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姐责问暴徒:“你们是什么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挟持我?”
暴徒竟然回答:“我们是恶人!”又问他们的名字,一个暴徒回答:“我叫李刚!”“为什么挟持我?把我往哪儿拉?”暴徒回答:“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轿车转来转去的,他们把宋大姐拉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带進一个室内,那个叫“李刚”的暴徒大声吼道:“这儿是新装好的密室,隔音好,你怎么叫都没有用!”
宋大姐当年七十二岁,是一名单身生活的孤寡老人,她坚信大法,是一名坚定的大法弟子。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曾经遭受中共恶党多次的绑架关押迫害。
暴徒先把宋大姐的包抢过来,拿走包内现金一千元,从包里找到她家的钥匙,擅自闯入她家,抢走电脑、手机、MP5、打印机、空白光盘、现金……折合人民币价值两万元左右。
这种目无法律,毫无人性的暴行,比旧社会还黑!
这时,有个暴徒高喊“侯俊”?自称“李刚”的人随声应答,宋大姐才明白这人不是李刚,而是侯俊!
提起“侯俊”在瓦房店可是“大名”鼎鼎!他是瓦房店“610”、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保大队迫害法轮功最邪恶的“黑手”。在历次跟踪、蹲坑、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恶中,他都充当“马前卒”。这次绑架宋大姐,还是他干的。
之后,他们把宋大姐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一个月后,瓦房店的公安局去了两警察(名字不详),把宋大姐叫到看守所的走廊里,给她一张“释放证”,说:“放你出去你得交钱,不交钱不能放你。”宋大姐说:你们绑架我,关押我已经违法犯罪了,不无罪释放我!还叫我拿钱买?钱都叫你们抢走了,没有钱!被宋大姐斥责一顿后,把她又送回监室。“释放证”也没收回,这是第一次。
第二次,九月六日,还是上次那两个警察,又先给了宋大姐的“释放证”,继续向宋大姐要钱,宋大姐仍然抵制他们的恶行,随后又把宋大姐送回监室走了。宋大姐想,我得好好保存这两张“释放证”这是他们犯罪的证据。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他们指使同监的犯人把这两张“释放证”偷走了。
又过了半个月,仍然是这两个人第三次来了,还想从经济上勒索宋大姐,宋大姐还是不配合。十五天后,他们带来判决书,批宋大姐劳教两年,并立即发往沈阳马三家教养。同监室的囚徒们说:“这哪是秉公执法呀!这纯粹是绑票!”
和宋大姐同一天被绑架的还有瓦房店市,龙山小学教师王林凯,绑架迫害的理由是:新年王林凯家贴了“乾坤日月祥光照,天地复明瑞气生”的对联!劳教书中谎称:这幅“对联”的内容扰乱了社会秩序,而劳教王林凯一年。
邻居们气愤地说:“这年头,贪污腐败不算扰乱社会秩序,警察嫖娼(高士云)不算扰乱社会秩序,贴符对联却扰乱了社会秩序!太荒唐了!”
王林凯的妻子、姑姑等三人到瓦房店公安局找到侯俊,要求立即释放王林凯及返还被抢劫的财物。侯俊不但蛮横拒绝,还在公安局的大院里,揪住王林凯姑姑的头发,用脚踢王林凯妻子的后身,恐吓谩骂:“就你这熊样的,就是在这大院里,要不就揍死你!”。
“侯俊”身为国家公务员,公安执法人员,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案例比比皆是,不更多的列举了。
古人说“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席”、“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们善意地规劝瓦房店市政法委、“610”、公安局政经保大队和侯俊的同僚们:迫害法轮功首恶江泽民,已经在多个国家被起诉,你们顶头上司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王立军都被绳之以法了,如今你们还不悬崖勒马,悔过自新,机会和时间是有限的,恶报临头时悔之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