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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国保构陷董国红 家属请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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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市法轮功学员董国红女士,被城关区国保警察非法关押五月余,国保两次构陷、图谋起诉,被检察院退回。董国红仍然被非法关押,家属被迫请律师维权。

董国红女士,四十六岁,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六日在兰州火车站东站进站口接受安检时,铁路警察从董国红的包中发现大法师父像片一张,《转法轮》一本,电子书一本,身上带有部份真相币(具体数额不详)。铁路警察以此将董国红绑架,并通知城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大队长陈志凯带人从铁路警察手中将董国红带走,非法拘禁在九州第一看守所。

自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今,城关国保大队陈志凯为构陷董国红,向城关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意见书两次,检察院也提审董国红两次,后以证据不足将起诉意见书退回城关国保大队。但陈志凯为构陷董国红仍不遗余力,坚持立案。

现董国红的家人已委托律师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并对在非法拘禁期间所受到的不公待遇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董国红女士曾经多次遭受迫害,二零零零年初依法上北京上访,被公安非法拘禁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又因此事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平安台劳教所,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晚被警察强行挟持到皋兰山洗脑班,后转到龚家湾洗脑班非法关押。二零零六年又被绑架,非法关押在龚家湾洗脑班迫害,后被龚家湾洗脑班以二万元的价格“卖”给榆中和平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在榆中和平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 后,又被直接送到龚家湾洗脑班强制“转化”迫害后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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