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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主管中药师徐孝英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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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讯员报道)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甘肃省白银市主管中药师徐孝英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四十八岁的徐孝英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江泽民集团迫害。她曾于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家洗澡时被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八年四月她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以下是徐孝英在诉状中记述自己的经历。

我叫徐孝英,结婚后跟先生从南方来到甘肃,气候和饮食都不适应,因性格内向,工作生活中遇到许多不顺心的事,也无人诉说,使身体出现多种不适:头晕、便秘、妇科病,特别是腰部外伤使我疼痛难忍,后来发展到双腿沉重,行走困难。每天治疗吃药,也无起色,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古怪。一九九八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大法的神奇在我身体显现,很快我就无病一身轻。脾气也变好了,在工作中做好职工,家庭中做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提升了道德,我每天都感到充实,身心愉悦。

可是,这样的生活被一场突如其来的迫害给打乱了。

被剥夺工作权利 流离失所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伊始,我所在的靖远煤业公司职工总医院党委书记、政工科科长、保卫科长就对我进行多次骚扰、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停止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发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白银市平川分局绑架,并被政保科科长孙杰打击头部,非法辱骂审讯。被非法关押在平川区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出来后,因不写保证书,单位党委书记剥夺了我的工作权利。

二零零零年十月,白银市平川分局政保科科长孙杰以我进京为由,企图绑架,我被迫放弃第二天的职业药师资格考试,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单位新上任的书记让我回单位,被靖远煤业公司公安处罚款二百元。

在家洗澡遭警察入室绑架、劳教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晚上七点左右,我正在家中洗澡,平川分局警察翻墙砸破我家玻璃,非法从窗户闯入民宅,打开大门,白银市平川分局国安科多名警察趁机闯入,强行推开浴室门,此时我胸罩裤头都来不及穿,赶快穿了一件刚换下来要洗的外套,穿着拖鞋,就被警察强行从家中拖出,我丈夫上前阻止,被几个警察强行拽住,动弹不得,警察快速把我塞进一辆黑色轿车,将我绑架。平川分局国安科警察又设计企图绑架我丈夫,丈夫被迫离家出走,留下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儿子,恐惧与孤苦,给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心灵创伤。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我被非法关押在平川区看守所一个月后,就被平川分局国安科警察强行送往兰州市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我声明被强制的“转化”作废,也不再写什么“思想汇报”,遭包夹的毒打。两个包夹将我双手反背吊在门梁上。每天超负荷的劳役,我被迫害的左侧身体麻木无力,行走艰难,在劳教所医院检查,大夫告诉警察,说我中风了,需要输液治疗,可警察以生产任务重为由,只给输液三天,我还得拖着无力的左腿每天下地干活。在这期间,婆婆病重住院,在婆婆弥留之际,我却被非法关押劳教,没能在婆婆面前尽孝,给我留下深深的遗憾。二零零三年二月我从劳教所出来,看到家里窗户上的玻璃还是破的,丈夫和儿子就在不能遮风的家里,忍受着刺骨的寒风及与亲人分离之苦。我丈夫曾质问警察为啥砸破窗户玻璃,警察以执行公务为由开脱罪责。

刚从劳教所出来一个多月,单位书记、保卫科长积极配合靖远煤业公司公安处政保科科长,到我家企图再将我绑架到洗脑班。因大门被警察把守,我只得从后窗户出去,却被摔下窗户,脸、鼻子、眼睛被砖头磕伤,腿也伤了,鲜血流的满脸都是,眼睛也肿了,眼睛模糊不清。家人立即把我送往医院,保卫科长得知消息后,带领公安处政保科科长找到我,不顾我受伤强行将我送往白银市武川洗脑班迫害。当时我整个脸都肿得变形,眼睛都睁不开了。我要求到医院治疗,遭到洗脑班主任无理拒绝,造成我的视力明显下降。我被非法关押迫害两个月,洗脑班勒索单位几千元。

北京奥运前被劫持判刑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儿子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班主任说,孩子一定能考入重点大学,一家人正憧憬着孩子进入名牌大学深造,对孩子高考前的生活和学习,我和丈夫更是竭尽全力照顾,尽可能的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环境。就在这时,白银市平川分局却以奥运为借口,派平川分局警察跟踪监视,在我下班回家开门之时,强行闯入家中。随后平川区新平路派出所所长带领七名警察也闯了进去,当着孩子的面将我绑架。警察抢走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手机、有线电视接收器(俗称大锅)、大法书、一个旅行箱、一串珍珠项链等。警察的土匪行径给孩子造成极大的伤害,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高考。我被非法关进白银看守所,几天后转入靖远看守所。在靖远看守所,因我拒绝穿号服,不报数,不背监规,不做奴工,坚持炼功,被警察打耳光,靖远看守所所长及其他警察给我戴上脚镣迫害。平川法院对我进行非法审判,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我不服,上诉到白银市中级法院。被中院维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我被非法关进甘肃省女子监狱。在监狱,狱警强迫我看诬陷大法的录像,强迫写所谓“思想汇报”,强迫写“四书”,包夹以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辱骂等形式迫害我。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头发大把大把的掉,且一头黑发中出现了白发。邪恶科长逼迫我和其他白银地区法轮功学员对邪党歌功颂德,还给录像掩盖迫害事实。兄长从千里之外的老家风尘仆仆赶来探监,监狱却剥夺了兄长与我吃接见餐的要求,五十多岁的哥哥看着我眼泪直流,兄妹俩隔着窗户,凄然泪下。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回到家中。白银市平川区“610”科长等人以“看望”为名,到我家中及单位进行骚扰。平川分局大水头派出所警察强迫我报到签名;单位劳资科科长又以上班要挟,逼迫我写“保证书”;医院领导对我实行经济迫害,强行降岗三级持续十个月。

由于我被迫害,家中七十多岁的白发老母每天以泪洗面,牵肠挂肚,饱受思念之苦。丈夫和孩子遭到同事同学的歧视嘲笑,给他们精神造成极大的打击,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我被迫害这些年,工资被扣发,经济受到极大损失。孩子工作的政审也遭到平川大水头派出所所长的刁难,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

我没有提到具体伤害过我的警察及相关人员的名字,是因为他们都是在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下所为,他们当中也有善良的人,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我请求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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