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华 |
二零一五年六月,林泽华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林泽华请求最高检察院依照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法轮功学员的诉讼公平公正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江泽民、曾庆红、罗干等迫害法轮功元凶及所有助恶为虐者的刑事责任;公布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还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清白,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挽回影响。
下面是林泽华在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及理由:
一九九六年八月我有幸看到李洪志师父的著作《转法轮》,我为法轮功“真、善、忍”的修炼理念所震撼,也为李洪志师父义务教功、不收费、无条件帮助人们的伟大人格感动。修炼法轮功三个多月,我顽固的咽喉炎、美尼尔氏综合症等疾病不药而愈 ,我的人生价值观也发生了改变,知道如何做一个好人了,原先我在名、利上总是患得患失与人争争斗斗,修炼法轮功后心放淡了,凡事顺其自然与人为善。单位的东西以前觉得不拿白不拿,修炼法轮功后无论公家个人,损人利己的事不做了。以前与别人发生矛盾时总是怨别人、从别人身上找原因,修炼法轮功后遇事找自己想自己哪不好、哪做错了,做事替别人考虑,生活乐观意志坚强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席卷全国,我的生活失去往日宁静,在家被监视居住,派出所、街道不断上门骚扰,我常不时被叫到派出所训话,身份证被扣押限制外出,家人每天惶恐不安,担心我哪天被抓走,十六年来,我曾被三次非法劳教共计七年(因为被迫害得生命垂危,两次提前回家);一次非法判刑七年,在佳木斯监狱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致双下肢瘫痪。
以下是我被迫害的事实经过:
三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刚到天安门一名武警一名便衣不由分说架起我扔到警车上拉到天安门派出所,下午送到朝阳看守所,因为不报姓名住址李姓狱医边打我耳光边说:不打你就不知道什么叫邪恶!因为绝食抗议非法拘禁,王姓警察叫人把我绑在门板上插管灌加盐的豆粉,还恐吓不报姓名、住址就把你送仓黎、辽宁集中关押!
十八天后,被转到黑龙江省牡丹江铁路公安处住山海关中转站,公安处警察康凯把我铐在暖气管上关押三天,当地公安接我时康凯勒索伙食费三千元。火车上接我的凤岗镇派出所警察刘春山把我铐在卧铺的梯子上,到友谊县公安局后政保科长于万泉一句话没说就打我一顿耳光,打得我两眼冒金星倒在地上,随后送看守所关押。
友谊看守所特意把我和死刑犯李大海关押一室,我多次遭到李大海暴力殴打侮辱,友谊县610办公室主任吴相营、政保科长于万泉强迫我写“四书”(放弃法轮功信仰的悔过书等)被我拒绝,他们向我勒索二千元保证金不成,劳教我一年。
二零零二年劳教期满释放第二天,我在市场买菜,凤岗镇派出所警察刘春山说县领导找我谈话把我骗到派出所后,610办公室主任吴相营、国保大队长卜国才一人一只胳膊把我架到北京212吉普车上大头朝下塞到前后排座中间,没办任何手续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天。
二零零二年的一天,凤岗镇派出所所长刘志民、警察刘春山等人不出示搜查令对我家非法搜查。二零零二年九月国保大队长卜国才、凤岗镇派出所警察刘春山带人不出示搜查令对我家非法搜查抄家,抢走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后把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处劳动教养三年,关押三个月迫害致严重心脏病后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我在辽宁办事时,被辽宁省鞍山海城市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押在海城市看守所三个月后我又一次被劳动教养三年关押在鞍山市月明山教养院,关押期间教养院以多种方式和手段逼迫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自由,不转化就罚每天坐板从早晨四点坐到晚上九点,每天三顿喝没油没盐的汤、吃粗糙的玉米面板糕,三个月后被迫害心脏病复发通知家人接回家。
非法判刑七年,在佳木斯监狱被迫害瘫痪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上午九点,我被双鸭山市国安局特务伙同凤岗镇派出所警察刘春山、杨海山绑架,抢走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等家庭物品。双鸭山市国安局的特务给我戴上黑头套拉到双鸭山市一个旅馆三楼拉着窗帘的房间,两名特务追问我跟谁有联系,我不配合,两人一个用脚踢我的颈部,一个用拳头猛击我的头部。晚上十一点,我被劫持到红兴隆看守所关押,在红兴隆看守所我因绝食反对迫害被插管灌食。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二零零八年三月,我被友谊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同月我上诉到双鸭山市中级法院,双鸭山市中级法院二审没开庭判维持原判。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我被劫持到七台河监狱关押,每天坐小板凳十几小时迫害。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我被转到佳木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二零零八年十月,佳木斯监狱年终所谓“百日会战”转化法轮功学员。十月十六日晚饭后,分监区长赖宝华安排服刑人员李岩松对我“包夹”、“严管”,授意李岩松: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必须叫林泽华转化。在赖宝华的教唆、怂恿、指使下,李岩松非法行使监狱警察监管职权,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准我离开他的视线,不准和别人说话接触,就是洗漱、上厕所,也必须和他打招呼,每天对我谩骂侮辱威胁恐吓:“你他×的死了得了!这里死个人就象死只小鸡,就是报个数!监狱说了对你们法轮功怎么做都不过分,信不?我把你埋了都没人管!听说过不许睡觉,针扎手指,不停走动吗?……不转化写“四书”折磨死你,我有的是损招!”
有两次李岩松辱骂我,我斥责他的非法行为,他动手打我,被寝室的人拉开。为了达到让我转化写“四书”的目的,李岩松刑讯逼供。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七点多出工时 ,李岩松边走边骂,见我不理,他生气地说:不给你点厉害,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说罢象疯了一样双手猛然抓住我的身体抡起、转身、撒手。猝不及防我被后身朝下摔到四楼楼梯上,我震惊愤怒斥责李岩松:谁给你权力这样对待我?他不停地骂我。我想站起来几次没能起来。警察庞茂盛听到吵骂声,从办公室走出来,见状叫服刑人员背我下楼。
到楼下,服刑人员扶我站起来说:“你活动活动。”我前腿迈出,后腿要半分钟以后才能迈出去,赖宝华看着我说 :转化写“四书”炼功没人管你,不干活也给你五分,给你减刑,不转化走不了也得走!李岩松嫌我走的慢,对另一名包夹的服刑人员说:“他走这么慢,啥时候到车间?咱俩拖他走。”那名服刑人员说:“不行,拖坏了!”李岩松说:“拖坏了我负责!”他俩拖了我六七米,走在前面的警察庞茂盛回头看见制止:“别拖他,让他自己走。”他俩扶我站起来,我迈腿已经迈不出去,下身一点反应没有,瘫痪了,这段路百十米我走了四十七分钟!
我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吃喝就要上厕所,多次要求见赖宝华安排人护理都被他拒绝,他对李岩松说:你告诉林泽华,不转化就别想见我!他是装的,你只给他打饭,不吃就饿着,不行了就灌!就让他床上尿,床上拉!你告诉监舍的人谁也不许管他,谁管谁就别想好!对我进行精神肉体折磨体罚虐待。没人护理,我每天只好少吃少喝维持生命,有时不吃不喝。十几天过去,憋得我头昏眼花,精神恍惚。即便这样,赖宝华还授意、指使李岩松威胁恐吓侮辱逼迫我转化写“四书”,李岩松对我说:赖队长说不转化写“四书”,别说你瘫巴了,就是死在床上也不放你回家!
在我精神瀕于崩溃、大小便失禁的时候,善良的服刑人员和我的法轮功同修顶着压力背我上厕所,给我倒尿护理救了我,要不然我不死也得精神失常。
瘫痪后监狱无人过问,大约过了二十天,监狱卫生科进监舍检查卫生,我向陪同的五监区副监区长魏孟军提出检查身体要求,又过了几天才送我到监狱医院做了X光检查,不告诉我检查结果。瘫痪后,曾发生过一名服刑人员把我的脚放在刚打来的开水里洗脚我浑然不觉,双脚面烫得起满水泡并且溃烂(疤痕至今仍依然可见)。还有一次,还是这名服刑人员说给我洗脚,突然把刚打的开水倒在我脚上,我连躲闪的本能反应都没有,木然坐在那里。当时我已经严重到起不来,翻不了身,下身不能运动、完全失去知觉,上身知觉减弱,大脑意识模糊的程度,就向监狱提出外诊要求。
佳木斯监狱拖到二零零九年三月才同意我外诊,但附加二个条件:一必须自费,二不许家人陪同,进行刁难。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我外诊九次,每次检查身体瘫痪原因都是家人和我多次要求,甚至追诉到检察院,佳木斯监狱才被动地不得不带我去检查。二零一三年八月以前五次外诊都是自费,二零一三年三月家人向佳木斯市检察院控告佳木斯监狱“不积极救治——虐待我”等渎职行为后才开始支付检查费用。每次外诊的病历诊断,甚至我家自费检查的病历诊断都不给我和家人看,都告诉我和家人“没查出病”。家人和我要病历诊断的复印件不给,家人和我要求做司法鉴定,佳木斯监狱都以不符合司法鉴定条件为由拒绝,还欺骗我和家人说医生说我可能是癔病。
哈医大骨外科医生确诊林泽华不能恢复走路 |
二零一四年四月离释放还有四个月,我向佳木斯监狱索要所有就诊病历诊断的复印件,佳木斯监狱推诿拖延不给,直到家人和我要追诉到检察院,才象挤牙膏一样要一样复印一样,三次也没给复印全,至今还有我在佳木斯监狱医院拍X光片的检查报告和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呼吸科就诊的胸检诊断证明没给复印,说丢了。佳木斯监狱至今谎称:监狱多次安排专人带其及家属到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佳木斯医大第一附属医院进行各项检查,均未查出卧床不起的原因,未发现异常,甚至释放我时欺骗接我的当地“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人员说我装病想讹钱。
但从佳木斯监狱提供的病历诊断复印件可以清楚看到:早在我瘫痪第八个月,即二零零九年七月佳木斯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的医生就查出我双下肢肌力零级(完全瘫痪);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骨外科就诊MRI检查出【胸、腰椎退行性改变】、【腰间盘突出】,肌电图检查出【双胫前肌、双腓肠肌神经源性损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神经内一科就诊,我三哥林润华问医生我是不是有癔病?医生当着我三哥林润华和弟弟林振华、佳木斯监狱五监区监区长王庆军,教改干事赵民,分监区长王臣和我的面明确诊断说:“他这不是癔病,是神经损伤--是【周围神经损伤】,问题在腰部”。回监狱后我要求看病历诊断,佳木斯监狱不给看,分监区长王臣公开营私舞弊说:没查出啥,就是有点腰间盘突出。可是从佳木斯监狱提供的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就诊病历诊断复印件清楚看到MRI检查结果【颈四、五、六椎体骨质增生】、【胸椎退行性改变】、【腰三-四,四-五椎间盘膨出】、【腰椎骨质增生】、头部MRI检查结果是轻度【双侧脑室后角旁脱髓鞘】,肌电图检查结果再次提示【双胫前肌、双腓肠肌神经源性损害】,医生诊断为:(一)【双下肢肌无力】(二)【周围神经病变】 (三)【脑髓鞘改变】。这份诊断虽然改变了医生当时的【周围神经损伤】诊断,但其中的【周围神经病变】就可以导致人双下肢【周围型瘫痪】。家人控告到检察院要求复诊。
迫于检察院的压力,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佳木斯监狱送我到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复查时,肌电图检查的医生说:老林哪,你这已经是最重的了,还要什么检查结果?神经内科主任看完各项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书后说:诊断说的很清楚【周围神经病变】,不用查了,我这是专家门诊,到这就查到顶了,再查就是专家组给你做司法鉴定,鉴定是否外伤及伤残等级 ,把章盖上就行了”,两位医生说话时我大哥林建华,三哥林润华,佳木斯监狱出监监区副监区长宋云龙、一分监区长朱贵东、警察张斌,和我都在场。诊断证明书是医生亲笔书写,却违反医生执业规定没有医生签字、名章、医院公章,家人找医生医生不见,找医院医院不给加盖门诊公章,医院、医生都是监狱指定的,家人找佳木斯监狱质问为什么隐瞒病情?副狱长崔延平耍流氓说医院的诊断结果监狱不认同。释放后二零一四年十月在哈医大四院就诊的肌电图检查结果为【 周围神经损伤】,医生诊断为【周围神经病变】,完全证实了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就诊医生的诊断是正确的。我和医生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没有利害冲突,医生没有必要承担法律责任风险,是佳木斯监狱假借“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的潜规则捆绑佳木斯市中心医院营私舞弊迫使医生就范隐瞒病情。
证据确凿的事实还有:家人和我多次向佳木斯监狱提出保外就医要求,佳木斯监狱都以没查出病为由拒绝,却几次找我谈话:只要你“转化”写四书马上给你保外!从佳木斯监狱提供的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我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内科就诊的病历诊断、疾病鉴定书复印件上可以清楚看到,那次医生、专家诊断并鉴定我是【腔梗】、【高血压二级(极高危险组)】,脑CT检查所见为【左侧额叶缺血灶】,医生、专家在【保外就医疾病鉴定书】上都签了字,名章、医务科公章手续齐全。
直到释放佳木斯监狱都没告诉我和家人,一直谎称没查出病,说什么医生说我有癔病,说我装病,既不对我进行救治,也不为我保外就医回家救治,使我卧床五年十个月干熬硬靠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生活上没有任何照顾,睡五人通铺,每天和健康服刑人员一样,喝缺盐少油甚至没盐没油的白菜、萝卜、大头菜、芹菜、辣椒、汤,四年六个月不安排人护理,不准服刑人员和我接触,孤立我任我自生自灭,对我进行精神肉体折磨体罚虐待,都是我的同修和善良的服刑人员义务护理照顾我。直到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家人向佳木斯市检察院控告佳木斯监狱“不积极救治,虐待我”等渎职行为后,才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五日安排一名服刑人员开始照顾我的日常生活起居,其目的是想施加压力摧垮我的肉体、精神和意志,让我即使不死在监狱,也拖我释放后查不出伤痕掩盖迫害。
释放时,我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体重只有八十五斤(有照片为证)。副狱长崔延平和警察魏孟军、赖宝华等人都说过:不转化靠死他也不放!释放时佳木斯监狱毫不掩饰的对接我的当地610、公安人员说:如果不是他家人来的勤,追的紧,他早死在监狱了!
出狱前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离我释放还有一个多月,我再一次受到暴力伤害:佳木斯监狱明知服刑人员邵奇脑神经有病犯罪判刑,还安排他护理我,晚上十一点多我要他扶我起来解手,他三拳把我右下第三颗牙打掉。
事情发生后监狱停止了出监监区所有服刑人员家人接见封锁消息,不许服刑人员和我接触、说话(此前就告诉过服刑人员,还故意把寝室的监控调看不清了)一分监区长朱贵东诱导服刑人员作伪证说:“这个时候咱们得保护邵奇,法轮功算什么,打死都白打死”。他还对我说,邵奇打你没道理但他脑袋有病,如果坐班的打你就有原因了(意思坐班的服刑人员打我就是我炼功了该打)。瘫痪后我多次要求做司法鉴定,监狱都以各种借口拒绝,这次却主动提出做司法鉴定,我不同意竟强行送我去做司法鉴定说是要公正严格执法,和家人索要司法鉴定复印件,佳木斯监狱说只是轻微伤不给。我的牙被打掉嘴和脸肿起来口腔溃疡造成饮食困难,家人找到监狱要说法,副狱长崔延平承诺给我吃小灶改善伙食,事实上并没有做小灶,只是按普通病号每天中午给一份鸡蛋糕,监区长魏孟军、分监区长朱贵东还恐吓我;你要炼功就不给鸡蛋糕啦!我说那你们就把鸡蛋糕撤掉。护理我的人从没主动问我喝不喝水,有几天主动问我喝不喝水?那两天喝的水象馒头碱大一样发涩有异味,鸡蛋糕发青浑,我吃完饭感觉头痛,昏沉欲睡,心脏剧烈跳动,其中一次身体剧烈抽动一分多钟,我不由想起到出监监区后,两名服刑人员几次对我说过:你告监狱,监狱肯定不能让你活着回家,说不定什么时候下令秘密处置你灭口,你人这么好我们真不忍心下手。注射不明药物、往食物中放药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常用的手段,为防不测每天我就用凉水把方便面湿润一下或干嚼着吃直到回家。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下午三点五十四分离释放我还有八个小时,监狱反常的突然让我到监狱医院检查身体,我明白监狱不怀好意拒绝了,没过五分钟,又闯进四、五个警察大有把我架走之势,气汹汹地说:你配合我们一下,这是狱长安排的。我斥责他们:我瘫痪六年你们不问不理,过几个小时释放回家了检查身体你们安的什么心?你们把狱长叫来我和他谈!他们没敢动我,怕我释放时和家人找监狱问责。佳木斯监狱不通知我的家人,半夜十一点多,刑罚执行科科长赵金华、狱政科副科长魏某、分监区指导员陈某闯进监舍骗我说家人接我来了,只给我穿上衬衣衬裤,强行把我拖下床,送到监狱大门外,把我扔在接我的友谊县610的面包车上,监狱还扣押了我的鞋、电推子、医学书籍等个人物品。
为了维护我的生命和健康,二零零九年六月,我曾经分别给当时的监狱长李树元、副狱长吕允强写举信报没有回复。我要求见狱长,副监区长魏孟军说狱长没时间,我就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写信向佳木斯市检察院(合江检察院)举报,控告信委托区副监区长魏孟军呈转没有回复。我瘫痪卧床八个月监狱无人过问案情,我向检察院举报后才不得不调查,取证时分监区长赖宝华、分监区指导员王臣以减刑、挣分等利益威胁恐吓证人,致使证人怕招来报复,影响挣分减刑回家,违心不敢为我作证,当时的狱政科长现任副狱长崔延平和五监区副监区长魏孟军等人就以“无人作证”为由包庇李岩松,为其申请减刑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一日提前释放回家。这期间我曾经要求见狱长和合江检察院驻佳木斯监狱检察室的工作人员,要求给家人打电话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都被佳木斯监狱置之不理,甚至连母亲节亲情电话都不准打,仅有几次是我多次要求外诊后让我跟家人要钱,通话中还不许我谈及病情,否则就不准我给家人打电话相威胁,非法剥夺我和家人的通讯权利 。
二零一四年四月我从佳木斯监狱提供的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我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神经内一科就诊的病历诊断复印件上看到【双下肢肌无力】、【周围神经病变】、【脑髓鞘改变】的病情后,要求见狱长和合江检察院驻佳木斯监狱检察室的工作人员反映情况,佳木斯监狱就以监内零关押为借口,强行把我送到出监监区一分监区进行监管。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七月二日,我把五监区监区长王庆军、分监区长王臣营私舞弊蓄意隐瞒我的病情及赖宝华对我的迫害行为一并写信举报给狱长吕允强、副狱长崔延平,请求调查严肃处理同时要求见他们没有回复。我要求见合江检察院驻佳木斯监狱检察室的工作人员没有回复,就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分别写信向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腾晓光和佳木斯市检察院举报控告,也没有回复,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家人向中央第四巡视组递交了控告举报信,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时任狱政科长的副狱长崔延平还强行拿走了我写给黑龙江省高检的控告信,非法剥夺我的控告检举权。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释放至今我还坐着轮椅,到佳木斯大学医学院附属一院、哈医大四院、哈医大一院等省内几家医院就诊都给我的身体判了死刑:耽误的时间太长,只能这样了。我身边的同修都不同程度受到迫害,警察王臣把万树青的耳膜打裂了;张明辉被服刑人员姜美庚、王金良把头插到五十公分高的长条凳子空里对他暴力殴打,体罚他每天坐小板凳,强迫他转化写“四书”,还以他肺脏有病为由强迫他吃、注射不明药物,服刑人员杜洪占还往他的食物中投放药物。同修有被逼跳楼、豁肚子、用头撞墙、撞玻璃、电棍电击、镣铐吊挂、暴力殴打、体罚、不让睡觉,有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的;五监区,张普贺在我没到五监区之前就被迫害致瘫痪。仅二零一一年半个月时间就有秦月明、刘传江、于云刚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些灭绝人性的迫害,都不是人应该做的事,人们也难以相信执法机关和警察会做出这样的恶事,但都真实的发生在佳木斯监狱。
二零零一年我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时孩子只有六岁,整日以泪洗面,一次又一次的绑架、非法拘禁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和精神造成无法抚平的创痛和打击,孩子在人们面前抬不起头,上学无心听课,总害怕什么时候又见不到爸爸, 二零零九年九月我被绑架后孩子一天天不出房间独自一人流泪,时常半夜惊醒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哭着找爸爸。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三个月后,妻子抛下四岁的孩子和我离婚,二零一零年孩子被妻子接走;二零零九年父亲喊着我的名字含冤悲愤离世,二零一一年二哥离世,二零一三年母亲因思念担心我,精神失常后被救治过来,可谓家破人亡。我因上访下岗补贴被扣发,因被非法劳教、判刑长期关押不能工作交不上养老金,被单位开除工职。还有株连迫害,株连单位领导政绩、奖金,株连家人亲属工作、参军乃至出国旅游 ,株连迫害与我有关的人。家人控告佳木斯监狱,结果当地610、公安局派出所、农场、社区向家人施加压力,甚至威胁恐吓,家人承受着难言的痛苦和伤痛。
如果没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江泽民是祸首元凶!
回顾迫害法轮功十六年,人们看到的一个事实是:法轮功学员在不准上访申诉、不准控告检举、甚至不准开口辩护,最大限度失去一切乃至失去生命的压迫下,没有采取任何危害社会和国家的暴力极端行为,没动过一刀一枪甚至一根草棍,没有损害人民一丝一毫的利益,始终坚持真善忍的理念,在宪法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和平理智地采用既不扰乱社会秩序又不影响人民日常生活,法律允许当今人们普遍使用的广告传单条幅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广大民众讲述(申诉、辩护)法轮功及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揭露(检举、控告)江泽民及其帮凶残酷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信仰自由和人权,足以见证法轮功纯正纯善的正法修炼!
江泽民违反宪法和法律,迫害法轮功十六年,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和伤害,同时践踏着民族尊严、法律尊严,践踏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权,破坏着国家正常的社会秩序、法律秩序和国家法律实施,由此滋生的邪恶腐败势力把中国人导向邪恶,腐败成风、物欲横流、黄、赌、毒、黑、假、暴力泛滥,无恶不作,败坏着中国人的道德、人心,继续下去这样的民族是否还有希望?从这些意义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其实迫害的是全体中国人民。
审判江泽民是历史的必然,控告江泽民是为了唤醒、挽救至今还被谎言欺骗蒙蔽执行迫害法轮功命令参与迫害的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民众。审判江泽民,是匡扶民族正义,为国除奸、为民除害,维护民族尊严、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权,还中华民族清明。请您站在正义的一边,遵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依法履行职责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这将是您生命最欣慰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