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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陆雪琴被劫持九个月 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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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在青岛市政法委、“六一零”指使下,青岛市公安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陆雪琴、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目前,被非法关押迫害九个多月的陆雪琴多种旧疾复发,生命垂危。

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三看守所中的陆雪琴就出现身体麻木、头晕、胸闷、胸痛、左半身无知觉的症状,而且越来越严重,到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心脏病、高血压、肾盂肾炎、肠梗阻、胆囊炎、腿部血栓等旧疾全部复发。

陆雪琴遭迫害前与家人在一起
陆雪琴遭迫害前与家人在一起

陆雪琴今年五十二岁,家住青岛市四方区修水路,曾患有多种疾病:风湿性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肾盂肾炎、胆囊炎、术后肠粘连,经常是生活不能自理,曾去过外地几家大医院医治,也曾练过其它气功,均无明显效果,以致连自己的后事都做了详细安排。一九九六年底,陆雪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从修炼了法轮功,真是无病一身轻,成了一个真正健康的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陆雪琴被入室绑架后遭种种折磨。五月八日开始,青岛警方连续九天非法提审。七月十六日,山东省公安厅“四二七专案组”进驻看守所,不在正常的接见室会见,而是腾出了看守所医务室旁边的一间屋子。四月二十七日,成立所谓的“专案组”,说明五月二日的绑架是蓄谋已久的阴谋,根本不是青岛市市警方所言收到群众举报。

从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每天四个警察轮番提审,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有时甚至到晚上十点钟,使用各种方式折磨陆雪琴,警察叫嚣:“我们不打你,但是我们会折磨你,如果你犯了病,医务室就在旁边,随时‘抢救’。”“我们就是要象对待死刑犯一样的对待你。”一个叫邵鹏的警察俯在陆雪琴耳边大喊、谩骂,参与的警察还有强大(音)、张队,有一个女警察叫文迎新。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律师会见她时,陆雪琴就说她一直头晕,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到十二月十一日重度昏迷4次,城阳第三人民医院驻看守所内医生进行急救——吸氧、降压、吃救心丸,四、五天,陆雪琴起不了床,身体麻木、头晕、恶心、胸闷、憋气、胸痛,扯着后背疼痛,左半身无知觉,大小便困难,十几天,才能靠药物排便一次,小便需要用手按压腹部,才能排出,生活不能自理,靠监室里的人帮忙照顾。不能进食,吃了就吐。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律师再次会见时,陆雪琴说,这期间心脏病多次发作,严重的有四次,身体麻木、头晕、恶心、胸闷、憋气、胸痛、后背疼痛、左半身无知觉的症状越来越严重,身体比上次会见时更差。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因为陆雪琴身体严重恶化,下肢瘫痪,不能行走,看守所阻碍陆雪琴与律师见面,后在陆雪琴的坚持下,才由人背着她,去与律师会见。会见后得知,陆雪琴的身体进一步严重恶化,生活不能自理,下肢瘫痪。律师会见全程,陆雪琴都是趴在椅子上与律师对话,往返都是由人背来背去。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腊月二十三)开始,陆雪琴已经不能吃饭、喝不进水,且不能大小便,无法走路,无法坐立,完全依靠打吊瓶维持生命。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腊月二十九),陆雪琴心脏病发作。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大年三十),看守所内人员带陆雪琴去青医附院检查,心脏病、高血压、肾盂肾炎、肠梗阻、胆囊炎、腿部血栓等旧疾全部复发。青医附院大夫当时给开了四天吊瓶,但因陆雪琴血管原因,不能再打,又开了七、八种药,但因陆雪琴的胃受不了,不能吃。

目前,陆雪琴仍然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

家属律师要求放人 相关责任人推诿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下午,陆雪琴的两位律师到青岛市市北区法院法官王戈处,递交《辩护人要求尽快无罪释放信仰人士陆雪琴的法律意见书》及陆雪琴本人、家属和辩护律师的联名控告信,陆雪琴丈夫向法官王戈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打青岛公安民生警务热线反映了陆雪琴的身体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下午,律师和家属又到市北检察院检察官杨晓颖处递交以上资料,检察官杨晓颖却先说过五分钟下来接,两分钟之后,又来电话说“领导不让受理”,最后又以临时开会理由,拒绝与律师家属见面,拒绝接收任何材料。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陆雪琴的家属以挂号信的形式向青岛市检察院、青岛市中院、青岛市政法委、青岛市委、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青岛市北区检察院、青岛市北区法院、山东政法委、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国家政法委、国家纪检委、全国人大常委会等相关部门相关领导邮寄了上述三份材料。

事件回放

在青岛市政法委、“六一零”指使下,青岛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动警察七十多人包围民宅,绑架了陆雪琴、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当时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分贝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

六月九日,警方给家属非法逮捕通知,“罪名”是所谓的“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随后,警方象是接到了统一命令一样,把所谓的“罪名”改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逼迫家属签字。

期间,青岛市警方非法更改罪名,采用各种卑鄙手段阻挠律师会见,并对杨乃健、冯华、李浩酷刑迫害。陆雪琴的家人为其聘请了律师,律师去会见当事人时,却遭到了阻挠。崔鲁宁、杨乃健、刘秀贞、李浩等人的律师也遇到了同样的情景,都是不让见,都是借口“泄漏国家机密”。

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

青岛市恶人还是一意孤行,把妄加的所谓“罪名”移送青岛市检察院,由于编造的“罪名”漏洞百出,被退回。青岛市邪恶六一零、不法警察又故伎重演,又一次改变罪名,拆分“案件”:迫害陆雪琴、袁绍华的材料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被非法移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十二月二十五日,市北区检察院没有详细审查,就非法起诉到市北区法院;迫害崔鲁宁、李浩的案子被非法移送至李沧区检察院,也是在没有审查的情况下迅速被非法起诉到李沧区法院;而迫害杨乃健、刘秀贞母子和冯华的案子被非法移送到城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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