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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邓彩娟被非法庭审 律师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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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2014年4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邓彩娟,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开庭。律师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了修炼法轮功无罪,要求无罪释放邓彩娟!

大约下午二点,南海法院门口布满了警察和便衣,南海联防治安队带着棍棒,开着摩托车来回监控,“610”人员带着打手在法院周围四处录像拍照。进法庭旁听的亲友都必须登记两次身份证和检查随身物品。

二点半开庭,旁听席上坐着邓彩娟的亲人及亲友十多人,“610”人员,国保警察和便衣恶狠狠地盯住到庭的亲友,并紧贴而坐进行监控。

开庭后,所谓公诉人给法轮功学员邓彩娟扣上“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而律师辩护指出: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认定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没有法轮功。

律师从道德和法律的层面作了“修炼合法,信仰无罪”的辩护,对所谓公诉人给邓彩娟扣上的莫须有的罪名,逐条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律师的雄辩,使公诉方完全站不住脚,更无法做出任何回应。

邓彩娟也堂堂正正陈述了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正道,已经弘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各国人民的爱戴,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自己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受益。她在修炼法轮功前,做生意都是随波逐流卖假货,修炼法轮功后知道要以真善忍为行为准则,就不再卖假货了,对人更加宽容,心地更加善良,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就再也没做过对人对社会有害的事。自己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有什么能力去破坏法律实施,要求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面对合理合法的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无言反驳,只好宣布择日宣判,开庭仅仅一个半小时就草草收场了。

邓彩娟女士,四十四岁,是禅城区祖庙街道的居民,一直在佛山做生意,性格直爽。一九九六年,她开始接触和修炼法轮功之后,人变得温和、善良,乐于帮助、关心家人和他人,身体也越来越健康。家人、同事、街坊都看到了邓彩娟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感叹法轮功善化人心的力量。因为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她有六年的时间被中共非法关押,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邓彩娟象往常一样去接放学回家的外甥女,没有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家人到处寻找,最终得知,邓彩娟女士被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南海区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下午,邓彩娟家属来到南海公安信访处,有个穿便衣的督警官员对家属说:就算警察有知法犯法行为,也没有问题,因为有党这棵大树撑着,你们不用再来伸冤了,没用。他发号施令,把家属赶出信访处。

家人上访无门,连咨询、了解情况的权利都没有了。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六日,邓彩娟的母亲为了能讨回公道,不得已拖着体弱多病的身躯,坐上轮椅,来到佛山市中山公园门前向路人诉冤。警察闻讯赶来监视和骚扰,并在众目睽睽之下,用一条细塑料篾,野蛮地把老人的儿媳谢瑞香反绑着双手拖上警车,随后又绑架了谢瑞香的儿子揭文科。

好心的人们围着无助的老人询问事情的真相,气愤地说:“每天都有很多老百姓受了冤屈却投诉无门,现在把自己的冤屈申诉给路人听也不行,这是什么世道啊!”

邓彩娟是个公认的好人,她被无理绑架,又被非法庭审,亲友们都想来听听,看看法院是怎么审好人的,到底还有没有公理。她的亲友及家人都拭目以待,中共的法庭将要作出怎样的判决。

离开法院后,邓彩娟的亲友及家人都被便衣跟踪,警察正在秘密调查来参加开庭的亲友的身份背景资料,并跟踪骚扰。正告这些恶徒,人在做天在看,为了自己的未来停止作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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