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人质问张丽娟:赵媛英做好人,炼法轮功身体健康了,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你们把她诉讼到法院,这是违法的,而且没有通知家属。张丽娟自知理亏,说是六一零的文件。家属随后到金牛区法院查询,没查到。
当家属重返金牛区检察院善意的告诉张丽娟:信仰合法,告诉别人自己修炼大法亲身的真实感受是不违法的,而且不能让救了自己的恩人蒙不白之冤……希望张丽娟秉持法律的公正,本着正义和善良撤销对赵媛英的诉讼。张丽娟表示自己不能撤诉,家属告诉张丽娟《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你今天签署的文件是要终身负责的,张丽娟同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说是检察院一起决定的。
今年六十岁的赵媛英女士是原成都铁路局机关第一幼儿园职工,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在沙洲路铁二局家属区向人讲真相,被光荣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非法抄家,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神韵光盘、大法书籍等等都被警察抢走。赵媛英女士现仍然被非法拘押在郫县看守所。
下面是赵媛英的儿子对金牛区检察院领导的公开呼吁,恳请他们“秉持法律的公正,本着正义和善良,还我母亲一个清白,早日让我们全家团圆。”
金牛区检察院各位领导:
我是赵媛英的儿子,我叫张焱超。我母亲赵媛英今年六十岁了,是原成都铁路幼儿园的职工。母亲这一生可以说是非常坎坷,我听母亲说她小时候家里有四姐妹,小学时正逢着文革,他父亲也就是我外公,因曾参加过国民党经常被迫害,50多岁就去世了,家里东西也被变卖了不少,生活上非常困难,因此我母亲才十几岁就工作了。后来好不容易结了婚,却在我三岁时父亲得急性胰腺炎去世了。
母亲就这样一个人含辛茹苦带着我,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三十多岁就落下了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等病,痛的厉害的时候床都下不来,痛苦万分。为了不耽误上班,家里买了一大堆的理疗器、火罐等等。为了治类风湿,母亲常年吃各种中药西药,但是根本不见好转,指头关节都肿大变形。九零年的时候气功热,病急乱投医,练气功健身,几年下来还是没好。
一九九九年年初,母亲听说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就走入了法轮功的修炼。修炼了以后,母亲的变化非常大,脾气变好了,以前和爷爷奶奶还有我姑妈关系不好,甚至都不见面。修炼以后一改以前的态度,经常去看望他们,关心他们,家里人都很高兴,而且左邻右舍关系更融洽了。母亲以前在幼儿园当采购时,有些小贩为了能多卖他的东西,经常要给采购回扣,可是我母亲自从修炼以后就再也不收回扣,只看质量,讲究公道。单位领导都夸奖她:你办事我们绝对放心。
我的母亲修炼法轮功以后,几十年的病都好了,腰再也不痛了,变肿大的指关节都复原了。这些变化都是几个月之间的事,这是我和所有的家人亲眼所见,这种奇迹让人不得不相信,连我那个什么气功都不相信的继父,见到母亲的变化都主动要看大法书了。
可是没想到母亲的好日子才过了几个月,就发生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因为以前母亲是在街上炼功,小区都知道,街道办就让交书,写保证。继父害怕,就背着母亲交了书,还写了保证。其实都是违心的,我们都清清楚楚的知道法轮大法好,但继父从小都在运动中长大的,迫害一来就害怕了。
母亲觉得自己亲身受益,应该去向政府领导澄清事实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功对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怀着这种善念她去了省政府。回家后却被看得更紧了,给我的感觉好象“文革”又来了。一家人每天心里都是七上八下的,总害怕街道办或是派出所的又要找上门来了。
我们家人曾不理解的问母亲为什么要坚持?母亲平和的告诉我们:坚持信仰的自由,是为了所有的中国人。法轮大法是救人的佛法,这么好的大法被诬陷,这么多的世人被蒙骗,甚至跟着诽谤佛法和迫害修佛的人,那会遭大难的。不明真相的中国人真可怜!我虽然不太明白母亲意思,但是我觉得这是一种善良的想法。
我的母亲就抱着这样的善念去告诉别人她亲身受益的事实真相。但是在二零零五年的五月份,母亲在商场告诉别人真相时,却被一个不明真相的保安构陷,遭到绑架关押。他们把母亲先关到郫县看守所,后转到金牛洗脑班,当时其中一个女的还对我说:我们办的“学习班”最人性化了等等。后来才知道,他们为了所谓“转化”,一个星期都不让母亲睡觉,难道这就是“春风化雨”般的感化吗?在这种压力下继父受不了,被迫和母亲离了婚。好好的一个家庭就这么被拆散了。
因为母亲被非法关押,我很害怕,母亲告诉我不要怕,因为真正危险的是不明真相的中国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母亲又一次因为出去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抓到光荣派出所,派出所的人抢走了我家很多的私人物品。母亲一直被非法关在郫县看守所,到现在已经有八个多月了,希望她的腰不要再疼了。大院里的很多人都知道了母亲被关的事,都说:赵大姐是个好人,真冤枉。
你们知道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吗?这个文件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这是中共近期出台的所谓“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
以前去询问你们,你们总是说:我做不了主,是“上面的”命令。真的到了追究迫害责任的时候“上面的”会承认是他们的命令吗?出台这个文件难道不是“上面的”在为自己推卸责任吗?而最终责任却会落在直接办案的人员头上——就是你们,我现在才有些明白了母亲说“中国人太可怜了”的真正意思。听说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因违法违纪被双规,都是和迫害法轮功是有直接关系的。
《宪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我母亲的信仰自由是她的权利,也是最基本的宪法权利,理应受到《宪法》的保护。我们家人不明白的是母亲把自己亲身受益的事实真相告诉别人,既不偷又不抢,不知触犯了哪条法律?
相信你们能秉持法律的公正,本着正义和善良,还我母亲一个清白,早日让我们全家团圆。
赵媛英的儿子:张焱超
二零一四年二月
附迫害赵媛英的相关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星科路3号 邮编 610031
电话:028-87611300
举报:87610326
值班室028-87620535、028-87621383、
传真028-87620552
检察长连小可
副检察长:朱昆、崔峰、秦宗龙
办公室:主任姚太勇87620535
批捕科:科长张宇(女)传真028-87620552 (涉案人员)
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燕87620823
公诉科:科长廖殿雄87626855
监所检察科:科长吕健87620631
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谭伟峰87622023
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邓中文87627693
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窦静华87621332
驻北改街道检察室:主任饶华69264719
检察院其他人:蒋远君、史丽花、魏勇、高洁、王帅文、张欣、仕立君、王聪、张跃、张志成、赵正、谢坚、徐理、孙毅
金牛区公安局
地址:成都 金牛区 交大路176 邮编:610031
金牛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峰、徐晖、毛议、彭代康、黄兵、宋文
国保大队(以前在明慧曝光的名字,请知情者更新): 陈国华、陈建华、刘亚波、代勇
金牛区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 邮编610031
院长:院长张志伟 王祯义
黄成刚 李雪87616794
刑庭028-87616017,028-87620190,028-87622163,
法院预约立案电话:028-87633553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电话: 028-83572250
法院办公室电话: 028-88767017
法院执行工作局: 028-83330470
还不知道法院具体负责的法官,还有金牛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强某某的名字,请同修和善良的人们继续补充和关注。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3/15/145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