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晖本人收到非法判决书后第二天已亲自书写上诉状让成都市看守所递交,抗议非法判刑。律师表示,仅仅从关押时间上看,根据《刑诉法》等的相关规定,金牛区当局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涉嫌对刘晖构成严重的超期关押。
这十四年来,刘晖女士几乎是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度过的,这造成她当年才三、四岁的儿子不得不由她年迈的老父母抚养、上中学后又由她的姐姐抚养,如今她的儿子已十八岁了,母亲这十多年被非法关押判刑会给儿子造成多大的成长阴影,这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到的。
刘晖 |
四十岁的刘晖女士,本是成都金琴路小学语文教师兼班主任,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被当局迫害的家破人散,曾被非法关过十几次,非法拘留八次,非法劳教、判刑各一次,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她在川西女监非法刑期到期后,又被直接非法拘禁在新津洗脑班三年多;二零一零年回家后,她被剥夺工作、剥夺户口、剥夺身份证。这些年来,她曾被软禁在家中、囚禁在宾馆黑窝;她曾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肾功能衰竭、内脏器官被损坏;刘晖还曾被劫持在成都市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几度生命垂危……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晚九点左右,刘晖女士被成都市金牛区国保、抚琴派出所警察等20多人从家中绑架,先被绑架至金牛区抚琴派出所,后又返回家里抄家,抢走刘晖私人物品有:笔记本电脑、外置光驱、一套法轮大法经书共30多本,还有“九评共产党”光碟、神韵晚会光碟200张。她家人一直未接到任何通知,经四处打听,才于十多天后得知,刘晖被抚琴派出所、金牛区国保警察绑架。后来刘晖一直被非法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初,刘晖的朋友打听到,为迫害刘晖而编造的所谓“案子”于前几天(11月29日)被金牛区法院非法立案。刘晖的姐姐电话询问之前与其联系过的金牛区检察院的法官,该法官确认了刘晖已被法院立案。没过几天,十二月十日金牛区法院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家人没有时间给刘晖请律师辩护。直到十二月九日晚,刘晖的姐姐才被一直在打听刘晖情况的朋友告知第二天就要开庭了。第二天,刘晖的姐姐去旁听了,在庭上刘晖本人一句话也没说,刘晖也没有律师为其辩护。但是,在刘晖本人零口供、对法庭的问询一直保持沉默的情况下,以及法院非法剥夺刘晖请律师辩护的情形下走过场,当庭冤判刘晖三年半。
在刘晖被冤判后,刘晖的家人委托律师去探望她,刘晖告诉律师:她12月12日收到了判决书,收到后她就写了上诉状,13日通过看守所交上去了。刘晖还讲,关于请律师,她从被绑架那一天起,就没有拒绝请律师。但后来有两个原因造成她没请律师,一是没钱,二是她每次出监室回到监室时,都要脱光衣服检查,张开嘴、检查耳朵、头发解开、鞋子也要脱了检查,来了月经还要把月经带取下来检查,还要检查手上脚上有没有写字。她认为这是对她人格的侮辱,所以她一直没有请律师以示抗议。
在刘晖被非法关押的两年时间里,中共邪政部门不通知家属、不给家属任何法律手续。家人经过三个多月多方打听才得知刘晖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期间,有检察院人员打电话给家属,说刘晖不配合他们,一句话也不与他们讲,但并没有告诉家人刘晖是否被批捕、是否可以请律师,更没有书面手续。后家人多次找到相关部门,要求这些权力部门给家人理由,为何关押刘晖?但它们都没有给家人结果,也不让家人见刘晖。刘晖七十多岁的老父母只能通过每月到看守所给她送衣物、汇钱来确认刘晖是否在看守所。由于公安机关在610操纵下不给刘晖办身份证,看守所警察以此为借口刘晖父母每个月给存的钱只能保存在看守所内部卡上,由警察保管着卡,致使刘晖经常不能及时拿到钱购物。
这两年里,刘晖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据律师介绍,仅仅从关押时间上看,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金牛区当局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涉嫌对刘晖构成严重的超期羁押。中共这些执法犯法的权力部门及那些参与迫害者不但没有得到惩罚,被侵权者反而被中共的所谓法院匆匆的走过场冤判,这就是中共所谓人权最好时期背景下的法制现实。如此看来,“宪政”对中国老百姓来说还真是“梦”啊!
目前,刘晖的家人已委托律师为刘晖做上诉辩护。律师已会见了刘晖,也向金牛区法院做了严正交涉,虽然没见到一审法官本人,但律师已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金牛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转交给了一审法官田岳。
在此,奉劝那些当权者、执法者、跟随邪共的迫害者们:你们应该清醒了,中共中央610头子、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都被逮捕了;对法轮功犯下血债的中共“血债”帮那些首恶们已经在被清算之中;你们不要再有任何幻想,在不久的将来清算就会落在你们头上。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绝对不会有好下场。你们的出路唯有放下屠刀,不再做恶,弥补你们对大法犯下的罪恶,善待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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