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命案“私了”隐藏的罪恶(下)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接上文

十二、无端遭绑架,短时间内被迫害致死,家属不畏强权要上告

金秀清
金秀清

金秀清,原凤城丝绸厂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多钟,金秀清上街回来,刚刚走进自家楼道,竟被当时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关威伙同另一名恶警强行绑架。第二天(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十点钟,金秀清的家属却接到了金秀清已经死亡的通知。短短十几个小时的时间,一个活生生的好人就被迫害死了!家属强烈要求追查杀人凶手,尸体在凤城殡仪馆停放二十多天。公安局准备给家属一些钱说是“私了”。但金秀清亲属警告凤城公安局:人命关天,这件事不能就这么了结,早晚一定要查出杀人凶手的!

袁平均
袁平均生前与孩子在一起

袁平均,女,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石家庄新华区“610”指使辖区警察将袁平均绑架到洗脑班,十天后即传出致死的消息,袁平均遗体后脑上出现了一个十分醒目的血窟窿。事发之后,以刘浩杰、张军为主谋的“610”和公安局人员,相互包庇,极力掩盖犯罪事实,强行以十万元威逼家属“私了”。事后袁平均的丈夫对犯罪恶人提出控告,但刘浩杰、张军等人依靠中共邪党弄权庇护,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现在,作为尚未被抓捕归案的涉嫌杀人的凶手,刘浩杰等人不仅不加收敛,反而以变本加厉的疯狂迫害捞取政治资本,企图对周耀刚夫妇等法轮功学员制造更大的惨剧,向江氏犯罪集团邀功请赏,恶意殃及更多无辜。

十三、公认的好人被殴打致死,凶手造谣欲“私了”掩盖

于学忠,男,五十来岁,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吉林市公安局统一行动,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抢夺法轮功学员的私人钱财。法轮功学员于学忠到同修李文军家串门,被非法入室绑架、抢劫的高新区派出所警察一同绑架,于学忠不说姓名,遭殴打,第二天(五月三十日)被迫害致死。

之后高新派出所警察拿着于学忠的照片询问李文军家属关于于学忠的姓名和情况。在得知于学忠的姓名和他在吉林市大润发超市发快报之后,高新派出所警察去把大润发超市发快报的经理叫去派出所,扣了好几天,询问于学忠的情况,并要求他提供于学忠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并想让于学忠的经理证明于学忠是精神病,企图推卸杀人害命的责任。于学忠为人非常好,工作也非常认真,经理对于学忠的做人态度非常认可与佩服,所以没听从派出所的恫吓,对派出所的人说于学忠工作非常好,人也好,没有违背良心配合派出所说他有精神病。

高新派出所一看此计没得逞,就对外造谣说于学忠帮着个老太太租房子做大法真相资料,实际上知情人讲于学忠根本不知道此事,根本没有这回事。现在派出所又妄图诱骗于学忠家人私了,以掩盖派出所打死人的罪行。

在于学忠被迫害致死后,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所长亲自拿于学忠照片去询问有关人员,吉林市610书记白岩亲口说于学忠已经因心梗死亡。事实上,吉林市610白岩及张姓处长是此次五月二十九日群体恶性绑架事件的主谋。

十四、大学教师被迫害致死,家属拒绝“私了”上告胜诉

王大源,男,三十六岁,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四年四月哈尔滨第一监狱为强逼王大源写“揭批”法轮功材料,王大源不转化,不揭批,拒绝在“转化”书上签字,毒打折磨了王大源三天后死亡。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被监狱二监区恶警迫害致死。当时监狱封锁消息。二监区警察、犯人集体开会,对外不准说出真相,都得说王大源是心脏病突发死的。

各监区法轮功学员知道真相后开始整体反迫害,让王大源被迫害致死的真相曝光天下。各监区法轮功学员向监狱、监区写材料讲真相,反迫害,并要求严惩凶手,要求为王大源开追悼大会,监狱当时很恐慌,只是往后推脱。

王大源家里人知道真相后,找到监狱,要求作法医鉴定,监狱知道真相被曝光就和王大源家里人商量私了,王大源家里人不同意,连续上告到北京。王大源尸体经法医鉴定是:脑颅骨骨折,颅内大量出血,其次手指被折断,两腿瘀血肿胀,身上也是伤痕累累。证实是被毒打致死,据说北京下来了调查小组。处理结果:监区长被免职,中队长被扒装,参与打人的犯人被加刑,有被判死刑的。

十五、佳木斯监狱、黑龙江省监狱局、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省610、伊春市法院、共同勾结,掩盖凶杀真相

秦月明
秦月明

秦月明,男,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在佳木斯监狱被折磨殴打致死,死状极为凄惨,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口鼻流血,浑身布满黑紫瘀血。这些都有照片为证,且遗体仍保存在冰柜里,证据完备。对此明显的凶杀,秦月明的家人提出刑事国家赔偿,佳木斯监狱竟有恃无恐的说是正常死亡而拒绝赔偿。家人依法向黑龙江监狱管理局提出复议,监狱管理局也说是正常死亡而拒绝赔偿。

秦月明家属去了佳木斯监狱几十次,狱方不给家属任何书面说法。省监狱管理局要求所有监区长对外统一口径——秦月明的死因是“上吊自杀”。监狱告知家属时,“自杀”变成了“心脏病发作死亡”。家属赶到佳木斯监狱看到已经放到冰柜里的秦月明满身是伤、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痛苦异常,他的右侧脖子后侧呈大片红肿,身体被触摸到的部位仍然是正常人的体温,这就是监狱说的“心脏病死亡”,连在场的警察也无法相信。在秦月明大女儿秦荣倩向世人征签为父亲伸冤的过程中,一位佳木斯监狱的警察说:“我知道这件事就是监狱长干的”。

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案,经向佳木斯监狱、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申请和复议后,又经国家赔偿程序诉讼至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九月立案受理。但赔偿委员会法官王滨红拖延审案,拒不调查、不尸检,拒不开庭将近两年之久。

期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秦月明妻子王秀清和小女儿秦海龙在为秦月明寻找法医做鉴定的过程中被哈尔滨公安绑架并关入前进劳教所一年六个月,期间母女多次遭到酷刑折磨。省610的顾松海和省高法赔偿委员会的张印峰等人去劳教所以安排住房工作为由要求撤诉“私了”。二零一二年年底,黑龙江省法院荒唐的将此赔偿案指定由伊春中院来审理。

伊春市法院谷振墀法官又将此案拖延两年之久,在从未通知开庭的情况下,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悍然向秦月明父母——秦绪文和付茂梅两个赔偿申请人送达一份(2013)伊法委赔字第2号决定书,以所谓的“经多次通知和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诉讼活动”为由,对五个赔偿请求人王秀青、秦荣倩、秦海龙、秦绪文、付茂梅的国赔请求按“撤回处理”。

可是在以后的日子里,省610派去不同的人三番两次的到劳教所去找秦月明妻子谈话,每次都替监狱开脱,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其中省高法的法官张印峰到劳教所来过一次,就是直接接手秦月明冤案的主审人。以前家属不知道跑了多少趟省高法,他都不接见。而这次到劳教所来找秦月明妻子解决问题,可是来的目的还是希望私了这个案子,一看就是和监狱勾结了。他们就想在这种压力下草草处理,把真相掩盖起来。

十六、盼来的法官是袒护凶手的帮凶

张庆军
张庆军

张庆军,男,六十岁。图们市石岘镇十委人,二零一零年十月,被劫持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仅七天的时间就被迫害致死。目前,老人的遗体仍存放在殡仪馆的冰柜中。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图们市610指使石岘镇两名警察(其中一名叫金学文,朝鲜族,二十多岁)用欺骗的方式带正要上班的张庆军上警车,并绑架至市郊松林村敬老院的洗脑班进行迫害,国保大队、政法委,以及派出所、街道等几十个人用各种强制的方法威逼张庆军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十天后,610指使将张庆军从洗脑班转到市公安局安山看守所关押迫害,中共恶人又用各种方法胁迫张庆军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随后610干脆大笔一挥,对张庆军劳教迫害,并由市国保大队副队长周宏出面于十月二十二日将张庆军押送至臭名昭著的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迫害。

仅仅七天的时间,张庆军在九台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张庆军的家人到劳教所见到张庆军头部有伤。劳教所称张庆军是心脏病突发猝死,属于正常死亡。家人要求劳教所提供相关证据,见当时值班警察、医生与张庆军同住一室的人,劳教所所长回答家人没有这个权力,劳教所只能向检察机关出示。家人要求劳教所出示张庆军从二十二日到三十日的监控录像,劳教所声称监控录像坏了。鉴于劳教所无赖行径,张庆军的儿子海波拒绝在其父的火化单上签字。

二零一三年四月下旬,吉林省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叫省司法局派三人到延边州司法局,打手机给张庆军的儿子海波(31岁),请他去延吉州司法局,来人对海波讲:给些钱了断(说是死者的二弟讲给十万元钱可了断),要海波签字,便可马上火化张庆军遗体,来人许诺赔款从给十万升至二十万元钱。开始人们以为司法局来人为海波的父亲冤死案来查拿凶手的,没想到来人竟是来敷衍塞责。

海波听了后哇哇大哭,说啥也不同意,人命哪能随便用钱来打发?!他只想为父亲冤死案讨个公道!来人见状,撂下话说:你在家好好想想,你决定好了,给我们回个电话。这年八月份,原吉林九台饮马河劳教所(现改为戒毒所)去电话问海波有啥要求?海波说:你们拿出五十万元后再谈吧。劳教所人说,要钱太多了,不能谈!

十七、被杀害的法轮功学员用钱“私了”,指使杀人的恶警得升迁,获刑凶手获减刑这是什么逻辑?

王淑霞
王淑霞

王淑霞,女,四十五岁,调兵山市晓南镇胡家村村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备受身心摧残的王淑霞再遭绑架。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被偷偷诬判三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下午四点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被恶警双手反铐吊在床栏杆上。六恶犯疯狂殴打。不到夜里十二点,王淑霞被活活打死,凌晨四点左右,被抬出监舍。两天后,即六月五日,家人见到王淑霞的遗体,嘴部周围全是破伤,脖子、前胸青紫色、伤痕累累。

监狱怕家属上告,罪行败露,拿出十九万元私了,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事后杀人凶手得到减刑,指使者恶警得到升迁。

十八、出尔反尔,前后矛盾,行凶者欲“私了”,上级包庇枉法冤断

黄立忠的遗体伤痕累累,骨瘦如柴
黄立忠的遗体伤痕累累,骨瘦如柴

黄立忠,男,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在盘锦监狱遭严重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被五监区大队长王建军严重电刑,同年十月二十日在七监区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十月二十五日左右被迫害致死。

七监区负责人张国林在黄立忠生命垂危时,不通知家属,不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张国林对家属说:“经党委研究决定:给你们五万元钱,报销一切费用,行不行就这么定了,不同意上哪告都行。”当时黄立忠的母亲因自己的心脏不好,老伴儿的胳膊摔骨折才几天。万般无奈,强忍悲痛、含泪在火化书上签了字,也在七千元费用上签了字。并没有见到五万元。

但家属并不认为黄立忠是自然死亡,一定是受迫害含冤而死,因此黄立忠家属曾多次给检察院、人大、司法厅、信访办写过控告信,还曾经两次去辽宁省监狱管理总局递交过控告信,但是都没有回复。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第二次去辽宁省监狱管理总局信访办控告,等了八个月,“调查结果”称是绝食而死,没给家属五万元钱私了。

黄立忠家属查到盘锦第二医院记录:黄立忠八点五十分入院,抢救三分钟,心脏、呼吸停止;可是心电图监护图上记载:二十一点二十三分三十三秒心律一百四十九次,这不前后矛盾吗?第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上没有医院公章,属于假证明。

事实证明:黄立忠案环环造假,官官相护,执法犯法,草菅人命。

一个个纯洁高贵生命为了坚守真、善、忍而被活活虐杀,这已经给全世界展示出法轮功的纯正与崇高,同时也展露了中共残暴、血腥、流氓、无赖的丑恶本性,这血淋淋的事实,应该能让世人看清中共治下的魔鬼嘴脸。公检法司所谓的执法者们的恶行,那是灌输到他们头脑中的魔咒所起的作用,一是中共无神论的愚民教育,二是江泽民的“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恶迫害政策造成的恶果。这些变异的人类给中国及全世界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带来了巨大的磨难。

一个强权、残忍、凶恶的独裁统治,偏偏喜欢用民主法制标榜自己,如果你有民主,就不应该侵犯人权,就不应该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如果你是依法治国,就不应该执法犯法,肆意侵犯人权、杀人害命。如果你是依法治国,就应该依照《刑法》法办凶手,就应该依照《国家赔偿法》,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否则画皮一揭,真相尽显。

中共的追随者已经演示给世人中共是邪教,江泽民也已经演示给世人自己是无法无天、惨无人道的魔头,江泽民邪恶集团成员的纷纷落马已经昭示这个邪恶势力即将覆灭,脱离中共,远离邪恶才是被欺骗者逃生的希望。

(全文完)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