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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4年2月22日发表)

更新: 2020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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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 山东栖霞市张可丽自述两次遭劳教迫害遭遇

  • 江苏省沛县初级中学不法官员对潘绪军的迫害

  • 四川省广汉市陈福珍屡遭冤狱迫害

  •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卜景花遭受的迫害

  • 山东栖霞市张可丽自述两次遭劳教迫害遭遇

    我叫张可丽,女,原山东省栖霞市齿轮厂职工,在办公室从事打印工作。1998年法轮大法如春风一样进了我的家门。我们家沐浴在佛恩浩荡之下,伴随着的是本人个人道德的提升,母亲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飞,不识字的人变得流利读大法书。这样的事情,怎能不让人喜悦。我们愉快欢悦地度过了近一年的时光。在单位里,本人以前也与别人一样把单位的东西往家拿,干好份内的工作就认为不错了!修炼大法后,我的整个世界观转变了,“不管别人如何,我要做好,这是作为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应该做的”。道德的升华,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不为钱,不贪污腐败,不看重个人利益,直接为公,为单位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仅一个月就为单位带来一万多元的经济收入,这是附带着干的。这是单位上下有目共睹的事实。

    没想到好景不长,在中国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做好人难。1999年7月22日电视媒体一齐污蔑法轮大法,我知道法轮大法是什么,根本不像电视污蔑的那样,在本地区上访未果的情况下,1999年12月份到北京上访,在早上国旗还没升起的时候,正想看看呢,被等待在那里的便衣认出,他们对照找寻法轮功学员,有现成的经验:凡是看上去比较朴素,面善的,在广场上顺便捎走垃圾,捡走警察抽的烟头的,都会被称为法轮功学员。各地都有驻京的人,每天住的是宾馆,吃得是饭店,都有单位包销的,发现一个法轮功学员就交给当地的驻京办的人往回带,所有的费用都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扣取。当时扣押我二千多元工资,后来单位被拍卖,从进京上访后,单位再没发过工资。我们家同时四个人修炼,四个人工资被扣押不发,进京一人二千元,想以这种方式压垮我们。

    第一次从北京上访回来,我被非法关押在栖霞市看守所里,亲眼目睹张学成是打人最多的一个,他当时用脚踢了我几脚。衣家庄的李月珍,被他用手揪住头发,往铁栅栏上撞,撞得铁门哐哐的响。李月珍后来被劳教迫害导致邪悟了。在看守所里,被强迫做纱罩,完不成任务,就要遭受挨板子惩罚,早上5点到晚上,一天超过十二个小时。上边有来检查的,就把纱罩撤了,表面上看不干活,伙食改善,饭菜质量好点,菜里肉与油多一点,检查完一走,又恢复原样,吃的是馒头与水煮萝卜片,滴上几滴油,碗底都有沙,偶尔吃窝头,里面也有沙。用的东西贵得吓人。

    第二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前与同修一起拉横幅,被警察殴打,恶警揪住了我的脖领,把我的头朝下摁着,打掉了我的手表,后来又还给了我。当时有外国记者在拍照片,拍下了法轮功学员打横幅,恶警野蛮夺横幅、殴打人的场面,被他们当时把胶卷拆下来给销毁了。

    单位领导迫于上级压力,因为是层层的下压式控制,在明知是好的情况下,也无可奈何;局里领导扬言要劳教!

    2000年被非法劳教,栖霞610送我们这一批到淄博王村劳教所的时候,是带着礼物(苹果)拉关系,走后门,好说歹说,把我们送进去的。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跟他们要钱,付生活费。

    当时在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日常用的东西跟栖霞看守所一样,特别的贵,比正常高出几倍,我们就尽量减少支出,能不用的就不用。在那里我们经受了前所未有的邪恶与屈辱,以前写过这些方面的文章,这里不再叙述……那是遭受屈辱的日子,每天就是逼着你精神洗脑,谩骂师父与大法,让你做着不配当人的事情,欺师灭祖,干着祖宗都跟着遭殃的事情,让你做好人仿佛是这个世界上最可耻的事情!

    2000年至2002年期间,我被非法关押在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栖霞610对我家进行监控,利用邻居祝洪福(退休的昔日党委书记,中共党员,尽管其人也骂共产党不好),给其人工资,雇用监视我家,隔着墙壁偷听,负责汇报,监视我家的情况与动向。晚上的时候,外边的大门,不知什么时候就被打开了,有时是垃圾桶倒了,洒了一地,应该是外边的监视人员所为,不断的骚扰,严重干扰了我家的正常生活。

    2001年母亲被带到山东淄博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以下简称王村)迫害,当时去的时候,虽未谋面,不知晓,但感觉的是心口揪心的痛。2002年我回到家中,解教的时候母亲还留在那里。回到家中,要面对的事很多。有一项要办新的身份证,在照像的时候,有一个小年轻,当时照像他按着我的头,像片上留下的是愤怒!

    2003年期间我经过痛苦的思索与磨砺,反复的思考,我学的大法没有错,我不能混同于一般的人,我终于从邪悟状态中走出来。这时家庭已不像个家样了,妹妹在烟台上班,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饭是经常吃不饱,收入的工资不够用,经常发错信息,工作经常出错。

    2004年,我被绑架到西城洗脑班,坦白的说提及这些内心是不愿去触动的,是伤疤。那时邪恶是很猖狂的。当时是当地政府与610合伙办洗脑班,应该是牟忠华任610主任,柳卫东具体负责。一位叫李增光,据查2004年已遭恶报!还有一位不知名字,好象是体委的老师,说他们很知足了,过去穷,现在生活好了,与妻子月收入多少多少工资,他们就是为了自己的工资在替恶党卖命。他们在洗脑班干了许多坏事!逼迫我6天7夜没有睡觉,当时在洗脑班用他们的话讲叫“熬鹰”。2012年柳卫东已经遭受恶报了!被强制洗脑妥协之后,我回到家中,心里是明白的,尽管在洗脑班上他们逼着我看反面的,强迫灌输红歌,他们的歪理,我内心是排斥的!

    经过的后来不长时间,洗脑班再次发生迫害,我因帮助揭露洗脑班的罪恶,而遭受恶徒追找,我被迫流离失所,这期间他们找不到我,就到我家采取株连迫害,找我爸,诓骗出去后,非法劳教三年,直接发走,解教时劳教书上连一个字也没写。在骗走我父亲非法劳教后,又隔一段时间从我家带走了我的母亲,也没有经过任何程序,把母亲带到洗脑班上折磨一翻,放回家中。当时简直是像天塌了一样,谁见过这样的阵势!人生的痛莫过于此了!这就是当地610犯下的罪孽。

    流离失所期间吃了很多的苦,2010年我因散发真相资料,被人诬告,再次被非法劳教迫害。劳教所虽然畏惧正义的曝光,有所收敛,但它迫害的本质永远也不会改变,依然是压榨剥夺劳教人员的劳动成果,强迫干活,将80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逼着你做操、用药,不让炼法轮功。

    作为专政机器,劳教所存在一天,就是祸害一天。整个所谓的“劳动教育”是失败的,根本改变不了人心,连警察都知道这一点。中国的法律都是为控制老百姓制定的。


    江苏省沛县初级中学不法官员对潘绪军的迫害

    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沛县初级中学不法官员,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开迫害之前就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季传民,男,60多岁,原沛县初级中学校长,一九九八年十月,在中共公安部对法轮功进行无理调查和骚扰的影响下,季传民校长在不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不听取当事人的任何申诉说明、执意一意孤行,以“工作不负责任”为由强行停了法轮功学员潘绪军老师刚带了一个多月的初一某班的英语课。该班学生为失去一位好老师而伤心,学生写给潘老师的信中说:“好多同学都哭了,有的同学甚至抱头大哭。”“你虽然教我们时间不长,但比教十年、八年的老师都感到亲。”为了让潘老师回到他们班,学生们自发地向政教处作了反映。

    一九九九年五月,教育局长司云诗、纪检书记朱信义、校长季传民、副校长高兴明、校书记刘小宁等强迫潘绪军老师在校长室睡了一晚上,由政教处主任胡玉军陪着,次日呆在学校里不准外出,非法拘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校长季传民逼迫潘老师交了几本法轮功的书,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还一意孤行,停止了潘老师的英语教学一年半(直到把潘老师绑架到县看守所洗脑班)。期间要潘老师正常上班却不安排任教,进行精神折磨;在多次教职工会议上对他进行类似文革批斗式的无理对待,侵犯了公民信仰自由和人格尊严;周日、节假日、寒暑假强迫他呆在学校里,侵犯了公民的休息权。

    二零零零年三月,大约一个星期,学校派职工赵连勇每天早晚两次接送潘老师去沛城派出所办的“学习班”(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权利的洗脑班),不准回家,晚上由学校门卫闫成华看着睡在传达室,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思想自由,涉嫌非法拘禁、强行洗脑、剥夺公民信仰自由。“学习班”由所长董立顶、教导员刘瑞琴、警察张宗建(张中建)、陈伟(已死)等负责。潘老师在县电视台采访时被逼做了不利于法轮功的发言。

    二零零零年七月暑假里,潘老师被非法软禁在学校里好多天,连有的校领导都说:这是侵犯人权。七月十九日,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来学校不知说了什么,季传民校长很生气,打电话给沛城派出所恶告,潘老师被董立顶所长和张宗建非法传唤、关押在派出所留置室至次日中午十点左右。

    二零零一年一月,县公安局一个姓张的局长到季传民校长室,告诉说:政府对法轮功的打击力度加大了。季校长说:“应该这样。”张局长走后,潘绪军老师告诉季校长放弃炼功后身体遭受的痛苦,季连声说:“好!好!”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晚上,副校长高兴明把潘老师带到县教育局去看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假案,潘老师不愿意违背良知接受县电视台两名记者诬蔑法轮功的采访,教育局长司云诗非常生气,强制命令潘老师出卖良心去读由教育局纪检书记朱信义写的诬蔑法轮功的一张纸条,过后还大声嚷道:“教你个曲,你都不会唱!”“不送你去‘学习班’对不起你!”后来电视台没有报道这次采访,听说在《沛县报》上报道了。

    几天后,潘老师就被县教育局(局长司云诗)、学校(校长季传民)和沛城派出所(警察张宗建)从学校绑架到沛县看守所洗脑班。非法长期关押、剥夺人身自由近一年之久,涉嫌非法拘禁罪、强行洗脑、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上午,季传民校长作报告“揭批法轮功”,校书记刘小宁和副校长高兴明也随着发了言,误导师生两千多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星期三下午,学校教职工会议上,校书记刘小宁读《扬子晚报》上关于“天安门自焚”伪案的报道,误导教职工一、二百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星期五下午,在学校会议室,沛县初级中学和沛城派出所在此举行“揭批法轮功”活动,主持人:季传民校长、沛城派出所教导员刘瑞琴;发言人:刘瑞琴、季传民、教师赵呈斌(已退休)、刘长虹(女)、王巧玲(女)、一些学生。教师燕勇、张洪兵、鹿存军等出席。潘绪军老师被教务处副主任邱兆民带到会议室。同时,在学校小操场,沛城派出所的一些警察正在胁迫几百名学生进行所谓的“反法轮功”签名,沛县电视台采访。当场毒害几百师生,毒害数万民众(沛县当时人口100万多)。

    相关信息:
    沛县初级中学0516-89629761,0516-81220298
    传达室0516-81220272Email:pxcjzx@126.com
    朱信平(现任沛县初级中学校长)13952229109,0516-89611508(宅)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沛中路8号邮编221600

    季传民(男,60多岁,原沛县初级中学校长,因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而上恶人榜,祸及妻子患乳腺癌,二零零四年九月调入现在的沛县汉城国际学校)手机15240488329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新城区沛公路12号汉城国际学校邮编221600
    汉城国际学校:https://www.hcgj××。com电话0516-89683388

    高兴明(副校长,已退休)13921793930,0516-87699389(小灵通)
    胡玉军((男,约60岁,原政教处主任,后副校长,已退休,有一女儿)
    15805226268,0516-82191830(宅)
    赵连勇(男,50多岁,现在学校校办工厂,沛城派出所办洗脑班时每天接送法轮功学员潘绪军)  13626176358,0516-82191853(宅)
    现在地址:江苏省沛县初级中学校办工厂 邮编221600
    邱兆民(男,60多岁,原教务处副主任,已退休)13063522900,0516-89623077(宅)
    闫成华(男,50多岁,现在学校总务处)0516-89612619(宅)
    现在地址:江苏省沛县初级中学总务处 邮编221600
    刘长虹(女,40多岁,原沛县初级中学语文教师,现在沛县二中副校长)
    现在地址:江苏省沛县第二中学 邮编221600
    王巧玲(女,40多岁,政治教师)15952226196

    司云诗(男,60多岁,已退休。曾任沛县政府招待所所长,后调入县人事局、县教育局任局长。老家在沛县崔寨乡司楼村。)
    家庭地址:江苏省沛县汉台路23-36(沛县香城路民政局西大风车幼儿园西北)
    邮编221600
    司云诗姐夫 李义彰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东风路50号沛县教育局
    邮政编码221600

    燕勇  15050029566  0516-89616891(办)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教育局监察室   邮编221600

    鹿存军(男,40多岁)0516-89666861 (宅)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初级中学  邮编221600
    张洪兵(请改为张洪冰,男,约50岁)15805225822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初级中学  邮编221600
    刘长虹(女,约50岁,现任沛县第二中学副校长)13921791971  学校电话 0516-89622661
    现在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第二中学 邮编221600
    赵呈斌(男,60多岁,已退休)
    王巧玲15952226196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初级中学 邮编221600
    王巧玲丈夫耿峰(二中校长)   13813261929  0516-80355068(单位)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第二中学 邮编221600
    季传民15240488329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开发区沛公路汉城国际学校  邮编221600
    汉城国际学校: https://www.hcgj××。com 电话0516-89683388


    四川省广汉市陈福珍屡遭冤狱迫害

    我是四川省广汉市法轮功学员陈福珍,原广汉石油钻采厂工人。我修炼法轮大法,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从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我遭到七次绑架,其中有三次被拘留,一次被关押在洗脑班,一次被非法判刑,两次被非法劳教。其中劳改和劳教关押的时间一共是七年半。迫害期间多次被毒打、罚站、穿约束衣、睡死人床、用手铐吊、反臂铐双手、辱骂、扣工资等,还多次被抄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我和广汉的几十位法轮功学员在金雁桥头广场炼功,被广汉市六一零的李俊、姜天兴和我所在的单位石油钻采厂综合办主任郭熙汉等绑架到广汉防暴大队。姜天兴狠命的打我耳光,打得他的手都痛得直甩,又找根尺子准备继续打,因怕当时出人命而被制止。随后我被抄家和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至四月期间,因我的工资被扣(由于被迫离了婚,无其它经济来源),每月只有六十元生活费,根本就不够用,就到法轮功学员黄新崇家做家政。因在她家听师父的讲法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我被绑架,然后又被抄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不久,一法轮功学员准备送我点米,约好在金雁桥头拿。结果一到桥头,就被香港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怎样解释也不听,结果被拘留,我绝食五天后才被放回,那位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我们广汉一些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二零零一年我们乘机动三轮车到天安门去,半路上被警察截住并被关押到燕郊公安局。在这里,我们被冻了一天一夜,饿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搜身,我随身携带的所有东西被搜走,包括六千元钱的一个银行卡。

    然后我被转押到河北三河检察院、公安局。我们在这里被审问,来了两个又高又大的人,用警棍毒打我。又将我的棉衣脱去,拖到外面的空地上去,把我的双手反过去,背抱着一个直径两尺多粗的水泥柱子,手铐铐住双手。手被勒得很紧,手铐都陷到肉里去了,鲜血直流,从上午铐到下午。

    这天晩上大约九、十点钟,我们十七、八个人被强行塞进两辆长安小面包车,警察将车开到去唐山的路途中,把我们甩下来。那里前无村、后无店,下着雪,路上无行人。我们艰难的步行到一个村的旅馆住下。

    我们还要上访,不幸被人出卖,被送到四川省驻京办事处。几天后,恶人把我们转押到成都戒毒时,他们指使吸毒犯狠命的毒打我们,尽往致命的地方打,心脏、胸部、脑袋等。当时有四、五个吸毒犯轮流打我。打完后又把我弄来贴墙站。我站了几分钟就晕倒在地不省人事。然后又给我输液,但是输不进去,饭也吃不进。他们找了四、五个人野蛮灌食,灌不进去就将管子从鼻孔插进去,然后又抽出来,几次反复,弄得流了很多鼻血。这次我被判了两年劳教,被投入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五年,所谓的敏感日,广汉六一零的姜天兴,单位保卫科的邓贤荣等,把我从家里骗出来,随即我就被抄家,恶人把我绑架到广汉和兴洗脑班迫害。我绝食抗议,他们野蛮灌食,把我按在床板上,用螺丝刀、铁勺撬开嘴灌食,但仍然没有灌进去。我断水、绝食五天,瘦成皮包骨才被放回。

    二零零六年,我被外地六一零、广汉六一零的姜天兴、单位保卫科长梁兵等绑架到广元看守所迫害。他们威胁我,我就绝食抗议,又被灌食,从嘴里灌不进去,就从鼻子灌,也灌不进去。他们把管子插进鼻子后不取出,然后每半小时灌一次,折磨了我六、七个小时,我同意吃饭才把管子抽出来。

    由于我坚持不背监规,不参加点名、不站队,因此被铐上手铐,戴上脚镣,铐在床上二十多天。然后恶人把我抬到广元洗脑班,也许因为身体太差,不好“转化”,洗脑班不收。就是这样还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八中队关押迫害。

    在八中队,我遭到李俊、杨××等吸毒犯和地痞等四、五个人的迫害,她们轮流用最下流的语言辱骂,还对我拳打脚踢,通宵罚站,不准解便。当时我身体很差,连走路都困难,还要打扫厕所,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我被广汉香港路派出所的代伟、王良、单位保卫科长梁兵、副科长曲润楠、还有韩勇、王如春绑架。被判了四年刑,关押在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在这里,有一年的时间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不准解便。

    修炼法轮功是符合宪法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是犯罪。我们要求:立即停止迫害!还我们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卜景花遭受的迫害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卜景花一九九七年,因为身体多种疾病缠身,听说炼法轮功能治病,请了一套大法书,看了不长时间,病就好了。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后,她被恶警抢劫、劳教迫害。

    2001年腊月十三,当地派出所副所长苏文博,于精洋等四名恶警开车到她家,没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不穿警服非法抄家,当时卜景花和七岁的女儿在家,不法警察把她家翻的一片狼藉,强行拿走了她家一个定期存折大约是两万三千六百元,又到她家仓房里抢劫,看见花生米,偷偷装了满满两衣服兜。茶罐里给女儿买吃的零花钱,大约20-30元也被副所长苏文博偷走了。

    卜景花被恶警劫持,当时她女儿被吓的哭了起来,恶警就骗她说,你妈妈一会我们就给送回来。当天下午把卜景花送到清河派出所,还有几名男法轮功学员、还有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关押到第二天下午送到集安市看守所。

    所长董本军和恶警王宝昌竟违背良心说,卜景花那个存折是活动经费,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于精洋就非法把钱取出来了,这些恶警们给花了。

    卜景花被非法劳教了一年零六个月,送到长春劳教所,在那里每天早起晚睡被奴役。

    从劳教所回来时,卜景花去清河派出所找所长董本军要被抢劫的钱和存折时,所长董本军说那钱不是我花的。卜景花去过很多次,他们却不归还钱和存折,最后卜景花去市公安局控审科起诉,把抄家的情况,和他们非法偷钱拿她存折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下,可是他们并不按卜景花说的事实写,替恶警掩盖,当她回来去清河派出所找他们要钱时,恶警林太福说,你去市公安局说那些干什么,卜景花说,事情是你们做的呀。他气的不吱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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