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四日,北京律师依照法律,认为关淑丽符合撤销非法批捕的条件,到道里区检察院递交了关于撤销对关淑丽批捕的书面材料,道里检察院接待人员答应给转交书面材料。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十六、七名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工作证件,未讲明身份的情况下,也未说明事由的情况下将关淑丽和其丈夫冯雪一起绑架到外面的车上,这些人在没有向关淑丽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就直接进行搜查。绑架关淑丽和冯氏三兄弟时,非法扣押关淑丽家中日常用的尼桑轿车及家庭生活平常所用的一万余元钱款。关淑丽在家中被带到车上,在到派出所时,被新农镇派出所一四十五、六岁的特胖的脸非常黑的人从后面踹一脚来报复。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或十日,新农镇派出所所长田学斌和教导员提审关淑丽时,很多问题在没有问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就记入笔录。关淑丽要求修改,笔录记录者问关淑丽的两个弟弟炼不炼法轮功,有没有散发资料,记录者说关淑丽说他们炼和散发。关淑丽都予以修改。而实际上这些问题都没有问过关淑丽。当关淑丽修改为他的两个弟弟不修炼,没有散发时,办案人员威胁再修改就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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