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弯路才重视“以法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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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我相信,只要是一个真正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他都知道以法为师的重要性。但是,在实修当中,有多少修炼人能够时时刻刻做到以法为师呢?我虽然修炼了十多年了,然而,在如何走好走正自己的修炼道路上,我也是走得起起伏伏,很不平稳。在这里,我想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教训:

二零零零年夏天的时候,我身边的很多同修都认为我们应该统一行动去参加集体活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法正过来。由于自己在修炼以前就喜欢做一些轰轰烈烈的事情,因此,当我听到这种观点后,就很兴奋,也表示愿意积极参与。后来,我因为去参加集体活动而被中共邪党人员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后,通过学法才认识到自己的偏激习惯被邪恶钻了空子!

没多久,因为自己的人心太重,我又无故被中共邪党人员非法拘留。在拘留所里面,由于自己没有向内找,不能用心学法,天天盼望着出来,却没有用正念去否定旧势力和中共邪党的迫害,结果,我的拘留期限过了,我不但没有获得自由,反而还被非法劳教。

在劳教所里,由于自己常人的观念太多,不能站在法上认识法,学人不学法,没有真正做到以法为师,因此,当我看到有很多同修都转化了,我也跟着转化;从而给自己的修炼道路留下了一个很大的污点,走了一段弯路,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

转化之后,为了可以早点离开劳教所回家,我看到很多已经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去做所谓的“转化”工作,我也跟着去做。因为劳教所有一个特别为已经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而制定的减期奖励政策,只要获得减期,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可以早点离开那里回家。这就是我随大流、照搬别人的做法而导致的结果。其后果是,我不但为自己增加了不少业力,而且,我还害了同修,真是害人害己啊!

当我历经种种刻骨铭心的魔难从新修炼大法后,我才真正体悟到“以法为师”的重要性。

有一次,我在本市的一个公众场所和一些以前在某个劳教所里面认识的那些曾经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见面交流。当时,他们对我说,你应该要继续坚持转化这条道路,不能“出尔反尔”;你应该看一看第十讲,不然的话,你不知道更高层次的法就无法坚定立场,而更高层次的法只有少数人才能得的,云云,都是邪悟者的那一套。

我马上表示我不能接受他们的观点。我说:“我认为,转化的基点就是错误的。你们想一想,我们原来的修炼道路本来就是正确的,为什么现在要我们走上反面呢?不管大法的内涵有多高深,我觉得大法的内涵应该是体现在每个字或者每句话的背后或者里面,而不应该是体现在每个字或者每句话的对立面。如果是这样去从对立面理解大法的话,那么,岂不是我们都要去做坏人坏事?”

我接着说:“另外,师父从来没有说过有第十讲,那都是那些乱法的人搞出来的东西,你们不要盲目相信和接触,更不要到处传播”。

这时候,他们又搬出在劳教所里面弄出来的那一套邪悟理论来对付我。我就和他们辩论了一番。后来,谁也说服不了谁,我只有劝说他们,希望他们不要再去做同修的“转化”工作,不要再去传播那些邪悟的理论误导别人,不要再去干扰、迫害同修。他们还是听不進去。最后,我只好对他们明确表态:请你们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了,我是绝对不会相信你们那一套理论的。说完,我就快步离开了他们。

几经弯路,我明白了“学人不学法”的害处。我现在认为,对于真正的修炼人来说,由于每个大法弟子所在的层次不同,修炼道路的不同,悟性的不同,根基的不同,生命来源的不同,对大法的理解的不同,就算是在同一个层次,也可能在对待一些具体问题方面有不同的认识和做法,不可能千篇一律,也不可能全盘照搬。经过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使我懂得了: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大法弟子都要真正做到以法为师。唯有以法为师才能走正我们的修炼道路,才能做好三件事,才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这是我个人现阶段的一点认识,不当之处,请各位同修多多包涵!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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