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炼人而言“小事”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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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走入大法修炼之后,和平时一样遇到过许多的“小事”。修炼中众多的“小事”使我认识到:对于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来说,如何处理这些“小事”,都与证实大法有关。处理的好与不好,都会关系到能不能使我们身边的众生正确认识大法,从而得救的大问题。

我们这盛产苹果,给苹果套袋是一个季节性很强的活儿,果农们每年都要在这个季节雇人,抢季节给苹果套袋。套袋时,为了计数都是把果袋按一定数量预先装在大塑料袋内,分给雇的人,各人用各人的。由于都用同样的大塑料袋来装,就出现了容易拿错的问题。有一次,我错把王某的份当我自己的套了好几百个果袋,我告诉她,她却没吱声,我也瞬间产生了一种吃亏的感觉,而没有想起自己是个修炼的人,虽然忍过去了,但是心里却总觉的不是滋味,象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这时,雇主听到我们的说话声就过来了。与此同时,王某又从自己的树上拿下一小包果袋对我说:“这是你的,你套吧。”

我一愣神,就進入了常人的思维程序,心里想:“是你树上的,怎么能是我的呢?我已经错用了你好几百个果袋了,你已经占了大便宜了,怎么还不知足呢?你这不是欺负人吗?”实在是不想接受。

就在这个念头一出来的时候,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接着,在脑子里映出了师父的法:“我们作为一个炼功人,矛盾会突然产生。怎么办?你平时总是保持一颗慈悲的心,一个祥和的心态,遇到问题就会做好,因为它有缓冲余地。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1]

我立刻明白了,师父在书中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们遇事找自己,要提高心性。可是真来了提高心性的事情,我却还是利益的心放不下、个人的利益第一、用常人的观念来看待修炼中的事情,我怎么能算是师父的弟子呢?于是,我默默的对自己说:一定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我悟到了这是慈悲伟大的师尊,在利用这种形式给我提高心性。对于一个修炼的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好,比这更重要呢?我还有必要和常人去理论你对我对吗?我什么也没说,就把王某递过来的一包果袋接过来了。我虽然套袋比较快,但加上王某递过来的和我错用她的份儿,我的任务就显得有点重。我记住自己是个炼功人,是师父的弟子,是用行动证实大法的修炼人。我怀着这一念,默默的、不停顿的往幼果上套着袋。也许是在师父的加持下,我的动作是越来越娴熟,速度也是出奇的快。

这一切都被闻声赶过来的雇主看在眼里。到中午吃饭的时候,雇主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说:“你真是个大好人,换成别人谁也不会要那包果袋的,何况你还错用了她好几百个果袋,了不起呀!”我说:“我是修法轮大法的,师父教我们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好人,要先考虑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不要跟别人争利益,吃点亏没什么!如果我不炼法轮功,硬塞给我的果袋我是绝对不会要的。弄不好还会争吵起来,影响干活。”雇主的妻子说:“炼法轮功的人这么好啊!跟电视上说的太不一样了。”

于是我顺势对大家说:现在人类的道德不行了,整个社会从上到下、从党内到党外,腐败横行;特别是那些高级官员,为捞权、捞钱而互相倾轧,已经到了官不官、民不民的地步。李洪志老师在社会道德急剧下滑,岌岌可危的状态下,传出法轮大法,教人积德做好人,对于世人拯救,对于社会稳定和提高精神文明成度,起到了重大作用。江泽民集团出自于极度的嫉妒心理,无视中国的《宪法》规定,超越权限,编造谎言、制造假相、欺骗民众、疯狂的迫害法轮功,犯下了连法西斯都不敢犯的滔天罪行。它用加入党、团、队的手段,绑架着中国人民一起走向灭亡的深渊。我们不能成为它的殉葬品。要自救,选择美好的未来,就得退出党、团、队组织,为自己留下一条光明的道路。接着就给大伙讲了“三退”办法,给自愿者做了“三退”。

区区一件小事已经过去几年了,我以为这个雇主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把这件事忘了。然而在第二年、第三年,我村又有两帮姐妹去他家给苹果套袋,回来告诉我:这个雇主每年都用我做的这点小事,对雇来套袋的和村里的人赞扬大法的美好和大法弟子的高尚。他说:炼法轮功的人太好了!风格真高啊!一包果袋一百个不算多,十多分钟就套完。可是如果硬是叫谁多套一百个,一般的人那是谁也不可能的。可是人家炼法轮功的人不但做到了,而且是无怨无悔,我算是服气了。

一件小事,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一个修炼人,如果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就会在民众的心目中留下美好的印象,不但起到了证实法的作用,也会使民众在传播大法美好的过程中成为功德无量的好人,得到美好的未来。

第一次写文章,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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