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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北新区七位身陷冤狱的法轮功学员处境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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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牛桂芳、吴丽梅、董慧娣、周凤兰、王淑梅、孙玉书、霍德福是沈阳市沈北新区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被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沈北新区公检法陷害,身陷冤狱。据了解,他们目前的处境非常恶劣。

◇牛桂芳,女,现年五十三岁,是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詹屯村普通农妇。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庭审,法庭上牛桂芳严正指出:“法轮大法教人修真善忍,《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并当庭揭露:二零一二年九月自己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非法审问,遭受“苏秦背剑”酷刑的经过。

牛桂芳
牛桂芳

牛桂芳后被沈北新区法院枉法诬判三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又转到马三家子监区二监区迫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家人几经周折终于见到牛桂芳。发现她被迫害得身体很虚弱,眼睛发花,看东西模糊,需要戴150多度的眼镜;头发白了很多,被新城子街派出警察酷刑致伤的胳臂至今上抬都费劲。牛桂芳在家属面前流下眼泪,说“自己都受不了了”。显然她精神上遭受了很大迫害。家属问她:吃的咋样,她说不好;干活多长时间?她说别问了。接见时,旁边有狱警队长监视,手里还拿个小本做记录,不让多说话。外边也有狱警队长拿个小本监视家属,不让家属多说话。否则,下次别想接见,而且回去还要遭受迫害。见面仅仅十多分钟,狱警就以中午开饭为由终止接见。

马三家监区二分区的办公室电话:024-89295152。

◇吴丽梅,女,四十多岁,住在沈阳市新城子区黄家乡,新城堡村。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晚被绑架。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沈北新区法院诬陷吴丽梅“破坏法律实施”。 法庭上吴丽梅据理力争说:“我没破坏任何法律,是你们执法犯法,一切都是(沈北新区国保副大队长)段庆祝写的,拿我的手按手印,他们不让我吃饭,不让我上厕所。”吴丽梅被冤判五年。

吴丽梅
吴丽梅

吴丽梅,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第九监区,四十多岁的她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头发都白了,身体被迫害得很虚弱,高血压(高达210)、心脏病,经常眩晕。

吴丽梅的丈夫梁志宏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诬判六年。当时吴丽梅的大儿子七岁,小儿子才二岁,二零零七年梁志宏才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全家团聚仅五年时间,吴丽梅又身陷囹圄,整个家庭再次陷入困境。丈夫为了养家不得不外出打工,大儿子为了减轻爸爸的负担刚满十八岁也外出打工,家中留下八十多岁的婆婆和未成年的小儿子相依度日。监狱还以家人是炼法轮功的为借口,只允许大儿子接见吴丽梅。

◇董慧娣,女,已经年逾七十岁了,沈北新区马刚乡老年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被绑架。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人员诬蔑法轮大法,董慧娣说:大法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就中共不让炼,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法官无以言对。董慧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董慧娣
董慧娣

董慧娣老人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11间区老残队。老人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就被迫害出现心脏病、高血压的症状。按正常法律不论是年龄还是身体状况,监狱都没有理由接收,都应该放人。然而“沈北新区610”勾结法院和黑监狱将老人非法判刑并投监迫害。老人拒绝“转化”,曾一度被监狱不允许家属接见。

◇周凤兰,女,已年近七十,家住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下午被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北新区邪党法院非法开庭,周凤兰老人被迫害身体虚弱,在法庭上得人搀扶,法官问周凤兰认罪不?周凤兰说:“我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周凤兰老人被枉法冤判三年。

周凤兰现被非法关押于辽宁女子监狱三监区014650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家属在接见日去看望,却被监狱禁止。家人问为什么不让见人?狱警说她不配合。家人质问:“你们是不是打她了,如果是我肯定找你们算帐。”狱警说:没有,要不我用手机录相让你看。家属说:“那你们也能造假,我不相信。”最后狱警说过一段时间让见。

周凤兰被非法关押地址: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辽宁女子监狱三监区 014650号 邮编:110145

◇王素梅,女,五十多岁,家住沈阳沈北新区尹家乡光荣村。“二零零八沈北冤案”中被非法判重刑十年,并在非法一审中遭法警暴力殴打。

王素梅被非法关押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八监区人称“魔鬼监区”。王素梅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被恶警恶犯用绳子将四肢绑在床上长达三年之久,她的右手被恶犯任霞用绳子勒伤,至今未愈。她经常喊“法轮大法好”,被恶徒用胶带强行将嘴封上,惨不忍睹。被迫做奴工活时,长达十二个多小时,还经常遭到犯人陈超、于晓慧等毒打,晚上不让睡觉。在狱警的指使下,恶犯焦岩等经常往王素梅的饭菜里掺杂不明药物。

因迫害严重,王素梅二零一二年被监狱医院检查出血糖指标18。二零一三年一月,被转到老残监区。在夜间经常有外监区在押人员听到她喊:“法轮大法好!”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王淑梅又被转入矫治监区加重迫害。

二零一三年底,监狱让王素梅的丈夫去看她,狱警说给钱就可以保外就医放人。王淑梅的丈夫已与另外女子组成家庭,不愿意管她。她的儿子因事被关在监狱里。王素梅还有个姐姐,可远在外地。

辽宁女子监狱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邮编:110145

◇孙玉书,男,年近七十;霍德福,男,四十多岁;两人都是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堡镇大辛三村朴实的农民。在“二零零八沈北冤案”中,孙玉书、霍德福分别被非法判八年、六年重刑。

孙玉书、霍德福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溪湖监狱。吃的是连猪都不吃的玉米面球和发糕,狱警对待法轮功学员特别恶劣。溪湖监狱监区大队长、教导员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酷刑折磨,如不让睡觉、侮辱、谩骂、拳打脚踢,冬天扒光衣服往身上浇凉水,长时间坐“小板凳”(一种酷刑刑具,凳面宽约八厘米,有的面呈三角形,棱朝上)。孙玉书在刚入监时被一汪姓犯人殴打致脑震荡。二人被非法关押五年之久饱受牢狱之苦。

注:“二零零八沈北冤案”——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前后,沈北新区“610”、区长蹇彪、政法委书记孙永刚等,致使沈北新区公检法,捏造罪证,非法开庭,重判四位法轮功学员:王素梅被非法判刑十年,奚常海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孙玉书被非法判刑八年,霍德福被非法判刑六年。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段庆祝是主要参与迫害者之一。主审法官为沈北新区刑庭庭长邹东辉,审判员为沈北新区刑庭工作人员王永红、赵国银,书记员为赵岩。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张文也是“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的主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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