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只因做好人 五次被绑架

——四川陈家秀自述遭迫害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我叫陈家秀,现年五十八岁,四川省遂宁市明星电力公司水电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七月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身体健康。我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却五次遭到四川遂宁中共邪恶机构的绑架。

二零零三年六月一天中午,明星电力公司和当地居委会、和平路派出所,到我家里绑架我,非法抄家,把我的大法书抄走了一大堆。在拘留所关了三个月后,家人用了一大笔钱,结果我还是被秘密批了两年半劳教,监外执行。

二零零六年六月,居委会主任带着十几个人守在大门口,待我从外面回来,他们把车开过来,把我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了三个月。

二零零七年,居委会主任带着十几个人再次闯到家中绑架我,关在洗脑班迫害了近三个月,白天黑夜监控我,逼我写三书,不准出监室门,不准和别人说话。

二零零八年七月,我到龙凤镇贴真相标语,被龙凤派出所绑架到遂宁洗脑班,迫害一个月。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我在大安乡发放真相资料,被大安派出所恶警陈荣雄绑架,警察把我带的所有资料放在地上拍照,让我手指着资料一起拍。我不从,他们就打我、扯我头发,把我的头按在地上。当晚十一点,他们把我绑架到洗脑班楼上,陈荣雄打我耳光约一分多钟,恶狠狠地边打边说:“我看你还炼不炼,我打了你,看我遭不遭报。”还说:“我每天晚上泡妞,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妓女陪着,头上还有一个呢,活得多自在。”国安大队的唐×松看着他打我,还说“你经得起打呢”。国安大队两批人轮流值班,白天和晚上审讯我,不让我睡觉,不让我坐,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骂我,打我。三月二十九日,大安派出所伙同居委会把我劫持到永兴看守所,在那个黑窝里,我受尽折磨,逼我干活,我眼睛看不见穿针线,几个吸毒犯都上来打我,踢我下身,把我下身踢乌了一块,还让佝着腰、头顶墙壁站着,有时半个小时,有时一个小时,不准说话,每天要洗厕所和洗十几个人的碗,还要干自己那一份活。而居委会却还打电话到我家,叫我的家人给三万块钱,说是关押期间生活费和参与迫害那些人员的费用,不然就要关更长时间。家人这次没有给他们钱。邪恶又来告诉我,给你三天时间,写出不炼功的保证,我坚决不写。在永兴看守所,我遭受了九个月的折磨。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安居区法院非法开庭,没有通知我家人,非法判了我三年徒刑。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被从遂宁看守所转到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狱警卢巧霞,监区长廖群芳、梁×派两名犯人对我进行监控,叫邪悟人员天天逼“转化”,不准出监室门,不准购买日用品,不准犯人给我水喝、不准打电话、不准穿便服、不准我晾洗后的衣服。天天放诽谤大法和诽谤师父的碟子,我就背师父的法和发正念。有时突然八个人围上来打我,骂我,不让我睡床,我在地上睡了整整一年。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迫害期满,我又被介福桥派出所、介福桥办事处、“610”、北小区居委会从成都女子监狱劫持到遂宁市北门洗脑班迫害了半个月。

参与迫害人员有:“610”主任唐欢欢、洗脑班校长谭×、北小区现任主任何林、北小区前的主任、介福桥办事(610)人员陈诗书(此人从1999年开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每一期洗脑班都有他,大法弟子讲真相他听不进,还把他媳妇叫来迫害大法弟子挣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