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佛山市邓彩娟多年来遭受的非人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佛山市法轮功学员邓彩娟,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在这十几年里,身心与精神都受尽折磨与摧残。

邓彩娟自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正处年轻生意做得很旺盛的时候。没修炼前,她脾气性格都很霸道,对家人员工都很专制,人家在她面前都不敢多讲话,怕惹她生气,招来麻烦。学了法轮功之后判若两人,家人员工客户都说邓彩娟变了个人,现在对谁都善良宽容、好说话,愿意帮助他人。法轮功能使一个沾满污垢的人变成一个纯善的以他人为本的人。

99年7开始,江泽民几个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造谣栽赃破坏法轮功,邓彩娟自那之后被当地环市派出所及610的人到家里骚扰,关押到看守所,往返几次。参与迫害的人有丁勇,郑标,彭小红、曾强、黎文辉等等。

2000年被关入收容所

邓彩娟在2000年12月17日,被关进收容所。那里已经非法关押了30多个法轮功学员,有些学员已经被关了几个月,只有几平方米的房间却被关进十多人!当时天气很冷,棉被和衣服都被管教收去很多,只剩下很小的一部份,每天每餐只给吃几口饭和很少的水而已,饥寒交迫,有些学员已几个月没有洗澡了,不许外出,还不准买日用品,有的学员就被拖去医疗室,拖到身子受伤流血了,还有用电棍电焦肉了,被用残忍的手段灌他们吃东西,邓彩娟被非法关押52天,被佛山公安局找到,再关进看守所4天后,于2月13日送去三水妇女劳教所。

被三水妇教所被残酷迫害三年

2001年2月13日,邓彩娟被非法关进三水妇教所后,恶警们找来了两个人,日夜在她身边监视;常常还找一些人来诽谤及谩骂,语言攻击等各种邪恶手段迫害,强制配合她们的邪恶行为,写所谓的“三书”。

法轮功是一部宇宙大法,能纠正人的一切思想与行为,净化人的心灵,只要按照李洪志老师教导的法理去做,就能使有病痛的身体健康起来,成为一个真正健康的人。邓彩娟学了以后,正在实践中,明白了人生的真谛,是大法救度了她。正因如此,她怎会能违心地去做这些事情呢,这样做是对国家,对人民,对自己都不正确的,所以邓彩娟没有配合她们的邪恶行为。

恶警为了得到她们个人的权力、升官、发财,违反《虐待监管人员罪》,利用职权对邓彩娟迫害,而且手段越来越厉害。2002年11月19日又把邓彩娟转入刑事案专管原四大队,邓彩娟不上工房,不穿劳教服装,那些邪恶的警察就叫刑事案案犯用硬手法逼她蹲下身子,把衣服硬套在她身上,连拉带拖的把邓彩娟带去工房。这里还有些法轮功学员被迫戴手铐拖到工房;有些学员绝食,还被拖到饭堂去……戴手铐被拖的学员,手都被手铐拉进肉去了,连手骨也能见到,学员的身体也被拖烂了!

2002年12月23日至2003年1月16日,原四大队警察把邓彩娟关进3楼一间仅有10平方米的小房间里,当时邓彩娟不跟他们走,就从工房将邓彩娟强硬抬到黑房内,看阿娟不愿跟他们走,就叫吸毒人员狠狠用脚死命踢她,进到黑房内,阿娟看到墙壁上贴了很多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纸,她将墙上所有的纸撕下来,监视她的人凶狠地毒打阿娟一顿,用邪恶残酷的手段逼迫邓彩娟写三书,又找两个犯人来,一个叫张玲,另一个叫王爱丽,还有四个警察,采取各种手段迫害,一连16天日夜不准她睡觉。邓彩娟累时打瞌睡,她们就用风油精涂在眼睛及嘴角上,用棍子打,还用力拽头发,大声骂。恶徒们一连几天还不让邓彩娟上厕所,都尿裤子了。犯人王爱丽用纸巾把地上的尿液粘起来再塞进邓彩娟的嘴里,然后捉住她的双腿,迫使用她的身体擦地,还拳打脚踢;田淑玲副大队长用手打,用电棍电;裔中队长还不准坐,日日夜夜只准蹲着,只要邓彩娟一坐下,她就用电棍电她。邓彩娟的嘴角与脚都给恶警用电棍电烂了。

2002年12月28日,裔中队长与监控人员还将邓彩娟的双手背反在背后,用手铐铐起来,吊在铁窗里,只准她的脚尖着地,身体弯腰成球状。当时邓彩娟感到天翻地覆,身心都在急剧地痛,两个监控有时候还摇动她的身体,加剧身体痛得更加厉害,象刀子插进了心脏一样。

还有一次,裔中队长指挥两个监控把邓彩娟的衣服扒光,然后捉住双手把她上下拉直,直到她们没有了力气,才肯放手。

2003年1月1号,恶警卢练红用手铐铐住邓彩娟一只手,再吊起来,只有脚尖着地,吊一只手比吊双手更痛苦,身体的重力往下坠,被吊的手难以承受身体的重量,这时候,邓彩娟的手脚与心都象被刀割一样,筋骨象被狠狠扎进针板上。卢练红还用电棍一边电邓彩娟,一边疯狂地大骂。有时候一吊就吊10多个小时,邓彩娟的手脚都被吊到发紫发黑,象有万根细针插进心里一样剧痛,严重弄伤了手,几个月后,手还麻痹,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种残酷、邪恶、没有人性的迫害手段持续了25天。从12月23日直到12月31日9天里,邓彩娟总共只能睡了13小时。2003年1月1日至16日,日夜都不准睡觉。邓彩娟肉体与精神已经被摧残得已近崩溃,站在地上仅几分钟就已经倒在了地上,房间里的塑料椅子都被压破了几张。只要邓彩娟起不来了,她们就拳打脚踢。

有一次,裔中队长指挥两个犯人把一支笔塞进邓彩娟的手里,用透明胶布粘住,一个犯人把左手与身体压住,另一个捉住邓彩娟用透明胶布粘住的右手写诽谤大法的东西,她们就将邓彩娟的左手吊起来,还捉住双腿横着吊到半空中去,然后在捉着邓彩娟的右手写诽谤大法及所谓的“三书”。这时候的邓彩娟心象裂开的一样剧痛,那种痛苦,无法用人的语言来形容。

有一天在邓彩娟痛得在昏迷中的时候,不法人员们欺骗说,签下名字,说:“如果你觉得我们在骗你,你可以拿回去!”就在这种昏迷不清醒的状态下,邓彩娟被骗签了名字。签了名字以后的日子里,邓彩娟很痛苦,当她们问邓彩娟法轮功怎样的时候,她说:法轮功很好,你们无论采取任何卑鄙的手法,我都不会放弃大法的。邓彩娟向她们要在不清醒状态下签的三书时,她们却不给。

2003年1月16日,恶警把邓彩娟又带回了专管法轮功大队,指挥两个吸毒的犯人监控。她们在8月底拿总结给邓彩娟写,邓彩娟在总结里写明了,在不清醒的状态下签的所谓“三书”声明作废。9月初,她们把邓彩娟关到一楼的房间里,逼写保证书,每天还播放一些诽谤大法的影碟。6点起床,直到半夜12点才给睡觉。2003年10月13日,邓彩娟被佛山市610带到江湾派出所逼迫写保证,她没有写,但逼了她签了三张空白纸,他们说是每个月的汇报,家人在派出所的门口等。家人要她们放人,她们才把邓彩娟放回家去。

邓彩娟这几年在劳教所里所受的痛苦折磨、创伤,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3年的时间在劳教所受尽这些警察与其他犯人的多种精神与肉体折磨。回家后,当地的610恶警,到家骚扰邓彩娟和家人,令她和家人都受到沉重的精神压力。

再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4年4月8号,610警察在无任何证据下,到邓彩娟家绑架到看守所,说她拿钱给法轮功学员买资料,又将她非法劳教三年时间,于2004年5月10日将到三水劳教所。

2004年5月23日直到6月9日,恶警把邓彩娟带到了“法轮功大队”三大队的4楼去,又有两个吸毒犯人监控着不能出门,每天4个警察轮流4小时用各种语言攻击、谩骂、放一些诬蔑法轮功的影碟。6月9日将她带进男劳教所,关进一个房间里,两个女的吸毒犯人监控着邓彩娟,4个女警察找那些所谓转化的帮教和4个男警察轮流用各种语言攻击,在早上6点30分起床直到晚上12点才能睡的方式来进行这种变态的心理精神折磨,持续了40多天,又将邓彩娟转回了女劳教所的吸毒专管大队二大队。

每天要上工房,这些日子持续了20多天。8月份,将邓彩娟带到教学楼关在房间里达20多天,4个科室里的警察轮流对她攻击、谩骂。每天早上6点起床,因邓彩娟一直不配合她们的邪恶行为,一连5天不准睡觉,其余的每天半夜2点至3点才准睡觉,每天都播放17个小时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影碟,也是持续了20天左右,于9月24日把她转到了吸毒一大队,每天上工房,两个吸毒犯人轮流24小时监控。

2005年3月份到4月份各科室与一大警察,每天下午直到晚上11点左右都来找邓彩娟说话,实际上是进行变异的精神折磨和心灵摧残。入所一年多时间,这些所谓的警察时不时一段时间就对邓彩娟进行精神上的攻击,邓彩娟是学真善忍的人啊,是在不断地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的好人,难道做好人也是违法的吗?!

邓彩娟家中父母已经70多岁了,自从江泽民和几个别有用心之徒,栽赃陷害法轮功后,大法弟子们承受了数不清的语言恐吓和痛苦。每次公安到邓彩娟家翻箱倒柜地乱抄,都令家人心惊胆颤。特别是在劳教所期间,她的母亲瘦了30多斤,也苍老了很多。她说,担心,不知道生与死,夜间睡不着。作为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大法学员们所承受的痛苦、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是无法用语言说清的。

2007年1月底出劳教所,2007年10月份、610的人员到东升乡,叫乡里的干部,打电话给邓彩娟,骗到乡里座谈,在乡里谈了一会,叫她上车,不配合他们,就几个大男人将邓彩娟强行绑架抬上车,到了同华路一个地方关押邓彩娟10天左右,有610参与的人:周主任,陈征谋。

被湛江“法制学校”洗脑班酷刑折磨

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在各地办了很多所谓的“法制学校”,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

近日,湛江“法制学校”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邓彩娟进行酷刑折磨,强迫她双盘腿,用绳绑腿绑脚,同时用水泥板,纸箱压腿,邓彩娟剧痛,悲惨地痛哭。

2012年6月7日晚,晚上6点30分到她家住的背后隔2栋楼的距离朋友家里吃饭。8点30分左右从朋友家出来,走了十几米将转弯的地方,背后还有一个男人,她还不知道怎么回来,他们马上一人一边抓住阿娟的手,她不跟他们走,他们就连推大力夹住阿娟到乡办门口,乡办门口很多他们的人,他们一起帮手连拉带拖很慌张地将阿娟绑架上面包车里面,车里有四个男人,急忙开车到市政府招待所门口,等了约1个半钟左右,在车里邓彩娟问他们没有任何手续与证据,随便绑架,这样是违反法律有罪的,阿娟说什么他们就是不出声,约十点左右就开车到综治办门口,很多人在综治办等候,将阿娟转到另一辆面包车,还有一辆车同去,参与迫害者有:陈征谋,陈X忠,董××,韦绍庭(同音),约十几人劫持到湛江洗脑班,到达地方已下半夜4点左右,叫阿娟下车,阿娟不肯下车,他们就叫洗脑班的犹大与保安将邓彩娟抬到二楼203房,住了几天又转到207房,几天后又转到一楼108房,房间约14平方米,有2张铁架床,3个小废旧台,一张蚊帐,一个枕头,一张粉红色的床单,一个厕所带冲房,一台风扇,一个监控器,早上约6点30分左右起床,8点早餐,12点午餐,饭后约一个半小时休息,晚饭5点30分左右,晚上10点睡觉。除了让看诽谤大法影碟或听他们说的那一套。犹大有7个,干部有十几个每天经常几个轮流,谩骂攻击诽谤,要你转化认同他们邪恶的谎言,不听他们说的那一套,他们就拍台跺脚,凶露恶面相,恶言威逼。

洗脑班有三层楼,一、二层楼约有20个房关有法轮功学员。一、二、三层楼各有1个很大面积的房,1楼大房用来叫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影碟,二楼大房用来专摆放抄学员家抢来的资料,三楼大房是会议室与转化了的学员座谈会,洗脑班侧边有一条小巷转入后面是一个死角中,侧边是洗脑班饭堂,饭堂的人也有参与迫害学员,死角有一个20平方左右的房子,1个小厕所,2个废旧台,1台电视,1台影碟机,摆放了很多诽谤大法的影碟,有很多大法书及经文相片,但这些书已给他们糟蹋的不像样子,在书里面随便加字,折皱弄破了,掉页,水湿透了字句已经有些模糊,师父的相片给他们用笔画眼,画眉,画嘴,不知变了什么样子,又折又皱,学员不配合他们就逼学员坐到师父的相片上面,用刑的时候就雇用回来的犹大,保安,校里干部不到场,酷刑放下以后有些就在门外远处看一下。

到6月29日恶人将她关入这个黑房里进行酷刑折磨,遭强迫洗脑,谩骂,诽谤,有该校干部及雇佣回来的七人,保安和饭堂的人,共有十多人参与迫害,参与人有:陈艳梅校长,黄建军副楼长,傅少勤副校长,李宁副校长,揭丽华,陈劲辉是校里所为老师,陈文久,何旭日,苏可碧,谭建坤,梁康保,李玉,王秋连是校里雇佣回来的人。

恶人不让邓彩娟睡觉,不让上厕所,他们拿《转法轮》中句子,断章取义来问她书里面的意思,回答不合他们的意,他们马上就打。有一个犹大陈文久、何旭日说话与行为都很凶狠。还有,犹大时常在她身边围着念些乱七八糟的咒语,放诽谤大法光盘成天成夜地折磨着她。恶人把她的两腿双盘,再用绳绑腿绑脚,并将她两手背绑,不准动。见到她坚持不写四书,犹大搬来一块约几十斤重的大水泥板和一块木板,压在她双盘的腿上,马上痛苦难忍。见她还坚持,将约十几本书与纸箱压水泥板上。邓彩娟马上急速剧痛,悲惨地痛哭,不断地叫救命,叫他们放下来,他们不但不放,反而又加了几本书,何旭日还用脚踩木板,让阿娟整个下身及心里面就象刀割肉,刀插心一样,撕心裂肺的剧痛,人痛苦到了极限。这种1秒不停的痛苦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从中午12点开始直至晚上9点,连续盘腿约9个钟头,弄伤了邓彩娟的手和脚。

这种惨无人性的迫害,让邓彩娟实在承受不了这种酷刑,就签了决裂书,恶徒还逼迫她抄了50多份诽谤大法,诽谤师父内容的资料,不写又用刑逼她,之后邓彩娟天天痛哭,后来犹大见她到了几乎崩溃的程度,有一名犹大叫她写出自己的感想,她写了一封信给四个校长,内容是她要继续炼法轮功,大法对任何人,任何国家都是百利无一害的功法,教人向善积德,成为一个道德品质高尚的人。犹大们又再次逼迫她。用刑的时候,法制所陈艳梅校长有意不去见邓彩娟,后来陈艳梅校长得知她继续坚持,就去了黑房来见阿娟,邓彩娟见到她,就与陈艳梅校长讲,说她们用刑迫害及打她,她马上就变脸了,到这里来了这么多天,就跟我说这些,她就软硬兼施的威胁阿娟,你要继续坚持修炼,可以,就用盘腿三日三夜折磨阿娟,要不呢,就写保证书,悔过书给她。黄建军副校长见到邓彩娟,邓彩娟就责问她,“你迫害我,执法违法,知法犯法。”他哼一声就走了,傅少勤副校长见到邓彩娟,邓彩娟对他说,“你用刑体罚我,违反刑法,不讲道理,你这样做会有报应的。”他就大声骂邓彩娟,假意说没看见,说邓彩娟应得到的反作用,不跟你说报应。犹大并扬言对付她有的是办法,整你就整你,犹大梁康保说“不写就要你一直盘腿下去,整你,你家人也不知道,你也出去不了,你也告不了我,也告不了法制所,因为法律是共产党定下来的,我爱怎么做就怎么做”。阿娟说告他们,这样做是违法有罪的,建党以来,就是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地迫害民众,流氓无赖地痞的手段,陈文久很凶狠地说,“不写就要你出不了这个大门口,有的是办法”。何旭日对邓彩娟用刑的时候,看邓彩娟还那么坚定大法,就对阿娟说有7种刑具,办法,何旭日经常在想用什么酷刑折磨她,他说用2个人坐到她的双盘腿上面,这样重量就较大,加之其它有十多种刑具,邓彩娟实在承受不住了,被强迫写了四书与其它资料近百张,这种肉体上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残,惨无人性的迫害,令所有良知的人都震惊,愤怒,不敢相信现时会有这么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而且是发生在所谓的“法制学校”里,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13、14条,严重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轻者要免职、赔偿。

在此真诚地呼吁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与学员的人,希望他们能用良知分清黑白是非,几千年历史及建党以来,经历了多少运动与冤案,导致了多少悲惨的冤情,有多少人因为执政者为了自己的私欲,造成了无数的世人受尽了折磨与悲惨的痛苦,造成天大的罪恶无边,怎么偿还。敬意希望执法者用道德善心去面对与处理正在发生在中国各种冤案的事例,诚心诚善地希望所有的人们能种下善根,才能够拥有未来美好的幸福与平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