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迫害,否定所谓“笔录”上的内容,他们都说在作笔录时,警察用威胁、诱骗、不让睡觉、用矿泉水瓶猛打手腕等手段刑讯逼供。
几个老年法轮功学员声泪俱下地诉说:恶警威胁她们,如果不说,就整你的儿子、女儿,让你家破人亡。还有位年轻的法轮功学员被搧耳光、几天不让睡觉。参加旁听的亲人们听闻自己的亲人遭到如此迫害,如今还被非法庭审,个个痛心、流泪。
三位辩护律师在当庭讯问阶段发现了很多问题,指出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在获取“证据 、口供”时不符合法律规定,抓人、抄家时不穿警服,不出示任何证件、手续、清单,而且未经本人同意强行入侵私人住宅,是严重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要求合议庭回避。法官坐不住了,说她做不了主,于是就打电话向上级请示汇报。
法轮功学员和三位律师正气十足、义正词严,律师提问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审判长答不上来、多次打断,公诉人所诉法律依据不足,中途审不下去,几次休庭。一名法警一度出言威胁律师。
休庭的时候,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友们也坐不住了,有人说:你们不让律师说话,那我们请律师来干嘛?这样僵持到下午四点钟,法官宣布休庭,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这七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遭绑架。当天,邻水县出动大批公安警察等共同绑架了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家或在外被跟踪绑架的是:徐开琼、王正锋、王贤辉、罗学放、李坤菊、刘桂华共六名法轮功学员,在学法组被绑架的是:包志华、王某某、刘德凡、钟东胜、胡某某、杨某某、杨碧英、唐素兰、曹继光、孟育芳、张碧兰、聂崇华、牟家的王华炳和某某共十五人。
这些学员分别被关押在邻水县老公安局(现刑警大队)、城郊川东酒店、城郊鹞子岩雄鹰酒店、县看守所等地,遭到非法审讯、逼供和折磨。至八月七日,钟东胜、王正锋、唐素兰 、罗学放、徐开琼、李坤菊等被转移至广安市其它县市异地关押迫害。王贤辉、孟芳、张碧兰等先后被放回。
据悉,此次绑架是由省、地、县统一指挥、重点蹲坑、跟踪、监控,阴谋策划并拨发四十多万元专款实施进行的。抓捕绑架时,县公安局、国安、县城各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以及公安局管辖的特警队,还在各乡镇派出所、政府、县局级(科技局、审计局、国税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绑架后,分派专人看守。
此次绑架专案责任人:罗××(内部人称罗老板)、冯晓娟(音)、胡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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