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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女工坚持信仰,被剥夺工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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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赵凤英,女,五十一岁,家住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原阿城继电集团职工。自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屡遭中共不法官员的骚扰、威逼、恐吓、关押及经济迫害,并被非法剥夺了工作权利,对她家庭生活及身心造成了伤害。以下是赵凤英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是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不知不觉中,我身体那些不好的状态不见了。比如:头晕、头疼、精神紊乱、低血压、经常休克等不良症状都不翼而飞,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感觉,我真是太高兴了。因为我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与人为善,家人和朋友以及同事都看到了我的变化。

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共打压法轮功,一切都变了,阿继电集团领导在中共江氏集团的控制下,利用厂公安处,采取各种强制手段,逼迫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强制我写保证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单位不让我工作,不法官员每天都到车间,强行带我去厂公安处,不让我坐着,一坐下就拽我起来,还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音强行对我进行洗脑,并侮辱我的人格。

二零零一年元月的前两天,车间主任李明又来我家找我,让我去一趟公安处,处长金忠学让我写保证,我不写,金忠学就诱骗说:你不写保证总得有个理由吧!写个理由就可以回家。

一月十九日,我正在家准备过年的东西,车间的韩守锋、肖瑞广来到我家,骗我说:车间有事,让你去一趟。于是我和他们来到了厂里,到那就把我看起来了,强迫我写保证书,我拒绝,他们就给我扣上了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绑架到看守所。从看守所又把我绑架到洗脑班,同时勒索我家人二千元钱。

在洗脑班的房间里,我被禁止走动,受到精神上的折磨,每天都在恐惧中度过。

这一年七月的一天,突然来了一伙警察到我家敲门。家人说:走吧!家不能呆了。于是我带上衣服被迫流离失所两个多月。九月十九日,厂公安处陈伟等人来到车间,将我骗到公安处,又把我绑架到阿城看守所。

这一次我开始绝食抗议对我的迫害。狱医说:共产党有的是办法治你。就这样我被迫害的出现了生命危险,看守所警察才给我家人打电话,把我接回家。

二零零三年腊月二十五这天,我上班刚走到厂大门口,就被公安处赵力军等人架出厂外,不准我上班。我来到厂信访办说明情况,信访办的人打电话询问。公安处金忠学说:她不写保证书,就不准她进厂。

于是我先后找到厂负责人贺德宝、张万贵讨说法。张万贵说:必须得写保证书。我说:信仰自由,修“真善忍”没有错。于是我又来到车间,公安处的陈力成和另一个人早已等候在那了。我转身想走,他们俩冲上来,一个人拽我一只胳膊,就往公安处拽。我极力反抗,高喊“公安处又抓人啦”,招来很多人围观,我才免遭绑架。

此后我开始了漫长的找回工作的历程。厂大门不让我进,我只好给阿继集团董事长朱大萌打电话,要求恢复我的工作,他就无理要求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又给贺德宝打电话,他无理拒绝。

无奈我又去找兰桂珍,要求回去工作,她仍然要求我写保证。我给她讲我炼功后的变化,兰桂珍却说:你做的那么好,你加入共产党吧!我告诉她,我是有神论者,相信善恶有报,共产党打压法轮功,反对“真善忍”,崇尚假恶斗,助长社会不良风气,过去我没看透,可现在我真正明白了,中共宣传的都是假的,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全是谎言。

从二零零三年初到二零零四年底,这期间单位一直不给我开工资,说是公安处给扣下了。

二零零五年我被开到待岗办,每月才开一百多元钱,根本无法生活。

二零零七年待岗办人员打电话,说交劳保费。厂里已经两年没给我开工资,孩子又上大学,我哪里有钱交呢。他说如不交就开除,到那时什么都没有。实在是被逼无奈,只好被迫解除了工作关系。

这就是阿继电集团的中共党官朱大萌、贺德宝、兰桂珍、张万贵、金中学等,在中共的淫威下对我的迫害。他们对我的不公正对待,剥夺我的信仰自由,绑架我到看守所、洗脑班,勒索我的生活费,扣发我的工资,剥夺我的工作权利,已经触犯了《宪法.》、《刑法》,行为已构成犯罪。

参与迫害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还有阿城河东派出所警察韩洋等。自中共邪党打压法轮功以来,韩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扣押部分法轮功学员身份证至今未还,经常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伙同原阿城继电器厂公安处金忠学等多次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在其调离河东派出所两年后,二零一一年刚刚调回河东派出所,就带着相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拍照、录像,说什么这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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