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明慧网发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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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刚读明慧网发表的《通告》时,虽然认识到事情的严肃性,却有些茫然。后来读了《明慧网发表通告之后》这篇文章,深受启发。

我再次读明慧网发表的《通告》时,其中“我们真修的大法弟子,应该以法为师,清醒的把握自己的心性和行为,不但不参与乱法,还要把维护大法视为己任。”这句话使我全身一震,似乎我以前从没看到过一样。

由此在慈悲伟大的师尊点悟下,记得师尊讲过:“如有窜改大法,另搞一套者,其罪大之无边,生命在还恶业时,层层被灭尽的痛苦是永无终尽的。”[1]师父还告诉我们:“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就是要证实真善忍、成就新宇宙的大法为根本的,怎么能去传、去证实那些不属于真善忍新宇宙的东西呢?不要为达到目地就不考虑大法弟子为什么而存在。”[2]

当我真正从法理上明白了怎样把维护大法视为己任时,我首先从行为上做起:把自己用过的全部电子产品严肃的审视了一遍,看是否有不尊重版权、盗版、乱法等等不符合法的现象,再静心学法,从法中找答案归正这一切。

接下来是用心维护法,与同修广泛交流此事。尽力回忆自己曾经传出的不符合法的物件等等。我想站在法的基点上,无论路途有多遥远,无论历尽千难万难都必须把不符合法的一切归正。因为把维护大法视为己任,这是大法弟子心性的真实体现。

以上是个人现阶段的认识,如有不符合法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定论〉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走正路〉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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