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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铁东区法院的野蛮庭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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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九时三十分,辽宁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邢丹非法庭审。法官黄进无视法律,剥夺当事人申辩权,剥夺辩护人的辩护权。辩护人一提国家相关文件,马上休庭结束庭审。

庭审当天,鞍山铁东区法院违反法律,不让邢丹的公婆上庭旁听,在维权律师的抗争下,才同意旁听。其他亲属和朋友都被拒之门外。

邢丹身体极度虚弱,被架着上了法庭。刚开庭五分钟就出现心脏病症状,大口喘气、身体抽搐,被架出法庭。十多分钟后,被架回来,整个庭审过程中两个警察都在不断地给邢丹按摩手臂、腿,并拉、拽着邢丹不让她倒下。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次开庭时,邢丹被女警架着下车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次开庭时,邢丹被女警架着下车,之后心脏病发作,庭审被迫取消。

在庭审质证过程中,邢丹和辩护律师均要求公诉人高欣出示扣押物品进行辨认和质证,法官黄进均不理睬。

在庭审期间,维权律师以法官黄进对当事人有严重的有罪倾向表现,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要求法官黄进回避。法官黄进退出法庭,十多分钟后,以本院院长同意他不回避为由继续庭审。

当辩护律师陈述:依据公安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提出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的辩护意见时,法官黄进不让维权律师继续发表辩护意见,立刻敲响法锤宣布庭审结束休庭,继而离开法庭。法官黄进宣布庭审结束休庭的行为,不但非法剥夺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而且也非法剥夺了邢丹的最后陈述权利。

法官黄进这种无视法律规定,把法庭审理当作走过场行为已严重违法,依照刑诉法的规定,该庭审是无效的,做出的任何判决都是应该撤销的。

维权律师在开庭前,曾多次与法官黄进交涉。法官黄进说:领导人的讲话就是法律。刑庭庭长高泰叫嚣说:鞍山刚成立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时,共有三个人,我就是其中一个。

相关责任人: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公诉人:高欣 办0412-2697596 宅6363953 手机15842010166
鞍山市铁东区法院院长:秦政 13804128000
铁东区法院刑庭庭长:高泰:手机 18604120031办公电话:0412-2696023
法官:黄进 手机18241288188办公电话:0412-2696041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公诉人:高欣 0412-2697596
鞍山市女子看守所所长:赵洪波15698902199
铁东分局局长吴刚壮 办公电话0412-5541111住宅 0412-2229222 13手机(移动)13904201111 手机(联通)15698904444
铁东国保大队 薛若东 办公电话0412-2265088住宅5919595手机(移动)13942280067手机(联通)15698905351
对炉派出所所长:孙东放 0412-5593233 0412-5801678 13998029666  13082263555
教导员:王绍刚 0412-6337755 13604223553
对炉派出所:孔繁波 0412-5833646 13941221001 13050081299
对炉派出所:冀强0412-2932279 156989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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