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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见证的血和泪(5)

——辽宁凤城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纪实

更新: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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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接上文

五、凤城市迫害法轮功主要机构、责任人及其罪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中共头目江泽民一手策划建立了中国宪法法律之外的迫害法轮功的指挥系统,那就是“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后者因其成立于六月十日而简称为“六一零办公室”。

中共各级党委都设置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通常由党委负责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或纪委书记担任。各级“六一零办公室”设置在同级党委政法委,一般由一名政法委副书记担任主任。除了党委系统的“六一零办公室”外,公安系统内部也设置了“六一零”,一般在国保大队或支队内。

十四年来,被迫害致死、致残、被非法判刑、非法劳教、“洗脑”迫害、被迫流离失所的案例绝大多数是受“六一零”的迫害所致。以下列出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凤城市以“六一零”为首的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机构、历任责任人及其任职期间对法轮功犯下的罪行。(不完全统计)

凤城政法委:

责任人 任职时段 单位 职务 迫害法轮功罪行 照片/备注
邢东宪 2000-2002 政法委 书记 3次主办洗脑班,亲自做学员的所谓“转化”工作。2001年4月在草河部队办洗脑班,指使绑架40多名学员。
栾彩燕 2002-2006 政法委 书记 主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任职期间至少有69名学员遭绑架(拘留)。其中非法劳教34人,非法判刑16人,迫害致死6人(直接和间接) 沈阳法院调入,2006年调辽宁省高级法院
董长允 2006-2011 政法委 书记 主使、参与迫害法轮功,污蔑大法。在任期间操控610至少绑架(拘留)47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判刑15人,劳教14人,送洗脑班5人,迫害致死2人!董现已遭报,2011年被双规,锒铛入狱且殃及儿子。
丁文波 2012-2014 政法委 书记 主管迫害法轮功,从2012年上任至今,有1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拘留)、抄家、非法罚款。其中4人被判刑,1人被迫害离世。
李洪泉 2004-2013 政法委 副书记/610主任 610首恶,在其指使并参与下,绑架法轮功学员人数多达149人次,抄家70多人次;非法劳教、判刑60多人次;勒索、抢走学员私人财物(包括汽车)累计几十万元。  
孙孝斌 1999-2010 政法委 执法督查科长 610主犯,追随恶党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指使恶人跟踪、盯梢、监控法轮功学员,使多名学员遭到绑架、抄家、判刑、劳教、洗脑、罚款等各种迫害。 2010年任610主任,2012年调北京。其妻聂馥香,职教老师。
2010-2012 610主任
花吉强 2012-2014 政法委 610主任 在任期间有1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拘留)。其中4人被判刑,1人被迫害离世。 凤城检察院调入
李发民 2001-2013 政法委 职员 610组织成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学员进行非法骚扰、抄家等  

凤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 任职时段 单位 职务 迫害法轮功罪行 照片/备注
常春梅 1999-2005 凤城市委 副书记 主管迫害法轮功,任职期间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其中40多人被送洗脑班,60多人被拘留,30多人被非法劳教,16人被非法判刑,6人被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
王国强 2006-2012 凤城市委 书记 指使政法委(610) 迫害法轮功学员,曾在政府报告时诽谤大法,扬言对法轮功要象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职期间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集体绑架案件。数十名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送洗脑班……2012年因贪腐被调查,携几个亿的巨款外逃美国。

凤城公安局:

责任人 任职时段 单位 职务 迫害法轮功罪行 照片/备注
陈世琦 1999-2000 公安局 局长 任职期间5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被绑架拘留47人次,被劳教9人次(有的学员1年中被拘留2次) 陈世琦、张镇、钟继恩因经济问题于2001年判刑十年以上
张镇 公安局 副局长
钟继恩 国保大队 队长
徐文君 2000-2002 公安局 局长 任职期间1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10人被非法拘留,3人被劳教,3人被判重刑 丹东调入
赵洪威 2002-2007 公安局 局长 任职期间至少有70多名学员遭绑架(拘留)。其中非法劳教30多人,非法判刑17人,迫害致死6人(直接和间接)
孔宪敏 2008-2009 公安局 局长 任职期间指使国保大队宋学录等绑架10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6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非法判刑,1人致残。2009年末调丹东。
杨晓东 2010-2012 公安局 局长 主管迫害法轮功。在任期间有1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拘留)、抄家。其中7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非法劳教,2人被送洗脑班,1人被迫害致死。
王尔烈 2012-2014 公安局 局长 在任期间有1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拘留)。其中4人被判刑。
关威 2001-2005 国保大队 队长 国保大队首恶,多次亲自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任职期间至少60多人被迫害,其中直接致死1人,20人被拘留、11人被劳教,14人被判刑,几十人被绑架洗脑班 2005年因直接迫害致死金秀清被调离,现任凤凰山风景区派出所所长
马秀利 1999-2013 宝山派出所 鸡冠山派出所 凤城公安局 警察 1999年7.20后,在宝山派出所、鸡冠山派出所当民警期间多次参与对当地大法学员的绑架、抄家,抢劫大法书籍和财物等。调到凤城市公安局后,又多次参与绑架、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直接参与了对凤城法轮功学员金秀清和梁运成的迫害,致使金秀清被迫害致死。
宋学录 2006-2009 国保大队 队长 2006年参与绑架鸡冠山八名法轮功学员,并对学员非法抄家、劳教;2008年,集体绑架七名法轮功学员,其中2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非法劳教,1人被迫流离失所后又被绑架劳教。 2009年调凤城公安局戒毒大队
王政金 2008-2013 国保大队 队长 在任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劳教、判刑、罚款等
陈斌 2006-2013 国保大队 副队长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赫平、刘淑双、夏艳、王书清、徐德琴、徐振贵、郭平、梁运成、焦琳、曲善林(已被迫害致死)、吴娟、孙忠琴、王莉、戴玉芝、高广俊、刘成军、姜福永、孙喜凤、李翠华、杨可心等 原公安局长陈世琦之子
张平先 2006-2012 国保大队 警察 原凤城看守所狱警,参与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2008年参与绑架赫平、王书清等七人;2011年绑架焦琳等。 2012年底调宝山派出所
王金波 2006-2013 国保大队 警察 参与集体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对学员进行抄家、殴打等
张春伟 2012 国保大队 警察 参与集体绑架法轮功学员,直接负责刘成军一案
宋振华 2005-2006 看守所 所长 原北山拘留所所长,在任期间非法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1人被迫害致死 现已调离
赵文科 2012-2014 看守所 所长 在任期间非法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
孙茂军 2006-2013 看守所 副所长 在任期间非法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指使恶警殴打学员,酷刑迫害;
王长春 2006-2009 看守所 副所长 在任期间非法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指使恶警殴打学员,酷刑迫害;唆使犯人殴打、虐待学员;野蛮灌食、强迫吃药、药物注射、强行送医院等,而且让家属承担药费。
2013 拘役所 所长
辛红旗 1999-2002 刘家河派出所 所长 主使、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致使刘家河镇29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各种迫害,其中12人被拘留,10人被勒索钱财4200元,多人被抄家,十几人被骚扰。
2006-2009 国保大队 警察 当时在凤城国保大队当警察的辛红旗,与大队长宋学录等人绑架了7名法轮功学员,导致其中2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劳教,2人离世。
2009-2014 看守所 副所长 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受到各种迫害。
王连春 2004-2009 看守所 狱医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逼学员进食,注射不明药物

凤城检察院:

责任人 任职时段 单位 职务 迫害法轮功罪行 照片/备注
范亚敏 1999-2013 检察院 党组书记 在任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构陷、致使学员被冤判
孙希杭 2008 检察院 检察员 参与非法构陷王书清  
周国富 2008 检察院 检察员 参与非法起诉王书清  
唐金凤 2009-2010 检察院 检察院 参与非法起诉刘银凤、冷冬梅、梁运成、焦琳、曲山林(迫害致死)、吴娟、孙忠琴  
赵恩芳 2009 检察院 检察院 参与非法起诉刘银凤、冷冬梅  
顾世鹏 2012 检察院 检察院 参与非法起诉刘成军  
赵运双 2006-2012 检察院 检察院 参与非法起诉刘英梅、刘成军  
史绍全 2010 检察院 检察院 参与非法起诉梁运成等5人  

凤城法院:

责任人 任职时段 单位 职务 迫害法轮功罪行 照片/备注
宋守宏 2004-2007 法院 院长 在任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鞠传杰 2007-2013 法院 院长 在任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徐宏仁 1999-2011 刑事庭 庭长 迫害法轮功,2011年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几乎都是他主审。包括刘银凤、冷冬梅、王书清、梁运成、焦琳、曲山林(迫害致死)、吴娟、孙忠琴、刘英梅 2011年后任凤城法院执行局局长。
万开富 2009 刑事庭 审判员 参与迫害刘银凤、冷冬梅
卢景义 2009 刑事庭 审判员 参与迫害刘银凤、冷冬梅  
赵越 2008 刑事庭 审判员 参与迫害王书清  
孟宪力 2008 刑事庭 审判员 参与迫害王书清  
潘淑琴 2006 刑事庭 审判员 参与迫害刘英梅  
佟明智 2012-2014 刑事庭 厅长 参与迫害刘成军、范晓盛  
成平均 2012-2014 刑事庭 审判员 参与迫害刘成军、范晓盛  
杨德才 2012-2014 刑事庭 审判员 参与迫害刘成军、范晓盛  
左伟虹 2012-2014 刑事庭 书记员 参与迫害刘成军、范晓盛  
于娜 2006-2010 刑事庭 书记员 参与迫害梁运成、焦琳、曲山林(迫害致死)、吴娟、孙忠琴、刘英梅  
白璐 2008 刑事庭 书记员 参与迫害王书清  
王珺 2009 刑事庭 书记员 参与迫害刘银凤、冷冬梅  

结语:历史的审判

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的,在国际上已被定性为“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等同于二战时希特勒对犹太民族大屠杀的罪行。到目前为止大陆至少已有三千六百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而实际死亡人数远不止这些。在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指使下,中共犯罪人员甚至在法轮功学员活着的时候就摘取他们的器官贩卖牟取暴利,被国际社会认为“是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历史一次又一次的证明了这样的一个真理:残害人民的罪人,不论当时是多么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最终都逃脱不了正义的审判。今天,在全球范围内,一场对迫害“真善忍”的罪人的审判已经拉开了庄严的序幕。

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来,法轮大法明慧网将这些迫害大法和大法学员的人所犯的罪行,一一记录在案,可谓铁证如山。一旦时机成熟,这些人都将难逃法网。现行的法律,就足以将这些人送上法庭治罪。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发布了《追查国际告全中国人民书》: “追查国际对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610”组织和公、检、法、司等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罪证开始了系统的、大规模的追查和收集整理,收到了来自中国大陆各界和世界各地大量的举报。……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截止到二零一二年七月的近十年时间里,追查国际已完成并公布了二百多篇各类调查报告,发布了四千多份追查通告,公开发表了因参与迫害法轮功涉嫌犯罪,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取证的七千零五十一个责任单位和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二名责任人,还将随时更新补充发表更多报告。

自古迫害正信的都没有成功过,反而都遭到了严厉的天惩(报应)。古罗马帝国何等强大,因迫害基督徒而在四次大瘟疫中被解体。三武一宗灭佛哪一次都气势汹汹,可最后都在很短时间内失败,且自身均遭到惨报。

茫茫宇宙携带着无法抗拒的天意或者说是宇宙规律,其运行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象地球上四季一样春、夏、秋、冬不可抗拒。而逆天而行的中共邪灵则是注定被淘汰的。

附录1、凤城市城镇部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简述
附录2、凤城市乡镇部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简述
附录3、凤城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被敲诈勒索、抢劫抄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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