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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李德全被超期关押 律师要求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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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整九个月了,其辩护律师七月七日到吉林市,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李德全属于超期关押,特申请对李德全“变更强制措施” ,要求放人。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晚至十八日上午,吉林市国保支队绑架了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并对李德全、李德祥、朱玉君、邓晓波、王振广、马驰、孟凡义、孙长盛、车平平等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起诉。为此,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共计聘请了十二位维权律师为亲人伸张正义。吉林市公、检、法、司部门非常害怕,采取各种方法和手段阻止律师到庭为其做无罪辩护。昌邑区检察院快速将案卷移送到昌邑区法院,使律师未来得及在检察院查阅卷宗。昌邑区法院李德祥冤案办案人先是马兰,后是厉建山极力阻挠,不接收律师代理手续,不让阅卷,粗暴的对待律师。还逼迫家属辞退正义律师,让家属劝说李德全放弃修炼法轮功,遭到家属的拒绝。

看守所刁难律师会见当事人

现在李德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整九个月了,属于超期关押。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上午,李德全的辩护律师唐天昊到吉林市看守所会见李德全,看守所所长朱宝林有意刁难,先查看律师证,说律师证没年检。律师告诉他,律师证是跨年度考核,今年考核2013年度的,这2013年不盖章了吗,而且律师证备案日期写着2015年5月31日前有效。朱宝林无言以对,又刁难说:接见当事人的介绍信“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编号不是5了,应该是8。

其实介绍信正常的有律师事务所盖章就可以了。朱宝林鸡蛋里挑骨头不成,无趣地走了。有一位内勤的女士帮了唐律师的忙,会见到了李德全。

怕见律师 法院扯谎躲避

律师了解到昌邑法院未向李德全送达延期审理决定书后,又赶到昌邑法院找办案人厉建山,法院内一名女士告诉说:厉建山去看守所了。律师找到庭长刘广滨。刘广滨说:厉建山去长春开研讨会,得二三天能回来。这时来了两个人也找厉建山,刘说:这个我知道,没说历不在。这说明刘广滨在扯谎,有意不接待律师。

昌邑区法院执法犯法,妄想冤判好人。但在正义面前,恶人也只有耍无赖和躲藏的份了。如不悔改,最终自己是要接受正义的审判的。

唐律师回来后起草“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第二天递交到昌邑区法院。

唐律师在申请书中说:本人作为其辩护律师,于2014年7月7日会见李德全,了解到至今贵院未向其送达延期审理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那么2014年5月中旬,贵院对于本案的审限即到期,若无刑事诉讼法第156条之情形,且未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审理,(即使有也应当给李德全送达),那么现在已经属于超期羁押。故应当对李德全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望贵院依据刑事诉讼法65条第4款“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特申请对李德全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院长:王玉堂:电话:13304400071;办公电话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庭长:刘广滨:电话:0432-62404709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付文忠(法轮功学员邓晓波冤案办案人)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单莲红(法轮功学员李德祥冤案办案人),电话:0432-62404780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厉建山(图谋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德全的冤案办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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