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四日下午一点多,巧家县和东川区派出所的警察到吴朝仟的租住房中非法抄家。看到房东郭友芝家有法轮功学员在学法,就叫来东川区三个派出所(新村派出所、达贝派出所、碧谷派出所)几十个警察,还有对吴朝仟租住房非法抄家的巧家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彭洪春、邓仁飞,东川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陈光林、黎正清、林德志等,把当时在场的二十四位法轮功学员全都绑架到新村派出所、达贝派出所和碧谷派出所。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姜海、刘蓉、唐维武、宋建英夫妇、张美兰、李发珍、陈桂珍、郭友珍、郭友芝、姚佳丽、许绍英、夏开英、黄龙珍、王欣兰、彭珊英、彭素芬、肖尊云、顾宗兰、吴勉芬、吕××、胡×伟、姚×、郭×等。
直到第二天凌晨五点多,恶警才把大部份法轮功学员放回家。以下是其中三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自述被迫害经过:
一、李发珍
我叫李发珍,女,今年五十九岁,家住昆明市东川区石羊村二社,在家务农。
二零零七年冬天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我身体健康,患的痔疮在修炼后全好了。人也变的心胸宽广,凡事能够忍耐,从大法中获益良多。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下午,我去郭友芝家,准备集体读《转法轮》,我刚坐下,就被闯进来的警察绑架,当时我与陈桂珍、顾宗兰、郭友珍、唐维武被绑架到达贝派出所,才到达贝派出所就对我们非法搜身。警察还对我们分别审讯,刘洪、孙金华对我非法审讯,问我住在哪里,去(学法)了几次,还将我的七寸平板小电脑非法搜了。
在派出所警察要对我们抽血,我们不配合,就喊:“要抽血,是不是要活摘器官?”警察本想将唐维武送到看守所继续迫害,因体检不合格,阴谋未能得逞。
当晚一点多我打电话给我丈夫,派出所让我丈夫去签了取保候审的字,取保候审上写着随时传唤要随时到,落款是达贝派出所。第二天才让我回家。
一个多月后,我去达贝派出所索要我的平板7寸小电脑,我向孙金华要,对他说:“你收的我就要找你要!”他却说:“怎么可能赔你呢?”后来再问,他就推托说他送到国保大队去了。
事后一个多月,十月份新村镇三个人来我家找我,我没在,第二天,新村镇的刘新琼等三个人又来我家,让我写保证,不要出去炼功,也不要出去讲法轮功真相。
之后石羊村的村书记蒋兴强、新村镇的李副书记也来找我,威胁说叫我不要炼法轮功了,同时来的还有一男一女。
二、陈桂珍
我叫陈桂珍,女,今年五十四岁,家住昆明市东川石羊村三社。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下午,我去郭友芝家集体学法(一起通读法轮功的著作),被闯进来的警察绑架,当时我与李发珍、顾宗兰、郭友珍、唐维武被绑架到达贝派出所,到达贝派出所后就对我们非法搜身。警察还对我们分别审讯。第二天一早才放我回家。
一个多月后,新村镇三个人来我家找我,我没在,第二天,新村镇的刘新琼等三个人又来我家,让我写保证,不要出去炼功,也不要出去讲法轮功真相。
同时,东川区国保大队亲自来家里通知我去国保大队,当时我没在家,就叫儿子媳妇转告让我去,警察还记了我儿媳妇的电话,威胁她说如果我不去,警察就要到家里,我不配合,依然没有没去国保大队。
三、彭素芬
我叫彭素芬,女,是昆明市东川区因民矿职工家属,今年七十五岁。
1、修大法疾病痊愈
以前的我身患多种疾病:高血压、胆囊炎、头晕、头痛、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的心脏病、肾结石等。因心脏病突发,曾一天两次昏厥,四处求医无方。在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下,让全家人都不得安宁。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是我一生最难忘的日子。在我被病痛折磨地生不如死的时候,我有幸遇到了法轮大法,得到了新生,身体各种疾病都不翼而飞,身轻体健,第一次尝到了人没有病是什么滋味。
2、挂大法好横幅 遭非法起诉、判刑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晚上,我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横幅挂在了东川区新桥河的人行天桥上。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我收到了昆明市检察院朱林的起诉,之后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我判刑一年。此次判决以杨晓萍为审判长、杨捷为审判员、李兴虎为代理审判员、段云萍为书记员。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我拿到了判决书,因不服中院判决,我上诉到云南省高级法院。可是却没有得到答复,云南省高级法院审判长李杰、审判员张迎宪、代理审判长赵启良、书记员董秘等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此,我又就省高院的判决即[2010]高刑终字第1726号刑事裁定提起控告检举,一直没有答复。可是同时,我及我儿子却一再受到东川区六一零、国保大队人员的干扰和恐吓,具体请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修法轮功获健康 昆明彭素芬屡被中共骚扰》的报道。
3、发神韵光碟遭绑架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到因民矿上大院去发神韵光碟,过了两个月,四月的一天,东川区国保大队张开礼、碧谷派出所警察开着两辆车来到我家楼下,并上我家喊我,说来找我是我去因民矿发神韵光碟的事,我对来的人说神韵光碟很好,我这里有三碟,你们一人拿一碟,回去好好看看。他们拿了神韵光碟,还将我桌上的《明慧周刊》也抢走了。之后就开车带着我去碧谷派出所,在派出所我就大声讲法轮功真相,遭到张开礼阻止。派出所警察对我非法审讯,可是在审讯笔录上却没有按照我所说的写,因此我拒绝在审讯笔录上签字。
同时,碧谷派出所所长李洪玉还强扭我的手腕,之后又给我强行抽血、按手印、采集指纹,还照了像,之后张开礼将我送回我儿子家。
4、集体学法再次遭绑架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我去郭友芝家集体学法,被闯进家的东川区国保大队的陈光林、指导员林德志等人绑架。
我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我被非法搜身,当时去学法时我身上带的MP5、大法书《转法轮》、《洪吟三》、《精進要旨》、以及真相小册子《退党手册》、《天赐洪福》等都被搜走了。
此外,警察还强迫我们滚手印、抽血、检查、签字。在派出所,警察殴打同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姜海,可打人后却谎称没有打,当时我看到姜海从屋里出来后头都扭不动。
警察把着我的手使劲滚手印,但滚不上,又拿我的手指抽血,一个手指不行又换另一个手指,还照像。折腾了一晚,到第二天九月五日早晨五点五十才给我送回家。
我的儿子是公务员,我在郭友芝家被绑架的当天,我儿子就被叫到区委书记那里,晚上回家等了我一晚。我回家后,儿子才告诉我他被叫到区委书记那里去了。
之后没几天,东川区国保大队林德志、张开礼来我家里,叫我写不修炼的保证,我就将法轮功的美好以及自己修炼的受益心得写了一份交给他们,没想到他们竟把我儿子叫去国保大队,让他看我写的修炼心得,还叫儿子带回一个保证书的模版,让我签字,我不签。
自从二零零九年十月我挂“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后,东川区六一零、国保大队就经常恐吓、骚扰我儿子,还用单位、工作等对他施压,以此达到迫害我的目的,造成儿子承受很大的精神压力,还将怨气发泄到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