻大陆同修的负担?我可以做些什么?我的誓约是什么?如何发挥我最大的力量?”我也参与了许多大法讲真相的项目,如:校园成立大法社团洪法、举办法轮大法学生营队、维修同修电脑、网路讲真相、打电话、景点面对面讲真相等等。甚至我新婚蜜月假期时也去了香港景点讲真相七天。用常人的话讲,“修炼、洪法、讲清真相”已经成为我业余时间的“爱好”了。
二零零八年我刚退伍后,第一份工作是在知名的外商国际贸易公司,做的是买卖太阳能电子材料的业务人员,很多人都觉的这是一份很有发展、很有前途的好工作。很快的两年过去了,我已经熟悉了这个工作,越做越顺手。好象可以预见到自己未来事业的蓝图,有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感觉,眼看就要加薪和升副理了。
另一方面,虽然白天工作忙碌,但是我下班后或是周末都到新唐人电视台帮忙副控、主持人及技术人员,深深感到时间不够用,没有办法更好的为新唐人讲清真相的工作贡献。而在常人工作上,看着长官、同事们,利用晚上业余时间交际应酬、培养人脉及学习第二、三外语,这些其实对于白天的工作是有加分效果的。反观自己,我发现我正在同时努力做好两件事情:常人工作及新唐人的事情,说兼顾也是可以兼顾,主管也很满意我的表现,但是没有办法两边都做到一百分,觉的心有余而力不足。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师父在讲法中提到:“如果把讲真相和做大法弟子媒体的事合在一起,那不就减少时间的分担了吗?而且又解决了生活问题,解决了常人社会的工作问题,何乐而不为呢?我觉的势在必行了。”[1]
刚刚悟到的时候,我的心情真是如获至宝。这真是有条件来做专职的弟子的偏得呀。我不知道这是否是我当初下世所签下的誓约,但我觉的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我在二零一零年初离开了原来的常人工作,到新唐人报到了。在二零一四年因为组织的调整,调到《大纪元时报》工作。
能有条件、有机会可以在媒体做专职,真的是师父给弟子的一个证实大法的好机会。将“工作、兴趣、志向、人生的目标”相结合的话,工作成果、效率肯定会倍增的。果然到了媒体上班之后,即使忙到很晚,但是一点都不觉的累,反而很开心。
二、突破早上起不来炼功的问题
修炼十三年了,直到最近这一年,才逐渐稳定保持每天到炼功点炼齐五套功法。说来惭愧,这是修炼人最基本的功课,可是在我的修炼路上,是个很大的突破,我想分享我是如何突破的。
1)从心性提高开始,作为修炼人,炼功是大法修炼的一部份,没有炼功,也就是没有修炼好。作为炼功人,就是应该每天炼功。如果早上没出门炼功,一天忙下来,很可能晚上睡觉时还没炼完功。早上炼完五套功法,是最好的保持炼功的方式。到户外炼功不但可以洪法,而且还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鼓励自己一定要出门。但如果在家炼的话,很有可能就精神不济或是意志不坚定。从学法中,我体会到,要做到一件事情,从意念、心理上先改变,心态、认识正确了,行为就可以跟上。如果打从心里对炼功不够重视,那么就很难起床炼功了。反过来说,我过去没有每天炼完五套功法,就是对炼功认识不清、不够重视的关系。
2)开始起床炼功之后,我还面临另一个问题,就是炼功容易打瞌睡,而且非常的严重,有时候打坐时,师父说“变掌”的声音都没听到,或是自己的手变掌了,但是却是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变掌了。现在想起来都会觉的很夸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开始我在走到炼功点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手舞足蹈的做一些让自己精神振奋的动作、呼一些常人式的口号,但是发现没什么作用。后来我悟到一个理,要让自己精神振奋、提升能量,最好的、最管用的方法就是发正念。发正念的口诀、动作、想法,是施展佛法神通,是最正的,没有任何常人的口号或是动作比这个还要正的了。所以后来我从家门口出来,走到炼功点的过程中,就不断的发正念,清除那些干扰我让我精神不振、打瞌睡的所有干扰。果然打瞌睡的情况明显的改善了。这是又一个很大的突破,这件事情让我发现自己之前对于发正念的信心是很不足的。我之前对于发正念不是那么有信心和正信,难怪起到的作用不是很明显。
3)师父说:“现在干的都是什么东西啊?都是虫子之类的,细菌乱七八糟,都是这些东西。发正念是非常管用的!一灭成片成片的就灭掉了,可是它很多,宇宙多大啊,这个东西,而且宇宙的层次很多,你灭完了,不一会,时间不长,它又渗透过来,它又来,你再灭。就是不断的这样发正念,要坚持一段时间,才能够明显见效。”[2]
我对发正念又有更高一层认识了,发正念本来就是非常管用的。师父的法理越讲越明白,这些事情,本来就应该相信和了解的,但是由于自己悟性不好、正信不足,才在开始发正念十多年后的今天,才悟到这一层法理,真是非常惭愧。
三、时间管理也需要“真、善、忍”
每天都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而且我的工作是常常要接触网路的,特别是近年来流行的社群网路。上面有各式各样的有趣的资讯,稍一不小心,就容易分心,迷失在其中。反而忘了本来要做的工作。
除此之外,现代科技的发达,产生了许许多多的干扰,容易让人分心,象是即时通讯软体,因为工作需要,又不得不使用,我用了三种即时通讯,同时收九个信箱。造成的结果是工作非常没有效率,不断的分心,这已经严重干扰到我的工作了。
我从法上去看这个问题,时间管理这个课题是否做好,这还不是使用哪一种工具或是方法可以达成的,时间管理是个心性问题。
有一天我背师父的《论语》的时候,背到一句“大法还造就了时间、空间、众多的生命种类及万事万物,无所不包,无所遗漏。这是大法真、善、忍特性在不同层次中的具体体现。”[3]我体悟到,时间也是大法造就的,如果符合“真、善、忍”特性,就一定可以做好时间管理。
如果把“真、善、忍”的原则应用在时间管理上,真就是要真实的面对自己每天工作的效率,认真的记录自己每天的时间用到哪边去了?每天工作完要思考:今天的时间管理哪边没做好?哪里需要改進?不要逃避面对自己的问题。
我悟到:“善”中的一层法理是,在每一秒钟,都要记着,现在的每一秒都是师父为了大法弟子、为了众生延续下来的时间,每一秒都不能浪费,这也是“善”、也是慈悲于众生的体现。浪费时间就是不善。
师父说:“可是历史不管经过了多长时间,三界造了多长时间,来这里的众生来了多少,都在盼望着在历史漫长岁月中的这一刻。这一瞬间,值千金,值万金。走好这一段路,那就是最了不起的。”[4]
谈到“忍”,包括面对安排好的时间表,能不能忍住诱惑,按表操课?因为工作中有些项目特别困难,特别需要动脑。面对这些项目的时候,我常常会很心烦,然后就忍不住去上了其它休闲的网站,放松去了。或是先去收个信、看个讯息、先去做一些其它简单的事情。这就是“忍”的工夫没做好。往往差别就在电脑鼠标的一个按键,一不小心,又分心走神了。
我悟到:“提高心性”是做好时间管理的最好方法。
四、要做当今世界的风流人物
在媒体工作,也是证实大法的一部份,也是我主要的证实大法的工作。我深深的知道,透过《大纪元时报》或是新唐人电视台,我支持这个媒体在各方面做的更好,让他更有能力去让更多海内外的人得知真相,这是极其重要的。在这边工作,表面上就象是在常人公司上班一样,不同职位,需要各式各样的技能。
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一个法理,师父告诉我们:“世上的一切都是为正法开创的,大法弟子就是当今的风流人物,从古到今各界众生都在期盼。收救你们要度的众生吧。正念正行,解体一切障碍,广传真相,神在人中。”[5]
我不是很确定风流人物是什么意思,于是我就去查字典,原来意思是:对一个时代有很大影响的人物。我的体悟是,在常人的角度来看,就是所谓的大人物。因为我做的是行销方面的工作,我悟到我应该达到和常人中的“行销大师”一样的层级与能力,才能更大更好的协助媒体发挥影响力。那么,我应该如何成为或是超越这些行销大师呢?
我突然体悟到,这一点都不难呀。我去学习他们的著作不就好了吗?这一个体悟打破了我的一个观念,我过去认为常人的东西不太需要去花时间学习,因为学法、炼功时间都不够用了,怎么还会有空去学这些常人的技能呢?但是我发现,如果是为了讲清真相、证实大法,去学习这些专家的书,这是符合常人社会的理,而且有必要的。但是,要注意摆正的是,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去学习这些需要用到的常人的知识,但不是一味的把时间全部投入、沉迷于知识或兴趣当中 。同时,平常要做好学法、炼功;基点摆正了,我发现大法启悟了我的智慧,我学习事情非常快,并且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从中发现到很多新的点子和方法,再将其运用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有许多部份的确直接或间接的对于媒体起到了正向的作用。
五、结语:
修炼的路上,没有捷径,排除干扰的最好的方法其实也是最明白简单的,就是学好法、做好三件事情。往往证实法不顺利、有干扰的时候,都是因为自己没有学好法。而邪恶对于我的最大的干扰,就是干扰让我无法学好法、学法打瞌睡、忙的没时间学法。这个道理简单,但我却常常忽略了,勉励自己在今后的修炼中,一定要更好的学好法。
以上为个人心得体会,层次有限,如有不足之处,请不吝指正。
最后重温师父的经文,与同修共勉。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经文:《论语》
[4]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七》〈芝加哥市法会讲法〉
[5]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欧洲斯德哥尔摩法会〉
(二零一五法轮大法台湾修炼心得交流会发言稿)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2/24/154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