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们还知道一句话叫做“公事公办”,那么以国家的名义,以法律的名义所执行的公务,这叫不叫“公事”?那么公事不公办,却私了,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东西。我们来看一看明慧网曝光的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杀人案件,从中可以看到其背后隐藏的罪恶。
一、害死法轮功学员的政府、警方与家属“私了”
管朝生 |
管潮生, 男,五十六岁,湖南祁东县官家嘴镇法轮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同去的有三十多个当地学员。政府非但没有接待他们,反而非法将他们关在北京西城某处,管朝生在那遭到公安毒打致死。腹部有大面积的青紫色的伤痕,头部也有多处伤痕,其他部位也有不少明显可见的伤痕。政府赔偿家属一万两千多元钱私了,祁东县公安局拿走了七千多元钱,最后只给其家属五千元钱。
李惠希,男,四十多,山东省潍坊寿光市侯镇侯一村法轮大法弟子。因进京上访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一日由寿光市公安局带回到侯镇派出所,当晚被公安人员活活打死,二十二日早将尸体火化。二十二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李惠希已死亡,并恐吓家属不许声张,给了家属四万五千元人民币,就此了事。
王兴田 |
王兴田,男,四十四岁,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大杨庄乡乡政府怀疑王兴田等要去北京上访,就将十一名大法弟子非法关押在宁晋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拘禁三十三天之后,又转押至大杨庄乡借用的北圈里乡政府,同时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在非法关押期间,大杨庄乡政府强迫大法弟子每人交所谓的“上访押金费”一千元,有的不开收据。并强制对十一名大法弟子另行罚款每人一千元,逼迫写不修炼保证书。王兴田坚修大法,坚决不写保证。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午,王兴田的朋友前去看望他,劝其写保证、交罚款就可回家,王不为所动。当日下午两 点至三点之间,四芝兰镇乡政府指使打手李西春、赵志奇对他进行了非人折磨:用电警棍等硬器对其进行暴打,致使王遍体鳞伤,周身多处是窟窿。它们用三寸粗的木棒在王兴田的腿肚子上压,木棒折了,又用铁棒进行毒打,后脑勺打了一个窟窿,鲜血直流不止,又用铁火柱朝王兴田的胸部,背部乱扎,以致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家人写了保证、交了罚款,才被允许将王兴田拉回了家,此时王已不省人事,到五点拉回家时发现王已死亡。
事发后,大杨庄乡乡长帖京波以公款十五万元进行所谓的“私了”,可王兴田的家人只得到了七万五千元,其它资金下落不明。
王永东 |
王永东,男,一九六六年出生,山东省沂水县县城阳西街人,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八点左右,王永东在沂水县县城东市场 (沂水县城汽车站附近),被沂水县公安局治保科恶警抓到,并在市场遭到恶警的凶残毒打。随后恶警张觉远、张志田、王京文等六人把王永东带到王永东的家中,强行搜查。在恶警们的非法搜查过程中,王永东没有配合恶警的无理要求和指使,并同恶警辩理,指明恶警的所为非法。结果恶警们气急败坏,丧心病狂,再次对王永东毒打迫害。到上午十点钟左右,王永东在家中被迫害致死。随后,恶警们将王永东的尸体从四楼上抛下,妄图制造王永东跳楼自杀的假相。
沂水县法院接到王永东亲人的上诉讼状后,由山东省高级法院、临沂市中级法院和沂水县初级法院的法医共同对王永东的尸体进行了解剖鉴定。结果发现:王永东全身皮肤青紫;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指掐痕;喉结异常突出;锁骨断裂,左肋骨折断三根,右肋骨折断两根,小腿一处有明显的凹坑,此处腿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折。
然而枉法的法院经二度开庭还是判决为王永东所谓的“跳楼自杀”,身上的伤痕为“跌伤”。开庭过程中恶警诬陷王永东骂人,王永东所在村村长当场作证说王永东从不骂人。法庭判决后,王永东的亲人及所在村居民不服,向沂水县政府反映,沂水县公安局怕事情败露,要与王永东的亲人“私了”,结果王永东亲人只得到了四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
整个诉讼过程,王永东的亲人没有得到尸体鉴定结论、被告答辩及法院判决结果的正式文书。
展金燕,女,二十多岁,河北省保定市江城乡尹庄村人。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去北京证实法,被北京市延庆县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一月二十九日,江城乡政府通知其家属看望展金燕,当时展金燕在延庆县医院“抢救”,已奄奄一息,于三日后身亡。
据悉,延庆县公安分局想私了此事,愿意赔偿家属三千元,并负责全部的“抢救”费用和尸体火化事宜。此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得知且不同意此处理办法。
孔繁荣 |
孔繁荣,女,五十六岁,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在长春的住处被绿园区安庆路派出所恶警刘×、史永良、黄会臣等绑架,一群恶警对着善良老人拳打脚踢,逼问姓名,逼她出卖别人。她不说,恶警就用电棍电,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她头部、身上,当时脑袋就被打出了血。又绑在老虎凳上,一刑警队恶警用脚使劲踩她的脚趾,拧着踩,踢她的腿,口里骂着脏话。因她不配合照像,被恶警抠眼珠子,拽着头发使劲往墙上撞,直到被打昏才住手。她的一条小腿被打得青紫,行走困难。
一 周后,孔繁荣被非法关押到舒兰市看守所,在那里又承受了多少非人的折磨,她没有来得及说。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前后,孔繁荣被送到舒兰市医院抢救,当时她的身体各部份器官已经衰竭,要靠打氧气维持生命了,可是就这样一个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的人,却仍被戴着脚镣,重兵看守!……
五月九日,舒兰市法院去医院“看望”孔繁荣,准备在那里对她非法开庭审判,然而此时孔繁荣已无力说话,她的生命力在一点点消失。法院来人根本不顾她的死活,竟命令医生开证明:神志清醒,不能说话,治好后开庭。家属要求放人,法院竟说:就是死了也不放人!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中午,孔繁荣在舒兰市医院含冤去世。
孔繁荣含冤去世后,舒兰市有关部门封锁消息,不让家属照相,并要强行火化尸体,遭家属强烈抗议,警方想要“私了”也遭家属拒绝。
刘亮,年仅二十四岁,山东省胶州市张应镇大河流村人。二零零七年六月五号,有六名便衣恶警突然闯入刘亮的家里,也不出示任何证件,就象土匪似的东翻西找,并强行录像。并恐吓家人不能看录的像,因为录像是给检察院的。抄家时刘亮恰巧不在家。
六月六号,刘亮家里由武警监视,武警并到村民家询问刘亮在不在家。
六月七日,一村民在村后的一个大口井里发现了刘亮的尸体,还有刘亮当时所骑的摩托车……(大口井与地面平齐,从路面上看不易察觉)村民报了警,来了三辆警车,是武警,还来了很多村民在附近围观。
事后,胶州“610”头子王荣海到刘亮家去过。现在不法人员们一方面想掩盖罪行,捏造刘亮因学法轮功跳井自杀的谎言来欺骗世人,推卸罪责;另一方面恶人自知理亏、违法,威逼利诱受害家人,强迫家人私了,并约定六月十三号上午在张应镇派出所谈赔偿条件。
究竟刘亮是被恶警打死后扔到井里,还是被追赶时不慎落井身亡,尚待详查。但有两点可以断定:一、刘亮决不是跳井自杀,因为六月五号恶警抄家后,刘亮已知道,并留在一熟人家躲避迫害,后来刘亮回家,再没有了消息;二、他的死是青岛、胶州“610”直接造成的。
邓文阳 |
邓文阳,男,三十多岁,秦皇岛市山海关人,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再次被绑架,于十月八日在保定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家人被迫签字火化。劳教所要家属走两条路:一是所谓的“协商”,私了;一是要诉讼于法律,但不告诉家属邓文阳当时的任何情况,并催促他们进入法律程序,并要求结案。
邓文阳死前一直被戴镣铐,睾丸部位有血迹。邓文阳生前曾在38军的一家医院“抢救”,临终时仍戴手铐。尸体上未发现输液的针孔。这家医院是不对外的,只负责军队内部看病治疗。医院没有提供全部治疗细目。
邓文阳被迫害致死,山海关公安局和610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邓文阳被劳教,家属未收到任何劳教手续,直到迫害致死。第二,邓文阳被劳教共两次,第一次 劳教八月三十日,恶警把邓文阳送往保定劳教所,体检不合格拒收后送回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要劳教,是从家抬走的。这时身体不检查就合格了?第三,邓文阳出现生命危险,不向家属传达消息,并拒绝提供邓文阳的消息,致使家属没能和他见上最后一面。
张淑贤 |
张淑贤,女,吉林省图们市人。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被图们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十四小时内即被折磨致死,家属见到遗体从胸部以下到大腿都是黑紫伤痕。
张淑贤丈夫看到妻子这种情况后十分悲愤、震惊:一个身体非常健康的人,不到二十四小时竟被警察迫害致死。张淑贤丈夫通知家人后,来了一些亲属到市公安局去理论,图们市公安局提出私了,用钱补偿。
朱玉兰 |
朱玉兰,女,辽宁抚顺市李石开发区人,老人遭四年冤狱,本应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期满回家,家中的丈夫与子女满怀希望的盼望着与她团聚,仅仅剩下五天,却传来了亲人离世的噩耗。朱玉兰女儿来到辽宁女子监狱,要求看母亲离世前的二十四小时全程录像,监狱只给了朱玉兰从厕所出来捂着肚子的镜头,对家属声称“死于心脏病”。
目前其家属所居住地有人监视,所有的电话全部被监控,已经与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有消息说,监狱与其儿女协商,要给几万元钱私了。
二、被害者有被摘除器官的嫌疑,狱方主动提出私了,威吓家人不能曝光
范学军,男,一九七一年出生,家住沈阳市皇姑区渭河街。二零零一年七月被非法抓捕,并非法判刑七年,后被关押在辽阳铧子监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范学军被迫害致死。目击者看到范学军遗体的情况:头部塌了、腰上有个洞、腿上有个划过的口子。尸体还被解剖。后来知情亲友表示:范学军是被活摘器官杀害的。
但当时在中共邪党的高压下,加上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迫害还没有在国际社会曝光,由于恐惧,其家人一直没有敢揭露出来,而是接受了所谓的“私了”方案。
事发后监狱为了封锁消息,二零零四年九月不许所有法轮功学员接见家人;而恶警们对外声称说范学军跳水泥罐自杀,同时对其他法轮功学员进行严加看管迫害,以防消息外露。
李桂香,女,五十多岁,四川广汉市人,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左右,在成都龙泉驿监狱被迫害致死。家人被狱警、广汉610、本地村委会联合欺骗威吓,遗体当天(三十日)上午被火化。狱警还欺骗说给家属看李桂香被抢救的录像,结果没看到;还说鉴定是“自然死亡”,但没有看到鉴定书;还说火化后给“赔偿”。如果是自然死亡,监狱怎么会主动提出赔偿“私了”?
在火化之前,狱警只准许李桂香家人看了李桂香遗体的脸部及上胸(乳房以上)部份,其它部位都未看到。李桂香遗体穿的是黑色内衣。李桂香的丈夫陈先贵说李桂香没有闭眼,给她摸了几次才闭眼。并说李桂香没有瘦,脸部的肌肉丰满,只是苍白无血色。如果是糖尿病,人会消瘦,不会暴亡。她们说李桂香是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死亡,但没有看到死亡证明书。
遗体火化后,李桂香家人得到了“三千元钱的赔偿费”,其它如:死亡鉴定书、抢救录像、什么都没有看到。
一般的人死亡都要停放三天,他们为什么那么急着火化李桂香的尸体?不让人看尸体,在掩盖什么?是否被活摘器官而死亡?怕被人看见尸体后发现问题,才不让人看尸体,忙着尽快火化,以此达到尽快最后销毁罪证的目的。
二零一四年被广汉法院以一小包塑料珠珠和七十元钱(写有真相短语)为所谓“证据”被诬判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三、四点,李桂香的女儿接到成都龙泉驿监狱电话,说是要把她母亲弄到四川金堂监狱“抢救”,六点钟下了病危通知书。次日凌晨三点钟,李桂香女儿接到金堂监狱的电话,说是“抢救无效”。三十日一早上,李桂香家人与亲友一同到了离金堂监狱有两、三里地的一个农家乐的林家大院,已有五、六个成都监狱的女狱警在那等候。狱警立马打电话通知广汉所谓“防邪办”的人来,以此威胁李云等两位亲友。 狱警说是要与李桂香家属“私了”。
三、法轮功学员被暴打致死,家属拒绝“私了”遭监视
王秋霞 |
王秋霞,女,四十八岁。大连教养院警察为使她“转化”,唆使犯人威逼、恐吓她,长时间不许她睡觉。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十日左右那天,她被七、八个人拖到储藏室,扒光衣服,被二十多个劳教人员围打。据调查,王启娥、曲环、修月、姚慧、张雪梅、连旭等人参与了殴打,是用鞋和装满水的可口可乐瓶子打,王秋霞奋力喊“救命”,而值班警察苑龄月就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这一群打手暴打王秋霞,直到王秋霞被活活打死。等医生来时,王秋霞已经不行了,她是被人用褥子抬走的。 王秋霞被打得从头到脚没有一点正常皮肤色,全身呈黑紫色,头部器官严重变形。
教养院为掩盖罪行、推托罪责,谎称王死于疾病,并向王亲属许诺,若她们在“王系因病死亡”的证明上签字就可以得到7万元人民币,并可释放此时因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劳教的王秋霞之子张廉鹏。条件是王家不再向有关部门申诉与对此事保持缄默。这一“私了”提议遭王家拒绝后院方竟辗转找到了与王秋霞离婚达十年之久的王的前夫张某,使其在七万元的诱惑下,留给教养院一个无效的签字。这理所当然的遭到了王秋霞亲属的反对拒绝。
王秋霞亲属正在多方奔走要求清查王死亡的真正原因,但有关部门或矢口否认或讳莫如深。
另外,王秋霞虽已被迫害致死,但其住所却依然被当地恶警严密监视,“蹲坑”守候,暴徒们的险恶之心可见一斑!
四、官方软硬兼施,不让受害者家人声张,要“私了”
杨妹,女,二十三岁,系河北省沧州市城郊联社小王庄信用分社职工,于今年六月下旬被非法抓捕入狱,在狱中狱警们对这位纯真善良的姑娘进行了残酷的折磨,给杨妹戴手铐脚镣,在铁床上铐了一个月(注:铁床也叫死人床、将人双手双脚捆住使人不能动弹),下了一个月的胃管,胃管在胃里一直插着,五六天才给拔下来一次,到后来杨妹大小便都失禁了,腿肿的老粗,脚都肿成四方形的了,身上脱了好几层皮,九月二日有人见到她时,磨掉的皮还没长好。
杨妹 |
为获得做人的基本权利,十月十日杨妹等十多位大法弟子绝食,她们均被戴过手铐脚镣、上过刑具(死人床),给死刑犯戴的手铐脚镣都缠上布条,可给大法弟子戴的都是裸露的。在绝食期间均被强行灌食,灌食时把人关进小号铐在铁床或铁椅上(为升级迫害,恶警们扩建小号监牢,购置了六把铁椅专门迫害大法弟 子),叫犯人帮助扭住被灌食者的头、掐着腮帮子、捏着鼻子,掐得嘴和腮帮子都烂了,它们根本不管人的死活,硬是把这些一不卫生、二无营养、三无安全保障的 冰凉的液体象倒垃圾一样灌入大法弟子的胃里,杨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折磨死的。(19日下午灌食,20日早上6点多死亡。)就这样,一位健康、美丽、纯真无邪的好姑娘在短短的4个月的时间里,被活活折磨致死。
杨妹被害后恶警严密封锁消息,杨妹的父母上午去看女儿,恶警满口谎言,只字不提杨妹之死,直到下午两点多,恶警们一切布置安排妥当才告知老人,问老人要什么条件,市里官员、公安局均出面,承认它们没及时抢救杨妹有责任,当天早上二所所长张国文接到杨妹死亡的电话就住院了,不知是逃避责任还是现世现报!官方软硬兼施要求家属不要声张要私了,并扬言如要解剖即刻火化,并把杨妹的母亲杨庆双监控起来不允许和外界接触,住房附近警车便衣严密监视,直到火化,这位可怜的母亲也未能见到自己的女儿。杨妹被害的消息揭露后,当家属要求解剖时,它们一反常态,它们恶狠狠地说:解剖可以,立刻火化。并让杨父单位给老人施压。它们逼问老人,谁给明慧发的消息,怎么都是我们说过的话?谁给透露的?你印了几百份 传单?就在这种情况下,二十五日下午解剖了尸体并立即火化。这样的解剖也只是掩人耳目推脱责任的手段,在它们操纵控制下,虽然化验单没出来,但结果可想而知。
侯秀平 ,女 三十五岁(大约),长春市南关区下沟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进京上访后,被判非法劳教三年。 家属花了很多钱使其由三年改为一年。在公安局内,其家属在一个房间内办手续,侯秀平在另外一个房间内被恶警看管,当家属办完手续后,恶警告诉他侯秀平“跳楼自杀”( 注:这是江罗政治流氓集团庇护下的恶警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后推卸责任的惯用借口之一)了。家属要上告,公安局给了两万元私了。
五、警方满口谎言掩盖罪行,阻止受害者家属曝光恶行
孙继宏、袁和珍夫妇生前照片 |
孙继宏,男,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孙继宏出去讲真相时,在北京丰台区草桥附近被三名恶警抓住带到丰台派出所。三天后被转到丰台国保处,两天后(9月29号)被迫害致死。
孙继红死亡三天后恶警才通知家属领人。孙继宏的母亲、妹夫和当地两名警察一起来到北京。一开始丰台国保处和孙继宏家人谈条件,家人提出要求:验尸、解剖,允许上告,一级一级往上告。当时国保处都答应了下来。当时有一黄姓警察还对孙继宏妹夫说“你哥心理素质真好”,并说“这事不能告诉你嫂子(孙继宏妻子也是大法弟子), 不能让她作‘反面宣传’”,其实是害怕此事在明慧网上曝光。但到了第二天,丰台国保处就把头天答应下来的话全部否定了。
一直到三天后家人才被允许看遗体,看之前被告知不许拍照、不许摄像。当时家人带来的一名记者也没让进去,可见恶警多么心虚。孙继宏家人看到遗体后大吃一惊, 原来恶警为了遮盖伤口以掩盖它们的罪行,把遗体的整个脸上糊了一层厚厚的白东西,根本认不出是谁。当时孙继宏妹夫就问:“这是谁?我们不认识!”最后恶警没办法,才把脸洗干净。洗净后就看到:孙继宏左脸上有三个洞,右脸上有三处烧伤,下颌和两眉中间也都有烧伤,看样子象是拿烟头烫的,左眉上还有一处很深的 划痕。孙继宏的母亲问眉毛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国保处回答说是“翻墙时我们一拽给划的”。
看完遗体后全家人都非常的气愤,就到商店里买了一台 录音机回到丰台国保处。孙继宏妹夫问国保处警察:“你们承认不承认打死人跟你们有关?”答曰:“承认跟我们有关”,这时旁边一恶警说:“(他)是绝食死的。”结果我们当地警察说:“这不可能,上次绝食九天都没事,还跳车跑了呢。”(整个问话过程我们都有录音。)最后丰台国保处想拿钱把这事给私了了,开始给拿一万,后又加一万,被孙继宏家人一致拒绝。
后来,孙继宏家人曾要找记者将北京丰台国保处恶警害死人命的恶行曝光,最终由于恶警的威胁,没有做成。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