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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人申冤 青岛市刘秀芝被骚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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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青岛市刘秀芝女士为亲人请律师申冤、到政府部门上访,被中共跟踪、骚扰与威胁。

刘秀芝是2013年5月2日被绑架的青岛市法轮功学员袁绍华的妻子、刘秀贞的妹妹、杨乃健的姨妈。为了营救被绑架的亲人,刘秀芝为亲人们联系了正义律师。杨乃健被城阳看守所酷刑折磨,身体状况很差,请求保外就医,但是被拒绝。刘秀芝知道此事后,于年前到青岛市政府信访办依法上访,被信访办告知法轮功的案子不接受。就因为刘秀芝维护合法权利的行为,她竟被青岛市当局运用各种卑鄙的手段骚扰、威胁、跟踪、监听电话等。

2014年2月18日早晨,刘秀芝的同事打电话给她,问她是否安好,并说单位监控室昨晚接了一个电话,说你失踪了,刘秀芝到单位保安问了一下,保安证实,昨晚是有八大关派出所的自称尹书记(音)的社区民警(警号23855)打来的电话,声称:你们单位的刘秀芝找不到,失踪了,让单位领导赶紧找她。象这样说谎的威胁与骚扰的手段,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派出所不止一次的使用过。

2013年6月27日律师来青岛,刘秀芝陪同律师吃饭,金口路街道办事处有人打电话到刘秀芝单位,向其单位领导谎称,刘秀芝发材料被八大关派出所抓捕了,早晨又放了。

2014年2月18日下午回家后,刘秀芝接到婆婆打来的电话,河西街道办事处李某找到袁绍华的弟弟,让其带路到刘秀芝家去,被袁绍华弟弟拒绝。2月19日,李某又打电话到刘秀芝单位,要到单位去找她,遭训斥,骚扰没有得逞。

揭露中共酷刑,遭中共酷刑迫害

在青岛市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指使下,青岛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动警察七十多人包围民宅,绑架了陆雪琴、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当时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

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分贝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六月九日,警方给家属非法逮捕通知,“罪名”是所谓的“组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随后,警方把所谓的罪名改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逼迫家属签字。

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法轮功教人向善,民众揭露酷刑,不仅无罪,反而有功,因为酷刑威胁所有的中国人,揭露酷刑是保护所有中国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国家形象。

律师意见书指出:“国家政权,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予以保护。几个人拍了几张照片,又怎能具有煽动颠覆政权的力量,又怎能动摇国家政权的稳定?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有关。况且,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权是否被颠覆完全是两个事情。嫌疑人的批评如果真实存在,就应该及时处理,只有处理公正了,政府形象才会好,政权才会稳定。即使批评错了,对国家的形象和政权稳定又有什么影响呢?相反,只有固守错误,政府形象才会更坏,政权也才会不稳定。”

由于编造的“罪名”漏洞百出,青岛市检察院退回所谓的“案件”,青岛警方又一次改变罪名,拆分这个伪造的“大案”成三小“案件”,把迫害陆雪琴、袁绍华的“案件”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把迫害崔鲁宁、李浩的“案件”送至李沧区检察院,把迫害杨乃健、刘秀贞母子和冯华的“案件”送到城阳区检察院。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应该撤销案件。

三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杨乃健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被绑架以来,遭到警察一次又一次的酷刑逼供,曾被吊铐了三天三夜,几度生命垂危。恶警轮番使用暴力,罗织所谓罪名,并威逼他承认。青岛“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看守所恶警对杨乃健、陆雪琴等法轮功学员的酷刑逼供,就是佐证了中共一边叫嚷着不存在酷刑的谎言,一边继续使用酷刑的事实。歪曲事实、散播谣言、抹黑中国形象的不正是青岛警方以及制造这场迫害的中共江泽民团伙吗?


青岛八大关派出所:市南区问登路2号,0532-82865110 0532-66575250
青岛四方河西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四方区台柳路291号 0532-8503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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