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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遭非法劳教 北京中学教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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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现年五十二岁的李兰强,原是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数学老师,因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劳教,饱受折磨,并被学校单方面解除工作合同。

李兰强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李兰强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是一九九七年十月,正式修炼法轮大法的,修大法之前,我就一直想了解人生的真谛,看过一些道家修炼的书,为追求真理上下求索;还认识了一些修炼界的朋友,我了解到只有修炼,才能使生命升华,甚至可以长生不老,这都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但那些古文晦涩难懂,也没人指导,有很多问题不得其解。直到我看到《转法轮》,一下子明白了,这就是我要的,真正能让我生命提升的书,以前所有解不开的心结全部打开了,内心一片光明。

得法初期的我,每天乐呵呵的,沐浴在大法的佛光普照中。身轻体健,更主要的是,我的精神、思想道德的提升,大法让我以真善忍做好人,做事为别人着想,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只有高境界的思想才能指导高尚的行为。我在学校里为人诚实善良,工作中尽心尽力,教三个班的数学课,还担任数学教研组长,工作量是最大的,得到同事们的认可。家里父母,兄弟,孩子也都得过大法,一家人和睦融融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天象大变,如同法国诺查丹玛斯的预言,恐怖大王从天而降。全国的各种宣传象文革中搞运动一样,统一口径,铺天盖地的抹黑法轮功。当时大多数人都非常不理解,怎么按“真善忍”做人都不让了?每个受益的人,都想说句公道话。我于八月下旬去了天安门广场,有人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就被抓到了派出所,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回到学校,不让教课了,教研组长下放去看大门。许多退休老师打抱不平,对新任校长说:“这么优秀的教师怎么能去看大门,不是浪费人才吗?”校长没接受。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初,我被学校骗到洗脑班,同事被一批一批派来陪同、“劝导”,洗脑班的恶徒打我,说是为我好;不让上厕所,说是为能尽快明白;我曾绝食三天以示抗议,他们每天都象开喜宴一样大吃大喝。我被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天,最后学校被迫出资八千多块钱买单。

二零零二年二月,他们知道我没有放弃信仰,派警察抄了我家,只有我手抄的一些书籍,之后我被劳教一年半,我问为什么,警察说:只要炼就劳教。我问有什么法律依据,他们说:就劳教你了,你有什么办法?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我在学校被绑架,警察以几张真相光盘为由,又非法劳教我两年半。这一次我开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复议、申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回答是法轮功问题不受理。我彻底看明白了,中共的社会自始至终对法轮功就没有讲过法律,法律只是江泽民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劳教所里的违法行为太多了,警察指使普通劳教人员(包夹),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按作息时间休息,不让吃饱饭,甚至不让上厕所,他们为了拿奖金,不择手段的进行“转化”迫害,不听他们的就会遭到惩罚;每天坐在儿童座椅上,十几个小时,不许动,动就打,屁股都坐烂了;三个人左、右、前三面贴身坐,挤在一起不让你动,叫包肉夹。最热的夏天,四个大男人在顶层西边八、九平米的房间里,狱警还要把门窗关上,我要水他们不给,要不给你浓盐水。这都是我的亲身经历,我还见到,有人被绑在床板上。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大都是背地里做的,谈法律都成了奢望。

学校又单方面和我解除合同。没了工作,雪上加霜。妻子怕受牵连,也是保护孩子,和我离了婚;老父亲苦苦盼儿,我从劳教所出来三天,老父亲就去世了。

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来,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像我一样遭受迫害,有多少人被迫害死,甚至被活体摘取器官……犯下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的元凶,应当受到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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