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日,四川邻水县国安恶警采取跟踪等手段,绑架了在重庆打工谋生的法轮功学员梅仑先。恶警将梅仑先劫持回邻水后,十月二十一日,对他非法批捕,关押于邻水县看守所。期间,梅仑先一直绝食抗议邪党对他的迫害,身体极其虚弱。
即使这样,十一月八日,邻水县邪党法院对他非法开庭,并派出两名医护人员随行到庭。邪党法院以“登记”为由,刁难、阻止他人旁听,到庭的家人也被强迫上交手机。
梅仑先到庭后,因生命垂危,被转入邻水县中医院“监管治疗”,安排特殊房间,由多人专管看守,室内门窗遮蔽严实,唯恐过往群众看见过问。
十一月二十二日,邪党法院以强加的罪名,枉判梅仑先三年徒刑(缓期四年),才于当日释放。出狱时,梅仑先骨瘦如柴。
经历邪党一个月时间的迫害,梅仑先的身体和精神、以及家庭、父母亲人遭受严重的伤害。
邻水县法院(邮政编码635300)
审判长:刘琳梅(女),陪审员:潘成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